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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传销工作计划8篇

工作计划让我们的工作比较有规律性,工作期间相信每个人一定都制定过工作计划,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防传销工作计划8篇,感谢您的参阅。

防传销工作计划8篇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1

为推进我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以下简称打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东莞的意见》(市委发〔20xx〕34号)与《东莞市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东打传办〔20xx〕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二、组织机构

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成立沙田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村(居)委会主任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东莞市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下称《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职责分工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六、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平安东莞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镇维稳及综治办需把打传工作纳入到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方案》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2

一、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打击传销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藁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站在维护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秩序,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和禁止参与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打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克服畏难和松懈情绪,做到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弱,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重点,协作配合,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行动

各乡镇区、市街道办要切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打传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辖区内派出所、工商分局等部门主力军作用,以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招待所等为重点场所,以赴外地传销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区、村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开展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等违法行为。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为名,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加传销行为;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行为等。一经发现,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治安拘留;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同时,各乡镇区、市街道办要在20xx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河北省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入抓好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巩固和完善工作,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加强对我市赴外地从事传销人员的说服教育,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抵触情绪,严防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打击传销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严防传销在我市蔓延和扩散。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区、市街道办要认真落实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与所辖各村(居)委会签订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同时,市工商局、公安局也要分别与下属各工商分局、派出所签订相应责任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到人,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依靠责任落实促进打传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及全市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形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传销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开辟专期专栏,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和打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12315、110等现有投诉举报网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传销活动。进一步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具体人员,畅通信息渠道,全面加强信息上报,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3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根据社区实际,制订市建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着力建立健全防止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具体措施

(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社区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综治干部,各片区党支部书记、户警、巡逻队员、楼栋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综治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楼组长作为信息员,组建网络,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互动机制。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

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举报传销活动,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信息机制。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做到社区内的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要严密监控外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做到三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从事什么职业、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低打击传销有效线索。

(四)、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观看录像,市民学校,简报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设立宣传栏加强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等。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4

为有效地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发展势头,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现结合社区实际,制订新裕路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社区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社区民警、综治专干、工商所工作人员担任副组长.社区其他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综治专干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组建监管网,利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互动机制。

建立居民、志愿者、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举报传销活动,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信息平台机制。

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做到社区内的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要严密监控外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做到三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从事什么职业、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低打击传销有效线索。

四、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观看录像,市民学校,简报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设立宣传栏加强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等。

五、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

结合滨江玫瑰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辖区内成立4个责任网格、30个单元网格的责任区域,各网格员对照各自责任区域,积极走进学校、企业、居民家中进行宣传教育、走访摸排。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5

为切实加大对我镇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全国、市、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反复发作、群众举报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为老城区各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对象。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以下人员: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三是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刷、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行动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左国成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孙太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永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关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镇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把握全镇打传工作情况动态,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非法传销活动的,要坚决清除;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食宿等条件;严惩一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摧毁传销网络;严厉处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及跳楼、跳河等恶性刑事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四)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辖区工商分局查处传销窝点。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创建无传销居民居住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

打击传销皖剑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排、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工作计划。同时,要以工商、公安为主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及时沟通,共同研判,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明确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铲除传销窝点,惩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弹。

按照上级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为全省统一开展i号会战和ii号会战的重要时段。在此期间,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仔细排查。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县打传办要求,各办事处、居委会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特点,提高广大市民识传、防传、打传的能力。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阶段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落实全面管控措施为主要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要重点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并持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建设。巩固镇打传办与110、12315、各位联络员打传平台建设。

(二)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基层传销防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暂行管理办法,依法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出租房屋情况,作详实登记,对可疑有传销活动的地方要进行排查,在及时汇报的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四)营造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氛围。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应对传销的免疫力。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执法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

2、提高执行力,务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务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打传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打击传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6

石嘴山市工商局大武口一分局 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做法

打击传销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传销活动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先后就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根据《大武口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分局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现将具体的工作做法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注意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强化动态监管,有效压缩传销活动空间;二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减少传销参与人员;三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强化社会监督力量相结合,从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和乡村基层单位聘请一些具备高素质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作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义务监督员,使其成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参与者、发动者和监督者;四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一会两站”维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的作用,不断延伸“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的触角,扩大“无传销社区(村)”的覆盖面。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宁任组长,副局长任国江、胡慧峰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检队,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了与区综治委、区公安等部门联系,通过建立打击传销部门联席制度等措施,尽快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重点打击了下列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对涉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我局在“打传”方面移送公安机关的有4人,其中:1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一个网络

依托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形成覆盖全区的快速反映网络。工商所所在属地发现传销行为在2小时内上报分局,分局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并及时组织查处。

(二)强化两项责任制

1、工商所属地管理责任制。分局局长与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区域监管人员分别签定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形成三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工商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定期巡查,坚持不懈地把打击传销工作抓实抓好,把社区创建成安全放心的良好环境。

2、街道社区负责人防控责任制。社区负责人是防控本社区传销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工商、公安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执法力量。在明确分工和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把防控传销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基本目标考核中,强化社区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三)实施三项举措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根据大量外来人员流入大武口在各小区、街道租用场地,出租房进行居住和做传销培训活动现象愈来愈严重,为了使广大市民能够快速增强识别传销组织的形式、特点,在平时了解掌握的传销组织者、参与者聚集频繁的社区,先后利用节假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和《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共计2.5万份。提高了企业、公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保护自身正当的权益。利用社区宣传栏,通过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有声有色地搞好宣传活动。

