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作文充满生机,生动的细节描写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在写作文的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如何用准确的语言传达复杂的思想和情感,录取选题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1
林海音的《窃读记》、叶文玲的《我的“长生果”》、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童年读书的经历,我都不曾有过,但我与读书的故事,却也令我难忘。
最初,为了和伙伴们比赛,字都还未认全的我便端起一些拼音图画版的童话书来细细“品读”,但与其说是看文字,不如说是认拼音,实在看不懂的还会大声念出。比赛期限到了,我和朋友们都把看过的书堆成“小楼”,达到自己身高的便是赢家。我自然是输了,当时的我只是心有不甘,但如今想起,竟多了一丝羞愧。
为鼓励我多看书,妈妈常会捧些名著坐在我旁边,看上两页便向我“剧透”,好似希望引起我的兴趣,便把书“让”给我看。妈妈拿的不过是《战争与和平》《三个火枪手》之类的名著,只要看到那些书的薄厚,我便否决了。
唯有一次,当妈妈正捧着三毛(陈懋平)的《雨季不再来》向我讲述着其中故事时,我有了兴趣,才想起家中有全套三毛的书,却从未翻过。三毛一生的经历几乎都在这些书中了。这些朴实无华的生活片段,却在她的笔尖之下变得引人入胜。儿时曾梦想将来“捡破烂”的三毛,是否想过会成为一个妇孺皆知的作家呢?读书时的思考使我陶醉其中,也只有喜爱的书才能使我思考。
因为有读书这一爱好,我便成为了老师眼中所谓“爱读书的好孩子”。之后各种作家讲座,文学活动也都获得了优先权。这是我第一次从读书中尝到了甜头,便越发埋头苦读,想朝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方向努力,因为这才是真正的内在的、有价值的。
当然,我相信我和书的故事将一直是“未完待续”,保持这一爱好,我就坚信能获得的知识与好运都是无限的。无需与他人比较,不用别人的督促,也不图其它,拥有一本书,便是拥有了一个新的世界。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2
“一日无书,百日荒芜。”这是陈寿读书的感受;“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书的用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在我眼中是一位朋友,带给了我许多欢乐。
记得在我两三岁的时候,父母给了我一本书,我那时候不懂字,在上面乱涂乱画;到了我四五岁的时候,人家拿木柴烧,我把书当柴火烧。后来,这件事被妈妈发现了,我还吃了一顿鞭子。现在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会不自觉地想笑。
自那次以后,我就再也不敢这样对书了。因为妈妈和我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应该多读书。所以我就渐渐喜欢上读书,甚至还常常按着书本上说的去做。
记得有一次,我从书上看到了“凿壁偷光”这个成语。于是,我也想在家里用锤子往墙壁上打洞。正当我想动手的'时候,妈妈一脸狐疑地走过来问我:“儿子,你在干什么呢?”“妈妈,我在凿壁偷光,我要好好学习呢。”“傻孩子,我们家里有灯,哪里需要凿墙呢。”我不好意思低下头,但妈妈还是肯定了我好学的精神。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看《城南旧事》,妈妈走的时候跟我说,下雨了要收衣服。我随口说了一声“好”,然后妈妈就出发了。过了一会儿,天空乌云密布,下起了大雨。可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对外面的世界浑然不知。这时,家里的电话响起来了,是妈妈打来的,我这才知道原来外面下大雨了。但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衣服被淋湿了,都可以用来拖地板了。妈妈回到家后,没好气地说:“你啊你,看书是一件好事,但是也不能耽误了其它事啊!”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呢?不知道你和书发生过哪些有趣的事呢?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3
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彤彤。
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很好看,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溢好奇。
彤彤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我把骨头抛向空中,它就会马上跳起去咬,然后叼起骨头回到自身”家“里品尝,假如有人从它‘手’里把骨头强走,它会狠狠地瞪他一眼,好像在警告他:假如下次再跟我抢骨头,我就跟你不客气。彤彤最喜欢睡觉,假如没什么事干,它就会回到自身的“家”,呼噜呼噜睡大觉。
彤彤很有人性,但有时也很淘气。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邻居家的小鸡累的直喘气,原来是彤彤拿小鸡“取乐”呢!我气愤的来到它跟前,狠狠地踢了它一脚,彤彤并没有跑开,反而凑近我身旁,耷拉着脑袋,水晶似的大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原谅了它。彤彤看见我原谅了它,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从此它在也不追小鸡和别的弱小的动物了。
彤彤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三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好朋友。
彤彤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彤彤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彤彤活泼可爱的样子,使我情不自禁地走上前,俯下身子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它很听话,还在我的裤腿上蹭来蹭去,不停地摇着尾巴。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4
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带给我们广泛的知识,如果我们多看书头脑的知识也会变得很广泛可是我从小就不怎么喜欢看书所以我的写作一直都不怎么好但在我四年级的时候便喜欢上看书了书的好处有许多与让我们增长许多知识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也可以让我们明白许多深刻的道理……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让我们多看一些好书,增长一些知识,多去图图书馆借书看。
现在差不多我们全班都去读图书馆借书,有许多著名的书如《红楼梦》、《西游记》,还有许多儿童文学。
现在我们班最流行的一本书就是一本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是一本描写马小跳的有趣故事的书。这本书也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四年级下册的时候我获得了一本好书,从此我便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书。去读书馆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了,从此我就越来越喜欢看书啦!
