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作文中适当使用一些排比和修辞手法,可以让作文更上一层楼,为了确保作文写的优秀,我们一定要认真分析,以下是录取选题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同学为作文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1
一提起我的同桌,我就会想到他那一双圆鼓鼓的眼睛,如果他再使劲睁大一点,说不定眼珠会掉下来呢!他是一名男同学,但是说话却娘娘腔,身上还有一股香味。他爱清洁,甚至比我们班的女生都干净。因为他身上总有一股香味,所以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香香公子”。
他非常有趣,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他总是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他那滑稽的样子,就忍不住开怀大笑,一下子就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同桌是班上有名的淘气包,连老师都拿他没办法。他虽然很淘气,但却非常聪明,学习好,每次成绩都是全班的前三名。我的同桌最大的优点就是关心别人,助人为乐。如果同学们有困难求助于他,他总是热心帮助,谁忘带什么东西,只要他有,他就会很慷慨地借给别人,有时为了帮助他人,不惜自己吃亏。有一次考试,老师怕同学们打小抄,规定每人只准带一只笔。考试开始了,他认真地答了起来。当考试快结束时,坐在他身边的沙曼同学小声地自言自语道:“怎么办?怎么办?”他忙低声问:“什么事?”沙曼说:“我的中性笔不下水了,明明有许多油,可就是写不出字来,真急人。”听到这话,他沉思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笔递了过去。“这怎么能行,你不写了?”“你写完,我再写。”“可那就没时间了。”“别说那么多了,你快写,否则答不完了……”
时间到了,卷子被收走了,结果,他少答了一个5分的题。但他并没有后悔,在关键时刻帮助了同学,他觉得很开心。这一次,小芳考了100分,全班第一,当老师公布成绩时,小芳并没有高兴,她向他投去了感谢的目光……类似这样的事,在他的身上不知有多少,他那乐于助人的精神给同学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这就是我的好同桌,他的名字叫小东。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2
没有帅气的外表,没有动人的舞姿,这使得角落里的他毫不引人注意。论成绩,败得一塌糊涂;论相貌,只是万人中最平凡的一个!可是在我的心中,他却是男生中最有潜力的一朵的奇葩!
这要从我当他的后桌那段时间说起......我可真不知道笑了几次!他便是包佳鸿!
又是一节难忘的英语课。从miss liu大步流星地跨过门槛之际,就注定这节课我是心不在焉的,没有为什么,因为我对英语总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我趁miss liu讲课之余,用笔尖猛地扎了一下包佳鸿的背,而他却无动于衷。“哼哼,这小子竟不理我,反了啊!”我边想边磨着牙。一定要给这小子点颜色看看!随后便用脚使足了吃奶的劲,向他的__踢去,没想到还把自个儿的脚踢了个“半残废”。这时该死的包佳鸿才扭动了沉睡了千年的脖子,望着我生不如死的表情,不但没帮我,反而“咯咯咯”地笑起来,要不是老师在场,我早就把他扔锅里翻炒成五花肉了,还不解我心头之恨呢!“一定要整整这个糟老头!”我暗下决心。
我从凌乱的抽屉里抽出奥数本随便一撕,一看,竟然把我辛辛苦苦得来的第一名给撕成两瓣了,那个心如刀绞啊!可是仇一定得报,我在白纸上写下“俺是王八蛋”五个大字,且用红色和黑色的水笔交织着涂宽了好几层,看上去格外显眼。我向他借透明胶,没想到这个夏洛克,不,连夏洛克都不如的超级吝啬鬼就给了我手指头大小的一丁点,我也没想太多,就把这张写满仇恨的纸贴在了他的背上。起初,只是静悄悄的,过了大概10秒钟他都没有发现,只是似懂非懂的读着英语,我恐惧的心才得以平静。当我正陶醉在独享的快乐中时,他猛地一转身,从背后撕下那张“奥数本的残留体”,眼角里露出狰狞的感觉,十分像奥特曼中的怪兽。此时,我真想电视中的黑猫警长能够出现。我试着转移话题,用笔的末端指着正埋头看漫画书的蔡鑫辉,包佳鸿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趁老师注意力不在他那时,走下座位,假装要一起看漫画似的,低下头,笑一笑,接着用手搭在他的背上,顺便将纸一按,然后回到座位。“我是王八蛋”这五个大字便在蔡鑫辉那宽大的背上了,而他却毫不知情,依然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画书,笑得我们满地找牙!事情终究逃不过“刘圣僧”的法眼,我们俩被“捕”了!更使人气愤的是,包佳鸿竟指着我的鼻子说:“你是主谋!”真是气死我了!
