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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读后感600字篇1
?理想国》整体采取对话的形式,开篇又有着与主题看起来并无多大相关的场景介绍、寒暄和使读者们略有些不知所云的开场白,这并非毫无意义。对话,尤其是日常的对话,反而更接近智慧的本质和政治学(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政治动物——人的本质。我们每天都活在的这个世界而非智者们臆想的理性人、无知之幕或者其它什么假设,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之所在。
这一篇对话的一开始,苏格拉底、克法洛斯由对于人生的闲谈转到了对于“正义”的研讨上。克法洛斯和其继任者波勒马霍斯似乎与苏氏达成了这样的默契:讲真话不是正义的本质要素(331b——332,克法洛斯开始以为,“正义”即“讲真话”和“归还所应归还的债务”,不过马上不再坚持,波勒马霍斯则自动放弃了这个观点)。这一点作为伏笔,实际上在整个《理想国》中都提及了。甚至可以说,理想的城邦必须由哲学家们采用“讲假话”的方式才得以构建。那么,说谎的手段是否会演化成目的呢?苏氏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不在“正义”的考虑范围之内。
克法洛斯的朦胧的正义观似乎应该得到关注,因为到后来苏格拉底恍然大悟般地发现城邦的正义在何处时,所指的“各司其职”正与克法洛斯的说法不谋而合——每个人得到他所应得的,处于他所应处于的。这是否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种正义观的正确性?毕竟,某个接近于真理的观点的提出不可能得不到一个普通人的认同,因为正是这样的人构成我们的世界。
讲真话不是正义的本质要素,这是《理想国》的原则之一。把持正义者有必要利用人们的无知、愚昧,利用假象引导使其走向“好”的生活。实质上,对于这一点的同意基于人类普遍赞同的两个前提和一个仍有争议的假设。前提是:1、绝大部分人类无知,如洞穴中之人,无力认识到真相之所在;2、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幸福。问题在于:幸福究竟是否为一种终级价值?(边沁似乎理直气壮的回答说:“是”,然而这出自像他那样思想者的本意吗?幸福有统一标准吗?)另外,最为人关注的一点是:幸福是否在于一类超乎常人的存在(神、先知、哲学家)引导常人向其迈进,在途中这些“超人”可以使用任何手段(甚或改造人性)而不必问其理由如何?《理想国》似乎表明,这不现实。
克法洛斯及波勒马霍斯所主张的正义在于归还、给予他人所属于他的一切。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将属于某人的东西给予他是不明智的,并非所有人都善于利用其财产和所有物。苏格拉底巧妙的反驳似乎隐含了这样的前提:正义有益。确实,若正义有益,则我们就被迫要求每个人只应拥有“适度的”(因为这样才是于其有利的)东西。(原文332)
这里所围绕的仍然是刚才的问题:人民是否需要统治者的引导来走向“幸福”?实际上,若苏格拉底的隐含(正义有益)不成立,即正义独立于“幸福”而存在,这个问题或许会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解决。这里实际上隐含了“权”与“利”之争,古典政治思想很明显倾向于后一方。
色拉叙马霍斯此时出现在辩论现场并带来无礼的却极为有力的一种观点:正义是统治者的利益。如此,正义无异于合法的东西,即现代所谓“法的约定主义”。正义的源泉是立法者的意志。
苏格拉底马上敏锐地抓住一点:统治者会犯错误。既然犯错误后统治者的意志违反其利益,那么正义岂不是变做违反统治者利益的事?
色拉叙马霍斯可能是忽略了苏格拉底对于“意志”和“利益”的偷换(更可能他自己本身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而采取了改变“统治者”的定义的方法,这种定义将“统治”定义为一种极其严格意义上的技术。而苏格拉底马上又反驳:严格意义上的技术实际上是关注他人利益的。
实际上,苏格拉底在此已提出了《理想国》中一个重要原则:正义来源于严格技术:当每个人各尽其职、各得其所,发挥其所具有的技术时,才可实现最大公益即正义。
色拉叙马霍斯也立即提出了有力的反驳:有一种技艺,即牧羊人的技艺关注的实际并非技艺服务者的利益,这很好地阐述了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但是,色拉叙马霍斯是否意识到,还有一个角色即“羊群所有人”。当牧羊人的角色与所有人的角色分离时会怎么样呢?即使这两者重合,他也必须意识到,牧羊人、统治者和一切不可能完全把自己的意志贯彻于一个群体的人都无法只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他们都必须实行某种程度上的正义。(以上在351— 352c中较明显)
格劳孔的接替似乎使刚才没有明确的一个问题明确了:正义是否独立于,或者说,高于幸福?换句话说,我们选择正义,是否因为不是或者不仅是正义有益,而且是因为它本身值得选择?当我们如那个悲惨的正义斗士一样时,我们还会选择正义吗?