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书,我挑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是黄蓓佳倾情小说。买了书后我便立刻飞奔回家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真是越看越陶醉啊!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知道已经12点了,这才恋恋不舍放下书。
是书开阔了我的眼界,是书丰富了我的大脑。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5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一晃儿,我就读五年级!我和书已经是老朋友了,他带给我太多的喜怒哀乐……
我曾经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著名学校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希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曾经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并不是现在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现在我知道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通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变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变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6
今天我下去玩的时候,突然感觉一个小白点出现在我头顶上,吓了我一跳!我抬头一看,哇!是一个银色的碟状物体,难道是ufo!突然ufo的底部冒出一道刺眼的蓝白色的光束,直接把我吸了进去。
进入ufo里,我四周一打量,把我吓个半死,旁边居然是几个外星人,他们长得可真奇怪,身材特别高大,头戴金属的头盔,身穿灰色的连身金属战甲,很威武的样子!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呢?要抓我做科学试验?还是要绑架我?结果他们并不想抓我做科学试验,反而,他们很热情地招待我,想让我跟他们过一天,太好了!
他们开着ufo带着我在太空里遨游,外面感觉有点漆黑,而且感觉无边无际,完全看不到尽头。外星人带我来到他们的星球上,哇!我一看傻眼了,激光枪,流星炮,还有各种不知名的先进装备!
到了午饭时间,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外星人吃什么。结果外星人给我吃了他们的招牌菜——陨石肉饼,我咬了一口,结果我牙都快掉了,我一看,肉饼里面竟然是陨石,呜呜呜……
热情的外星人又决定带我去太空兜风,他们开着ufo,我们出发啦!
不料,一个大陨石飞过来,直接砸中了ufo,把它砸坏了,只听见飞船里响起警报,飞船失控了,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地球,救命呀!
ufo正好砸到我们家的旁边,幸好没事,下了飞船一看,把地面砸出一个大坑。我只好依依不舍的告别外星人回家了。
我和狼的故事作文篇7
我家养过四条狗,可惜如今都不在了。但我一直念着它们!
最早一条狗叫“贝贝”,它卷毛全白,乖巧温顺,从没做过坏事,可惜跑丢了。第二条叫“糯糯”,它短毛土黄,太调皮了。每次回家,我的玩具都会被它搞得七零八落,沾满口水。那时我才六岁,与玩具如胶似漆,当然生气,但看它可怜巴巴的大眼,我动心了,就饶过它。最后它病死了。第三条狗还没取名,超小,妈妈来幼儿园接我时,它从狗窝里溜走了,让人担忧。
最让我难忘的是第四条美国库卡犬,养的时间最长。名曰“美美”,直立的话有我身体的三分之二那么高。它乌黑光亮,长毛往两边卷,极像一个酷发型,是个绝对的“美男狗”。它的好奇心决不亚于达尔文,对新鲜事物兴趣很高。若是碰上小虫虫的话,我保证,虫虫的死期就到了。“美美”的`调皮常常“出轨”。一次,我们旅游回家,一进门,眼前是一片狼籍。房间里被子拖下了床,衣服零乱,窗户打开,上面的几个可疑爪印让我明白了真相——一定是美美干的。我冲进房门,美美正咬着我的皮带,敏捷地跳上桌子……我几个箭步上前,捉住“罪犯”美美,关进铁笼子。原来它居然挣脱了笼子的锁逃了出来。后来,我去杭州读书,爸妈上班,没人养,送给了朋友。我只好与我同甘共苦、经历风雨的美美告别。
真不知它此时此刻在哪儿?生活的怎样?开心吗?孤单吗?还思念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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