如今,换了座位,我无缘与他成为前后桌。和他是左邻右舍的日子里,就像点了我的笑穴,他的一字一词,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可爱、滑稽。好回味以前的“黄金搭档”!真不愧是男生中的一朵奇葩!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3
我们走着,走着——
六年过去了,
在小升初的十字路口,
我们就要散了。
驻足停留,记忆涌来了,
千头万绪,心忽然乱了。
指尖微动,在那一张张熟悉的容颜下,
镌刻上一个个熟悉的名字,
曾经喜欢的,讨厌的,欣赏的——
都镶嵌在了记忆深处。
还记得吗?
我们曾经在一起嬉笑打闹,
奔跑在长长的走廊;
我们曾经一起整蛊讨厌的老师,
最后一起被罚站在操场上。
我们曾一起在厕所里躲一个中午,
只为躲避听写的骚扰;
我们曾在私下互打小抄,
渴望省去订正的烦躁。
我们还在课间谈论着八卦,
用敏锐的目光搜索着男女生间的微妙。
顺手给他们配成一对,
并不时发出“嘿嘿”的奸笑。
现如今,
不论是男同学,女同学,
还是好学生,差学生,
都要在此处分散,
走向自己的中学,
创造自己的未来。
岁月在指尖蜿蜒缠绕,
那时,天真的我们,
未曾发现。
现在醒悟了,
想要抓住了,
却已经走远了。
此时此刻,
不论是我所欣赏的,
所讨厌的,
亦或是以兄弟姐妹相称的,
六年同窗,我只想说:
这六载春秋,是我这个童年里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此生不换。
岁月苍茫,
再美的,
也终究逃不过沦为回忆的命运,
禁锢在心底的一角,
永生不忘。
——致我最亲爱的同学们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4
我的同学朱费凡,喜欢穿休闲服饰的他,头发短短的,很帅气。一张椭圆形的脸上,长着两只大大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虽然他平常说话一本正经,但他却是我们班的“幽默大王”。
说他“幽默大王”一点也不夸张。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在玩“橡皮大战”,他也在内。他的橡皮压在了我的铅笔盒上,他迅速地拿起我的铅笔盒,装出一副伤心的样子,说“你死得好惨啊!呜……”逗得大家捧腹大笑。还有一次,朱费凡看见几片树叶,就开心地对路过这的陆杰峰说:“陆杰峰,这里有美食套餐,快来吃呀!”令在他旁边的小朋友都笑弯了腰。
又有一次,十分钟中队会上,朱费凡和几个小伙伴临场发挥表演小品“庆祝教师节”,戏中朱费凡当一名好学生,费祎是位坏学生,俞正扬当一位年迈的老师。“坏学生”把“老师”打到在地,“好学生”连忙跑过去扶起老师,伤心地说:“老师,今年,噢不对,今天是教师节,您不要受伤啊!”等到“好学生”把老师扶起时,瞬间换了开心的样子说:“好了,没事了!”顿时,我们班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生活中多一些快乐,是多么美好!我的同学朱费凡他丰富多彩的幽默给我们班增添了许多快乐,我们都非常喜欢他。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5
时光荏苒,一晃又是一个新学期,我背起书包,走进校园,又是一个新的征程。
胸前又有飘扬的红领巾,我有了一个身份——五年级的大孩子!新教室,也有新老师、新同学。
教室里,一张张稚嫩的小脸,一双双求知的眼,依然成了秋风习习的秋天!匆匆坐下,不久,我迎来了一份新友谊。
她叫高雅琪,是新转来的。她很文静,一张平凡的脸,有着偏黑的皮肤,一双眼睛格外美,如一汪清水,清澈明亮,如一片星河,星光闪烁;长睫毛,为她增加了少女俏皮。
她爱笑,也活泼,还安静。“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最令我夸赞的看,便是那一手好字,每当她笔尖划到纸面,那一笔一画,像施了魔法,笔走如飞,其韵自成,看到这时,我更喜欢他了!我问:“你写的这么好,有秘诀吗?”“我小时候总想得到老师的贴纸,可要字好,所以我就认真地写好。”哇,真厉害,一坚持到五年!我望着她,仿佛看见一颗坚持不懈的心在跳!