这种正义有益的观点与后来的契约正义何等神似!此处我们暂不对此作出讨论。
阿得曼托斯更前进了一步,他提出正义之利益实际使人追求伪正义。
正义本身值得选择似乎隐含了这一点:它是轻松愉快的。这是否可能?且看苏格拉底的雄辩。
此时真正引入了对于理想城邦的讨论。苏格拉底对此的解释是:城邦与灵魂对应,而且城邦更大,正义作为一种美德更易观察。实际上,这是不是说,正义只有在一个好城邦里才可实现呢?所谓“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苏格拉底可能潜意识中想说明,正义与法律在一个好城邦内才能统一。
但是,这个逻辑前提,即个人灵魂与城邦是对应的关系,这一点是否为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没有说明,而这可能是《理想国》最大的问题之一。苏格拉底的这个前提假设实际是一种先验的,正是因为他和他的听众都接受了这个假设,所以在后来所得出的一系列结论,例如:最好的城邦应该是像一个人的城邦(即意见之统一),以及实行共产主义,都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了。
但是,在格劳孔的论述中已经指出了,即使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是可以相对应的,幸福却并非相对。个人选择不正义时可能得到幸福,然而作为城邦的整体却要遭受“不幸福”。由此所应提出必要的怀疑是:个人的灵魂和城邦,是否根本就具有不同的属性,以至于在个人身上发现的正义实际上在城邦中不能被称作正义,反过来也如此呢?
整个《理想国》不可能注意到这个问题。
下面苏格拉底对城邦简单地作了一下分类:健康的(猪的)、纯洁的(战士的)和美的(哲学家的)。在建设美的城邦中尤为重要的是音乐教育,即美和节制的教育。这其实是强盗和武士的区别——是否具有对美的崇敬。同时,这种教育本身有赖于共产主义,因为共产从根本上消灭欲望。
接下来就是正义的发现,作为重头戏此段文字有着极为戏剧性的效果——对于那些智慧并无那样高级的读者来说尤其如此。正义是什么?它一直在我们讨论的话题里面。它就是使勇敢、智慧和节制各自处在各自所应在的地方的那种美德。有其中任何一样都不是正义,只有三者都具有才可能有正义。
这实际上是说,城邦内除了哲学家之外,不论是武士、商人还是政客都不存在具有“正义”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最多只具有三者中的一种美德,而且因为如此,他们有着将自己所具有的美德扩大化的那种趋势——比如说,武士趋于更加勇敢和激情,商人趋于更加精确的算计(节制),政客趋于对于权术更加娴熟的掌握。因此,这些人骨子里渴望(甚至不是出于自愿)的是暴政的不正义。
联系到韦伯的“铁笼”概念,这种不正义的阐发确实发人深思。诚然,专业化(在此可将其看作把某种美德持续发扬光大)使人类的物质能力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是相应的,正义和诸如此类的价值观,是不是更难达到了,是不是逐渐被极端的工具理性和暴政不正义取代了呢?(联想到法西斯的种族灭绝和苏联的高压控制)自由主义之所以兴起的深层原因,是否该向这个方向追溯呢?