2、聘请义务信息员。在各社区内共聘请了60名有一定知识水平、敏感性较强的人员作为打击传销义务信息员,扩大传销案件的信息渠道。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改变以往打击传销工作中驱散传销人员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大案,维护社会稳定上来。二是加强直销企业管理。对已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要实行近距离监管,对其经营方式重点监管,防止经营中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五、取得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使传销在大武口区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近两年来,大武口地区的传销活动比较猖獗,全部都租用居民住宅房隐藏在各个社区内,大武口区共有办事处5个,下设社区居委会27个,其中:20xx年元月份前,据执法人员摸底调查,传销人员居住的社区有8个,自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以来,我局在公安、街道社区的配合下,一年来,共开展打击传销活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捣毁取缔传销居住窝点和经营、培训场所26个,清理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300余人。目前,社区内无传销人员居住的有5个,同时并将大武口区朝阳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所属的两个社区确定为“无传销社区”。一是依托消保维权进社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络站的作用,落实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的机构、人员、场所、设施。二是认真选聘创建了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站长、义务信息员,发给聘书,持证上岗,明确权利义务。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中,我局通过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完善机制和狠抓落实,逐步建立起四级监管网络,力争20xx年无传销社区(村)达标率达到90%,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传销易发、重点区域有效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二)、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和居委会以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二委”的作用,依托社区、物业管理,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工商所把创建无传销社区与正在进行的消保维权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逐一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确保年底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覆盖全区街道社区。

(四)、深入社区与各创建无传销社区单位的领导、群众交谈,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掌握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为形成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打下扎实的基础。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7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防传销工作计划篇8

为巩固近年来我市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无传销县(市、区)创建工作,打造平安江山, 根据《20xx年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摧毁传销组织、惩治传销头目、教育群众为总体目标,通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清除各类传销组织,依法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教育一批传销人员;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实现传销违法犯罪查处率达100%、出租房屋预防传销活动责任书签订率达95%、一般参与传销人员教育救助率达95%、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覆盖面达100%,有效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任务

1、强化执法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统一整治行动,破获一批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挖源头、打骨干、摧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取缔一批传销组织、处理一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

2、依法做好被骗参与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人员的教育、救助工作,使其尽快觉醒并脱离传销组织。做好一般传销人员的帮助返乡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4、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立体打击防控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传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镇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周才良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综治办主任姜超兴同志任副组长,姜云、郑全荣、宁晓军、赵建华(城南所)、周治政、王瑞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姜超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铁军同志任副主任,陆建中、姜智仁、夏阳明、蔡朱鑫、胡铭福、柴虎、姜胜、王琳玲、刘佳文、王建华同志为成员。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负责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摸排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辖区住所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

从加强户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暂住人员名义,逐段逐幢逐户进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数,并与出租房房东签订《预防传销活动责任书》(附件二)。对疑似传销窝点人员,要认真登记,掌握情况,作为下步取缔重点对象。各村要配合派出所开展检查。

2、对传销重点类型、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控。

重点排查我市发现的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的拉人头聚集型的1040传销、天津天狮传销等情况;以原始投资、股权认证为幌子的七彩祥云投资、云数贸等网络传销的情况。我市是省打传办确定的打击传销重点区域,也是衢州市集中行动清查工作的重点区域,要通过浙江省公安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预警研判发现涉传人员和窝点,及时开展清查行动。

3、对旅馆业、网吧进行核查登记。

根据传销人员预警情况,对传销人员住宿和上网的旅馆、网吧进行及时检查,对传销前科人员和疑似传销人员,做好登记,掌握信息;要对传销可疑重点人员进行锁定,收集证据,为抓头目、打团伙、端窝点打下基础。

4、筹办教育学习班。

打击传销只是一种手段,杜绝传销才是根本目的。要利用开设传销人员劝解室、举办教育培训班、发告知书、加入反传销自愿者联盟等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对受骗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让他们明白传销的违法本质,从而自觉脱离传销组织,

(二)打击整治阶段(7月21至8月20日)。

1、对前期排查的疑似传销窝点和人员聚集区、旅馆、网吧,组织三次以上的清查行动。端掉传销窝点或传销人员聚集区,对锁定的传销头目实施抓捕,及时进行审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根据涉嫌罪名立案调查。有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同时将传销人员录入传销黑名单库,实行动态管控。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出租的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2、在清查行动中,一般传销人员和误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进行集中教育,通过播放有关教育视频、邀请曾参与传销悔悟人员现身说法、执法人员法律宣传、案例解说等方式进行反洗脑。同时进行信息登记、调查取证、建档案等工作。教育期间,通知家属来江将人员领回。无法联系家属的,由市场相关部门按照户籍地负责集中遣返。

3、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打传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警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要制作有关的打击传销宣传口号、宣传资料、群发信息、公益广告等进行免费宣传,使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对案件查处、集中整治、无传销创建和宣传工作情况等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市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镇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附件三),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形势和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此次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打击传销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全力做好传销线索的排查、上报,构筑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的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形成打击合力。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

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涉稳事件。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

本次行动成效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怠于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倒查追责。我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衢州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分片包干,赴各地督促、检查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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