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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1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___种,签约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含增值税,税率:____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_____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____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4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____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___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___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____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__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________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____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由甲方在____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_____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2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采购协议:
一、品名、规格、单位、价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医药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其中:
药品内在质量必须符合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相关部、局颁发的药品标准。包装必须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的规定。
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字号产品和妆字号产品均需有卫生许可证、相关证照和相关合法批件。
医疗器械有相关生产许可证及计量认证证明等合法文件。
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整提供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由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印章或商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的伤害,视其损害程度追究经济赔偿,每单一品种按进货金额的五倍以上罚款,不设上限。赔偿事宜由甲方直接致函通知乙方,赔偿金额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于罚款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结清。
3、因药检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抽检的商品,依照抽检记录由乙方补偿抽检数量。
4、有买赠活动的商品,乙方必须随货提供和补充赠品,如有短缺,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款购补相等价值的赠品。
三、有效期限(从货到甲方仓库之日起计算)
1.一年效期的药品要有9个月有效期作为销售时间。
2.一年以上效期(不含一年)的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 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商品包装牢固,标志清晰,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收到甲方订单传真之日起 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深圳机场货运处 □深圳铁路货运处 □乙方仓库 □ 3、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 □甲方自提 4、交货数量:以甲方验收入库数量为准。
六、运输及运杂费
1、运输方式: □航空 □铁路 □公路 2、运杂费 : □乙方负担 □甲方负担
七、购销方式及货款结算
1、购销方式: □购销 □代销 □
2、结算方式:□银行电汇 □转帐 □现金 □其他
3、结算期限:□货到付款 □批结 □月结 □货到 天付款 □实销实结
八、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所有商品均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要求进行验收。乙方供应为药品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首次供货的前两个批号需同时附送同批号的药厂检验报告单原件及价格证明文件。 (2)送货单需注明批号对应的数量和有效期,并加盖乙方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供货价、零售价变化时,需提供价格变更证明文件。
(3)同批次十件以下的供货应为同一批号(另有约定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商品,甲方应于到货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必须将退货提走,否则,甲方有权将退货销毁。
九、特别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其供货底价不得高于供应给深圳其他客户的价格,如有发生,甲方按该品种实际进货金额的 100 %罚款,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供货需全额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提供假发票被税务机关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对损坏、近效期、变质等购销商品,由乙方负责退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退换,逾期不办理退换,甲方每天按退货总额5%收取仓租和管理费,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4、代销品种的铺货上架每个店收费 元。到期或滞销的代销产品由甲方撤架收回,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天内提走撤架品种,否则,甲方有权将撤架品种销毁。逾期不办理提货,甲方每天按撤货总额5%收取仓租和管理费,直接从代销货款中扣除。
5、如在验收时未能发现,但属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的商品损耗、缺失,由乙方负责补足。
十、履行期限
1.严格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如 乙方迟延供货,每延误一周,
2.乙方不得将履行合同的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可依法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 ,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3
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经销商)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配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药品目录》,以网上(或网下)采购的形式采购《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网下品种以电邮方式)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须按订单为甲方供应药品,不得更改、不得缺少。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签字。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甲方订单发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二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网下药品不得高于国家或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9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协议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协议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协议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甲乙方采购品种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品种订立的协议,如需变更为其他厂家或品种,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协议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 (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20xx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2%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1.00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1.00以下,1 个月中同一品种数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额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二、甲方责任: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xx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最低价格给医院供货。
五、供货范围:
六、结算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七、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篇8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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