让我们回到问题上来。为了克服这种不正义,要求每个人在其所应在的位置上,统治者所应做到的包括:在较高阶级实现共产主义(克服欲望、不伤害羊群),保证城邦不过大(够大且统一),使黄金归黄金、白银归白银、青铜归青铜、黑铁归黑铁。
接下来是对于两性平等和共产主义的描述。因为对平等的概念不甚明确,苏格拉底只给出了“应然”的说明,而这说明也是基于“好的城邦应当符合自然”这个前提下的,我们只需注意这一点和前文“最好的城邦是像一个人的城邦”实际上遥相呼应就可以了。
然后是民族主义的描述。对于希腊的和非希腊的严格区分实际上隐含了柏拉图自己似乎也不甚明确的民族主义论断。根据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人与人之间处于悲惨的战争状态的描述,要使一个城邦如一个个人一般统一,关键在于对他们进行民族主义的危机教育,使他们深觉得有外敌入侵的危险而有必要同仇敌忾的团结起来,而且越是要求高度统一越应这样做!!!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之后苏格拉底给了正义崇高的独立的“理念”地位,也许因为他发现要说明正义自身值得选择而不仅仅是有益,必须这么做。此处是否是奥克肖特所说的“唯理主义”的表现呢?有可能。
接下来一段论述非常重要:现实城邦转变为好的城邦的途径是政权与哲学的统一,但是所有人很快注意到,这一点是不现实的。苏格拉底在此实际上给出了好城邦的两点天生悖论:
1、好城邦不可能实现于野蛮人中,但是已受文明开化的人由于习惯了坏城邦的统治,对于哲学家是有敌意的。
2、哲学家与城邦的天性又是相悖的,即使能够说服大众接受哲学家统治,哲学家也不可能被说服统治城邦。那么,谁来迫使哲学家统治城邦?
答案是苏格拉底的逻辑前提假设!!!假如个人的灵魂与城邦对应,那么个人的正义显然有赖于城邦正义的实现。为此,哲学家为了成为哲学家(也即实现正义),必须担负起统治城邦的责任。柏拉图精心的设计到哲学王的论述一段,实际上达到了高峰。
至此《理想国》中重要的值得分析的部分可以说暂告一段落。其所代表的,古典政治学的高峰有如沧海桑田变换后被洋面淹没大半的山峰,尽管残留部分伟岸雄壮依旧令我们赞叹不已,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它目前不过是一个岛屿。在此我们以《理想国》结尾一段话作结,并向已逝去的伟大的古典政治哲学思想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格劳孔啊,这个故事就这样被保存了下来,没有亡佚。如果我们相信它,它就能救助我们,我们就能安全地渡过勒塞之河,而不在这个世上玷污了我们的灵魂。不管怎么说,愿大家相信我如下的忠言: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
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在我们死后(象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也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
理想国读后感600字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这个学期,我用心的读完了电子杂志版的《理想国》,感觉既有启发又有异议。
我没想到,我随意读的一本书,竟让我邂逅了这位古希腊大哲学家;我也没想到,正是他,让我从新对身边的很多东西有了新的认知;甚至让我对快乐,幸福,痛苦,善,正义,勇敢,激情,欲望,智慧,爱情等有了新的定义,而正是这些新的定义,让我多多少少地扫去了那些旧的理念,开始往另一条曲径去通幽,而且,因为我不是生活在两千多年前,我是个无神论者,我可以更真切的去选择我需要的,我不是格劳孔,总是赞成苏格拉底的,所以我同意,智慧是快乐的,正义是善的,欲望与激情是恶的,而理念与激情是追求智慧的最好组合,爱要是苏格拉底或伯拉图的似的爱,而勇敢需要好的智慧做伴,做正义的事,不做王权……
但我不赞成天堂与地狱会接纳好人与坏人,灵魂也不会脱离肉体而存在,更不会不朽,而且王权不一定是哲学家,虽然他可能不是指我们现在的哲学家,但绝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
现在可以说为什么要感谢他了,其实我那两天很矛盾的,一方面,我认同着物质与金钱是最好的快乐,另一方面,我又把自己放在一个不属于现在大多数人所默认的幸福之上,并把他作为一种追求。怎么说呢,就象伯拉图在理想国所写的,我是金,银,铜的混合体,虽然这是不成立的,但是可以把他看作是一个最好的比喻,他们在我灵魂里不协调的运作。可是,苏格拉底说,可以让善驾御其他两种,这是可行的,而且,我所要的东西,就是那种,当然,哪一种,这是我的一个理念。
理想国读后感600字篇3
