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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7篇

我们在阅读后产生了许多强烈的读后感,读后感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录取选题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7篇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1

这本书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主要写了东汉末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彻底动摇了东汉王朝的统治,中国进入了一个群雄争霸的时代。

作家罗贯中给我们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骁勇善战的关羽、张飞、一身是胆的赵子龙、热爱百姓的刘备、还有曹操、周瑜等人。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就拿草船借箭来说吧,自从诸葛亮来到东吴之后,周瑜十分嫉妒他,以免在东吴留下后患,就让他在三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要不然就杀掉诸葛亮。但诸葛亮就懂得观查天气,他就用二十条船绑在一起,上面安上稻草人,然后敲锣打鼓,浩浩荡荡地开到曹军阵前,曹军以为吴军要进攻他们,立刻射出十万支箭。这时,诸葛亮的草船上的稻草人上已经密密麻麻地扎满了箭,仔细一数,有十多万支呢!曹操突然晃然大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诸葛亮带着自已十几万支箭跑走了。

特别是空城计,最惊心动魄。当司马懿率领十五万大军来到城下时,当时城里只有几十名老官兵,而诸葛亮却把大门打开像里面有埋伏似的,司马懿疑心本来就多,看到诸葛亮这么做,以为真有埋伏,就慌忙退兵了。

直到现在,我还对诸葛亮赞叹不已!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2

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长篇小说,是四大名著之一。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史小说,是罗贯中在民间讲史平话的`基础上,取材史籍、民间传说和戏曲,把零散的三国故事、传奇,写成可一部七十五万字的名著。《三国演义》主要一五条线:汉朝灭亡是引线,晋国统一天下是终局,中间是三个国家的兴衰的主线。这几条线交互联络、交叉,成为了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

?三国演义》是以蜀国为正统写东汉末年到晋统一全国之间的史事。尤其以魏蜀两大国之间的矛盾斗争为主干;写魏、蜀两方时,又以蜀国的故事为重点。写蜀汉时,则以诸葛亮为中心;在写诸葛亮时,又以隆重决策为关键,这说明了作者维护汉家正统的思想。

我佩服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懂地理,而且足智多谋,《草船借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佩服刘备,因为他很懂礼貌,三请诸葛亮;又有仁慈心,刘表生病时,诸葛亮建议他攻打刘表,夺取荆州,但他死活不肯。

我佩服关羽,因为他有万夫不当之勇,杀死袁绍二猛将、颜良及文丑,过五关斩六将;还很讲义气,曹操败走华容道,关羽念当年曹操优待他,才放了曹操。

我佩服张飞,虽然张飞很粗鲁,但“张飞穿针——粗中有细”嘛!

我佩服赵云,他为了救刘备的儿子阿斗,在几十万大军中宁死不屈。

我要学习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也要学习刘备、张飞、赵云的英勇,做一个智勇双全的人。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3

今天,我真算得上三生有幸,学了《管道》这篇文章,从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柏波罗反复提醒自己的一句话:“明天梦想的建造在今天的牺牲上面的。”

从一天没日没夜的工作到别人无止无休的嘲笑,他一直这样说,因为他知道,自己如果放弃管道就等于放弃梦想;建造了管道就得牺牲自己生命的光阴,精力和辛劳。柏波罗选择了管道,从那以后他便开始了管道工程……我想柏波罗是有了自己的梦想,才会去拼搏的。林清弦也有过自己的梦想,她为着自的梦想而奋斗80岁了,还演讲几十万的文稿,我想这就是她成功的原因……

“短期的痛苦等于长期的回报”这也是柏波罗对自己的提醒。他每天都在挖,虽然每次只能挖一点,但他仍然坚持……七年后管道完工了!柏波罗的努力没有白废,他成功了!“正如奥运健儿刘翔一样,长期的训练没有使他放弃,终于在人生的第一次比赛中一鸣惊人,走向世界!”当柏波罗睡觉、玩耍、吃饭的时候,水哗哗的流入,我想这不是水,而是他七年的汗血;又是他七年岁月光阴;还是他所付出的一切……然而他并没有因为富有而忘记他的朋友布鲁诺,没有忘记他们之间有一段纯真有友谊……见面后,他告诉老朋友自己希望更上一层楼的目的,并且邀请他参加自己的工程,想起自己以前对柏波罗的嘲笑,布鲁诺伸出双手紧紧的与老朋友拥抱在一起。

?管道》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绿野仙踪》。多萝茜和叔叔婶婶住在一起,突然,龙卷风刮来了,把多萝茜的房子不知道吹到哪里去了。等房子吹落到地面时,多萝茜发现有三个芒其金人向她鞠了一躬,因为她的房子压死了恶女巫。有一个好女巫告诉她:找到翡翠城的奥芝,他能帮你找到回家的路。

