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平等地承担义务,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形式有非常多的种类,每个人都需要用到合同,录取选题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日用品采购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日用品采购合同篇1
需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货物清单及金额:
应需方要求,供方销售给予需方幼儿教玩具一批。
供方并负责运输安装。 货款合计即大写人民币:陆仟玖佰捌拾元整;合计金额:¥6980.00元。
注:此价格包含产品、安装费、不含运费,含税。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或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
2、供方对所供货物提供质保1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因使用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根据保修承诺进行保修。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所有货物。供方负责免费安装完毕,供方确保货物无损坏。
四、供方应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五、付款方式、时间。
合同签订当天,需方需一次性支付供方货物总金额即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捌拾元整,¥:6980.00元。由需方直接转账到供方指定账户或现金支付方式均可,以供方收款收据或转账凭证为证。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货款时(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偿付逾期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
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对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产品生产地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质量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时, 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向签订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一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需方:
供方:
___年___月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食品原料采购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证件,负责向幼儿园食堂提供米、面、油等主要食品。油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桶装油。
二、幼儿园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供应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烂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三、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学校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
四、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如因质量问题出现不安全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幼儿园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幼儿园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六、甲方向乙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篇3
供方:xx
需方:xx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开户银行: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 帐号:xx
地址:xx 地址:xx
邮政编码:xx 邮政编码:xx
电报挂号:xx 电报挂号:xx
电话:xx 电话:xx
20xx年xx月xx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次采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图书的相关信息,包括:书名、定价、开本、版别、包装、封面、简介。
2、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信息,向甲方订货。
3、本次采购产品为绘本,册数1000,总计货款 元
第二条 发货及运输
1、甲方一般采用汽运方式发出乙方所订图书,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指定发货方式,甲方尽量满足,因乙方指定的发货方式而额外增加的发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收货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做好收货准备,并及时验收。
第四条:结算方式
现款,款到发货。
第五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有任何变更,或对未尽事宜做出补充,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书除自填部分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___年___月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篇5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日用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内容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总金额(大写)
总金额(小写)
二、付款
1、付款时间:
2、付款方式:
三、交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五、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1、卖方提供的货物品质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2、货物的质保期为___年,质保期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货物交货完毕后,买方进行抽样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至供应方。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日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买方可对货物进行破坏性实验,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七、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1、卖方在交货后___天内应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费用由卖方承担。
2、供货商必须依据投标承诺要求执行售后服务。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卖方延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货不超过___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货金额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卖方延期交货时间超过___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金额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材质、款式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点及时处理,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2点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项货物___%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__份,买方____份,卖方____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1 按国家标准_________履行。
1.2 按行业标准_________履行。
1.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_________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1 包装物不回收。
3.2 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_______,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_________,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 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_________月);
1.3 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
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 其他。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预付款条款:_________。(如无此项请划去。)
4.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条第2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违约责任。
2.1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货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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