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在当下的环境中合同的写作还是非常多的,签署一份优秀的合同,主要目的就是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物业前期服务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__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 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2
购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加强对本物业管理,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建设部(建住房
[1999]246号)文件〈〈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类型:住宅、商业
座落位置: 栋(座) 层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一章
第一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由建设单位——萍乡市长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从订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生效之日开 始,至业主大会成立并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三条 将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候,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开发商、所在街道、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业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组成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公共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排污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配电设施、避雷设施、弱电设施、电梯、广播、游乐园、地下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房屋等。
第六条 划红线内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七条 公共绿地、绿化树木、花卉、景观、建筑物品等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道路、绿化带、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工作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蚊蝇滋生源的杀灭等。
第九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等。
第十条 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督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含人身、财务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和停放车辆实施有序管理。(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确保住宅区整洁统一,对本物业装修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处理装修垃圾实行统一清运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根据本物业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为业主(使用人)提供相关的综合管理服务,有偿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1 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享有对本区域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的建议权;
5 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有权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会处理结果; 向乙方递交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物业产权证复印件和个人及家庭信息资料;
6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和本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做好物管理工作
8 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甲方在转让房产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时,必须确保受让方与乙方本协议,并把原协议与乙方注销,否则本协议对甲方继续生效;
9 按国家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规定,按期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代收代缴费用,要求乙方提供有偿专项服务特约服务,应及时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缴费;
10 甲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修管理办法》向乙方进行申报登记,并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装修管理协议的要求组织实施室内装修工作,接受乙方的监督,确保不违规装修和损害公共利益以及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11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12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卫生、环保等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 律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协议的约定,制定并实施适合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本物业管理资料;
3 制止违反《业主公约》和管理处管理制度的行为,对甲方依据协议收取违约金;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情况,采取规劝、警告、制止或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5 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准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有关法规和协议,有权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7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及财务年度计划;
8 每一季度向甲方公示物业管理服务费总的收支账目;
9 在业主入住前,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书面告知《装修管理办法》; 10 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本物业的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11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管理责任。
1)无法避免的供电、供水、供气短缺或因故暂停、火灾、水灾、地震等的自然灾害导致的不可抗力的后果;
2)涉及房屋业主与使用人或承租人双方间的纠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3)由于第三者违反犯罪以及他人无意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使用公共设施时,因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失;
5)乙方所无法控制的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整洁,无违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2 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实行每日巡查,进行定期保养,及时检修,维修完成率达95%;
3 公共环境整体保持美观整洁,按物业清洁工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每日完成保洁工作;
4 公共绿化:定期修剪,除草灭虫,定期清洁,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植,小区绿化完成率达到98%以上;
5 保安服务:本物业区域内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门卫,巡逻,监控保安制度,保安人员的服装统一,保安器具配备齐全,按保安规程进行规范运作,遇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前来处理;
6 道路交通及车辆管理:按本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规律的要求,对道路交通和车辆的行驶、停放、实施有序管理;
7 综合管理服务: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进行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接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投诉、咨询等来电来访,件件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或回访。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接到报警后,物业管理员保安员或者服务中心经理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效投诉在5%以下;
8 维修服务:白天开通12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晚上有水电工急修值班。 维修及时率达到98%,维修合格率达95%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户建筑面积计算:
1、多层住宅:元/㎡·月(第一年按优惠价0.55元/㎡·月,第二年需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同意后执行)
2、小高层住宅:0.9 元/㎡·月(第一年按优惠价0.75元/㎡·月,第二年需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同意后执行月,)(以上价格经萍乡市物价局审核备案)收费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卫生,公共绿化养护,小区日常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设备设施及小区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不含电梯、泵房、消防、公用照明等分摊的费用。地面停车场管理费按政府指导价(60元/车·月)标准收取其他专项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费用按双方商定的或者以物业公司公示的项目价格为标准。
第二十一条 甲方缴纳的其他费用
1 电梯电费及水二次加压的费用按住户平均分摊。
2 非生活垃圾清运费,(一次性代收代付,见物业公司公告)
第二十二条 费用交纳时间;物业管理费用《交房通知书》规定的交房通知之日起开始交纳计收,按半年度支付,在第一年第一个月的上半月前交纳。 第二十三条 甲方将其物业租赁他人,应向乙方办理申报手续,并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付责任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如无明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的缴付责任,如有约定由承租人付费的,其承租人不按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负有连带缴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政府相关规定)
(1)受有关部门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费);
(2)其他各项费用代收;
(3)费用交纳时间:按各部门规定的时间交纳)。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标准)
1 临时停车费;
2 与业主约定的特定有偿服务费用;
3 符合相关规定,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二十六条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 具体使用办法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管理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有多收费用及利息;
4 甲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
第七章 其它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由萍乡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裁定,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庭起诉。 第三十条 在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住 所:
公司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 (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 区(市、县) 路(街道) 段(巷) 号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 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一13??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同意选聘乙方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好绿化树木养护工作,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和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合同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果。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 3.3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5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完)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m;
建筑面积:_____m。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十一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_____人
c.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楼宇保洁
a. 主楼__________层 __________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__________楼电梯口; __________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综合楼两侧楼梯、__________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人员编制主楼_____人、综合楼及群楼_____人
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_____人
3.绿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_____人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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