她很乐于助人。那天语文课,上了一半时,乐乐说:“拿出课堂作业本,自己尝试做第几题,先用铅笔。”我心想:哎呀,我居然没带自动铅笔,死翘翘了,凉了,要不先问问同学?好像只能这样了。我小声问旁边同学:“可以借我一支铅笔吗?”同学回答也只有一支。我又问其他小朋友,也都说没有。张老师马上要来了!啊,我完了!突然,我听见了一声微微的声音:“你要铅笔吗?”“啊,哦哦哦,是的。”“给你!”高雅琪那充满温暖的双手,递给了我笔。“谢谢,谢谢!”我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终于在张老师来时写好,从那时候起,这份友情就此诞生了!
也对,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就是我的新同学!我很羡慕自己呀!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6
我班上有一位同学叫小刚,他真的很让我羡慕,并且我觉得他非常让人敬佩,因为它有非常多的让人觉得非常好的品格,他始终有一颗谦逊的心,其实他学习非常好,但是他却不炫耀,对我们每个人都非常的乐于助人,然后也很会处理和同学之间的关系。
他的学习方面非常的刻苦,我觉得我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跟他相比,因为他即使非常的聪明,我们都认为聪明人其实不需要好好学习都能学得好,但是它既聪明又努力,有很多不如他聪明的同学,每天在班级里面只知道玩耍,不好好学习,但是他虽然有一颗很聪明的脑瓜,但是他还是很谦虚的好好学习。我们都认为他的学习效率非常的高,在上课的时候他经常能够听课,听的脸颊都是通红的,这就说明他的大脑在飞速的运转,有时候老师叫他他都没有反应过来,还沦陷在想一道题里,他的思维真的非常的敏捷,我们都非常的佩服他,有时候班里的一些化学物理数学题老师专门出了非常高的难度来考验我们,当我们班都不会的时候,老师点他起来,他就能给老师一个非常完美并且正确的答案。他考试的时候也考得非常的好发挥,也经常能够发挥的特别好,我们都很佩服她。
他虽然学习很好,但是他从来都不炫耀,对我们每个人都非常的乐于助人,因为他的成绩很优秀,所以经常会有同学向他问问题,他也会非常乐意的给我们解答,而且非常的有礼貌,他们在讲一道题的特别的清楚,所以也就会有更多的同学想去找他问问题,他说帮助同学们解答疑惑,既可以让我们懂的投顾一下题目,让他的成绩变得更好,所以他觉得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所以他很乐意帮助我们。班级里展开了各种节目,他也会很乐意的去参加,并且积极的配合班长和一些老师的工作,我觉得他真的非常的优秀,因为他不仅在学习方面非常的优秀,他在才艺方面也有一些很会的东西,比如弹钢琴和弹吉他,他也非常善于弹一些乐器,这让我觉得他真的非常的有能力做一些事情。
我的同学为作文篇7
转眼,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生活了两个星期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中也渐渐转为熟悉。
自带光环的“宋头”
蓝湛湛的天空下我们陆续走向自己的教室。“嘿,老樊!”背后传来一声呼喊,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宋昱瑾,她这个星期是值日班长,所以我们都亲切地叫她“宋头”。她那两个肿肿的眼睛独一无二,声音也如小河流水般好听,让人一眼就记住她。这让我想起军训时的一天,宋昱瑾被韩教官选出来领着我们唱歌,其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性格开朗,做事认真。她毫不犹豫地站在我们围成的圆圈中间,清清嗓子:“团结就是力量……”我看着自带光环的她,不由有点羡慕她了。
“好兄弟”柴维翌
来到教室里,柴维翌扭过头对我说:“樊,你昨天数学卷子那道题弄会了没?我昨天晚上研究了半天,终于弄清楚了,要不要我给你讲讲?”“老柴,你真够用功啊!我直接让我爸给我讲的,你还是自己研究清楚的?厉害!厉害!”我说。柴维翌有着和我一样的牙套,这反而让我们迅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柴维翌性格外向,平时很爱看小说。她大大咧咧,我咋咋呼呼,我们俩就像“好兄弟”一样。
“大脑门仗义姐”邴誉坤
老师大声说道:“我要表扬邴誉坤同学,她的字非常棒……”邴誉坤不仅字写得棒,更是个人际高手。才短短两周时间,她已经和全班同学成为好朋友了。班里其他同学谁有不会的题,她都耐心的讲解,姐可真是“大脑门”仗义!
这些新同学各有各的特点,我们七(21)班“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虽然我们在一起学习生活不过两个星期,可我早已经把他们当做同荣辱、共患难的兄弟姐妹了,我相信我们阳光七(21)班的同学们,每个人都是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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