柏拉图,古希腊三大哲学家之一,出身雅典贵族家庭,年轻时师从苏格拉底,后与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哲学基础。他试图实现他的贵族政治理想,一生著作颇丰,《理想国》集中了他主要的教学思想。他生活在雅典国家的衰落时期,混乱的局势、人与人之间的厮杀、社会流行的瘟疫、城邦之间的战争等等。他热爱自己的国家,倾向于维护雅典的贵族奴隶制社会,随着苏格拉底在民主政权的统治下被处于极刑,他亲眼目睹了贵族政治堕落为寡头政治的现实,深感到哲学走进政治与国家的重要性。因此,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便随之诞生了。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景,国家的规模适中,以站在城中高处能将全国尽收眼底、国人彼此相识为度。在他看来,国家起源于劳动分工,因此将理想国中的公民分成了治国的领导者、防卫的武士和劳动者这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代表了智慧、勇敢和欲望三种品性。领导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道德力量统治国家;武士们用忠诚和勇敢包围国家的安全;劳动者则为全国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大家各司其职,安分守己。每个人为了各自需要,就需要有一种聚集的集体,相互作为伙伴或助手,构成一个公共生活区,这就是城邦。柏拉图认为,城邦的农民、工人、商人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和推销者,他们不适合于人事国家政务的管理,与国家政治生活相应的活动都应该有适合的管理层人员来担任。在我看来,他心目中理想的国家应该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应该为治理国家和捍卫国家荣誉尽心尽力。城邦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供养领导人,领导人再拿出钱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同时,柏拉图还极力提倡巩固国家的治安、国防,以及教育事业。
在“理想国与理想政治”这一篇当中,就是以苏格拉底与阿德曼托斯的辩论进行的、对于理想国家里正义本质来叙述柏拉图心目中理想国家的演化。开始,最简单的国家就只需要四五个人分别负责生产、建筑、织布等生活必需品,但是,由于人的欲望和精力是无穷无尽的,所以就会有人愿意腾出一些空闲的时间来干些他所感兴趣的别的事情,比如做铁匠、做羊毛牛皮、进出口经商、唱歌剧、制作香水、糕点······因此,一个国家由于劳动和生产的不断扩大,所需的原材料、土地和劳动力就会越来越多,所以国家就要不断扩充领地,就需要有更加专业的人员来各司其职管理好整个国家以保持正常运作。在柏拉图的眼里,理想的国家“天下为公”,老有所福,有国家的力量和完善的法律,城邦妇女儿童各自有相应的公有制度,是无政府的正义世界,更加谈及了女人和男人有着同样的权利,存在着完全的平等,每个人应该去做自己的的事情而不要去打扰到他人。就像我国古代的“天下大同”。
理念的世界,就是超脱于现实世界的高端存在。在古代希腊哲学家的眼里,我们的世界并非我们所能看到的世界这样,这一切只是上天理念的投影,我们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就是阳光下的影子而已,而哲学家则在真理的阳光下看到了外部事物。也许在我们今天看来,柏拉图眼里的理想世界反倒像是个真实可怕的极权主义国家,这样的世界里到处就只剩下理性和冰冷。事实上,这本书写在了雅典城邦衰落混乱之际,在雅典民主政治不知何去何从的环境下,它确实为统治者设计了一个理想的治理国家的美好“蓝图”。
理想国读后感600字篇4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传世名作,亦被称为“关于正义的学说”。《理想国》真正奠定了西方正义学说的基础,书中把正义范畴作为讨论的中心,并通过归谬的方法,先提出正义的不确切定义,然后归纳抽象来寻找正义的真正含义,这也就是所谓苏格拉底真理“助产术”的来源。现在我们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这个问题要辨证的看待,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吸取前人的精华,从而使自己站在更高的高度,要批判的吸收,合理的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什么是正义?”《理想国》一开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一卷里,柏拉图和格劳孔、西蒙尼德、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从第二卷起,柏拉图开始讨论城邦的正义,并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好的城邦应当具备勇敢、智慧和节制。“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其城邦的三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时候,这个城邦才具备了“正义”的美德。然后,他从城邦的正义类比地推出个人的正义,认为那是“大”与“小”或“外”与“内”的关系。个人的正义就是“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互相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同时,“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或“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保持符合协调的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正义的人是快乐的,不正义的人是痛苦的。
当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的城邦建立完毕,他终于可以提出自己思想的核心了:“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地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利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
我想到,如不是生活在古希腊那样盛行辩论的国家,又怎能出如此英才。古希腊人讨论哲学问题,追昔抚今,而现代的一些人整日为名利所累,真令人扼腕叹息。《理想国》这本书应该是常读常新的,当我经历了许多事,见过了许多美好的和丑恶的事物,心情变得苍凉起来时,相信对这本书的理解一定会更加深刻。更可以读出深刻的感受。辨证的看待,坚持矛盾的方法也许是很好的做法,相信以后定会读出更多的内涵。
理想国读后感600字篇5
读书是艰难的,我这样和我的老师和同学说,因为我们明白在很多的状况下,我们不得不面比较我们在书中见到的更加让我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在我们的现实中间,所以我们明白我们务必将我们所读的书和我们的现实区分开来,在这样的理解中我们就务必明白我们该怎样样去理解我们的书和我们的人生,或许在很多的时候我们会失去很多的东西,因为在这样的理解中我们还是没有办法脱离这样的理解,就是说我们只是能在书的表面来看待很多的东西,但是当我们再次回归到书的时候,我们往往就将我们的书丢到了一边,或许在我的这个读书的感想中,我这样理解,柏拉图《理想国》并不是我们在一个很短的时光总能够读的懂的,但是我们还是去读了,或许我们的努力是对的,但是很多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了很多的并不是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的事情,就是在这个书读完之后我们还是和没有读以前一样的,我们将书已经忘记,我不是一个书的万能者,但是我还是期望既然我们来读书,最好做什么事情就做好一点,或许那样是好的,我这样来理解,但是当我在读完之后再次想去和我的很多的人去讨论的时候,大家开始关注的是老师所说的另外的一本书,另外的一个理解,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读,或者说我们的读书是一个短暂的游
客的过往,那么我们得到什么了吗?或许用此刻的人们很现实的观点来问这样的问题,或许会说,我们还需要什么?但是答案或许如我们的读书一样很艰难!
阅读柏拉图《理想国》我想给我最大的感想或许还是告诉我作为人要尊重自我或者别人的选取,因为在书的结尾因为人自我的对于神的不一样的选取造成的彼此的不一样的命运而告诉人们,自我要对自我的选取负责,或许在人与神的二元分化中我们理解的简单了,但是事实上的理解是我们该怎样办?麦金太尔说:人生就是一个选取的过程,人的一生中充满了选取!是的,法律是我们自我选取的,但是在我们自我的理解中我们却不尊重法律,我们没有理解法律所要求的是什么?是的,我想有的人会说,你说了那么多的东西,但是那都是废话,有什么用呢?因为人在自我的理解中还是要生活的,现实或许比什么都重要的,你说的能给我们衣食和温饱吗?或许这个问题是个问题,或许这个问题不是个问题,因为我说的前提并不是就否定了我们去理会现实的生活,我们说的是一种自我的对于自我的选取的尊重,你或许会说他没有什么现实的好处,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理解的话,那么一个大学生就不会被活活的打死在街头,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就不会将自我同学了四年的同学活活的打死在自我的宿舍中。。。。。。。。或许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我将要写的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的读书笔记中,我还会说到这样的问题,因为在霍姆斯
的《法律的道路》一书中作者提到了:如果你不理解思想的力量,那么看看笛卡儿或者康德在他们之后的百年中世界中发生的故事吧,你会看到的,那时我们会感叹于思想的魅力,而不是其他!或许霍姆斯是对的,因为在我们的理解中,选取的目的是尊重,也是理解,一个西方的哲学家(名字我忘了)说:你只有信仰上帝,你才会理解上帝!同样的理解就是:你只有信仰法律,你才会理解法律!我在自我的大学的总结《你学道了什么---给孤独的法律》一文中就用到了这样的话,因为自我理解这样的艰难。或许你要作出了选取的时候,你还没有信仰,那个时候,你怎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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