在多萝茜到翡翠城之前,多萝茜遇到了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他们一起去翡翠城。可是,奥芝说要杀死恶女巫才能实现他们的愿望。于是,多萝茜就用一盆水浇在恶女巫的身上,恶女巫就融化了,因为恶女巫最怕的就是水。恶女巫死了以后,奥芝实现了大家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个聪明的脑子、铁皮人得到了一颗善良的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在南方女巫的帮助下,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过这本书,我知道我们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我们要学习稻草人遇到困难肯动脑子的品德、铁皮人善良的品德、多萝茜不怕困难的品德和狮子的勇敢。

编辑推荐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取西经的故事,非常吸引人心,阅读完毕后心中感慨万千,有很多的感受。西游记读后感怎么写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五年级小学生西游记读后感400字左右,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这些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从中让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想办法坚持不懈地克服。

最近几天,我认真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属第二十六章——《天竺国收玉兔精》了。

?天竺国收玉兔精》讲述的是:一天,唐僧师徒见天色已晚,就准备在寺里歇息,准备明天鸡鸣后再上路。唐僧在后院散步时,听见啼哭之声,老院长说:“这啼哭之人,说自己是公主,可我每次去打听却都听说公主安然无恙,想让你们留意一下。”第二天,唐僧师徒便进了城,听说公主在抛绣球,便想去辨辨真假,不料,唐僧却被绣球打中了,便被请入了宫。国王要唐僧做驸马,唐僧只好先答应下来,随即让徒弟进宫,过了好几天一直没见公主,原来,公主说唐僧的徒弟太丑了,不敢露面,国王盖好关文,徒弟便回寺了。悟空变成蜜蜂在唐僧帽子上,悟空见这个公主是假的,便露出原形,与妖怪打了起来。妖怪不是悟空的对手,想逃走,悟空正要把她打死,嫦娥仙子赶了过来。原来,这妖精是广寒宫中的玉兔。

唐僧师徒历经许多磨难,可是,他们却永不放弃去西天取经。因为他们师徒搭档的好。如果没有唐僧,那悟空他们就没有关文,就算他们到了西天,也不能成佛;如果没有悟空、八戒、沙僧,那唐僧就会在天竺国被玉兔妖精吸取了元阳真气,就不能成佛了。他们每个人都有功劳,就算功劳没有,那苦劳总是有的吧!悟空除恶扬善,八戒挑担,沙僧牵马,这都是苦劳。

最后,祝你们早日成佛!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乃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讲的故事是:唐僧受唐太宗李世民所托,前往西天去取经,途中分别在五行山、高老庄、流沙河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师徒四人一路打杀妖魔,四处行善,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还成为了天上的神仙。

这四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嫉恶如仇,神机妙算,但是他也容易骄傲。他私改生死薄,抢走了东海龙王的镇海之宝金箍棒,惹怒了玉帝。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来收服孙悟空,最后都被孙悟空打败了,因此封孙悟空为“齐天大圣”。可孙悟空还不知足,不仅大闹蟠桃会,偷吃仙丹,大闹天宫,还被胜利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与如来佛祖斗法,结果被如来压在了五行山下整整500年,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孙悟空没有正确认识自己,盲目自信,所以导致了他的失败。我也有骄傲自满的时候。上学期第一单元测试我考了100分,高兴得手舞足蹈,认为自己很厉害,随随便便就能考一百分,不禁变得洋洋得意起来。于是,在第二单元测验时,我就不那么认真仔细,结果错了两道本不应该错的题。这时,我才开始后悔不应该这么自大,如果当时我能认真仔细地审题就好了,但此时再后悔也已经晚了。

毛泽东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此,我劝告大家:不要像我和孙悟空一样骄傲自大,只有谦虚谨慎,做事才能成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他们四个人各有各有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

唐僧的优点是取经的意志很坚定,不管路上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勇往直前,从不退缩。他靠这种精神影响着他的徒弟们,一起帮助他取得真经。但唐僧也有缺点,他不辨真假,容易轻信别人的话,结果总是上当受骗,如果没有孙悟空,他可能早被白骨精吃了。

孙悟空的特点是本事大,一路降妖全靠他,他很忠诚,又嫉恶如仇。但是他性子气,不服管教,经常闯祸,比如推倒人参果树,所以师傅给了戴了个紧箍咒。

猪八戒是个懒虫,又贪吃又贪睡,一遇到困难就想散伙,回高老庄娶媳妇。但猪八戒在取经的路上也少不了,唐僧和孙悟空闹矛盾,总是他把猴哥请回来。

沙和尚好像没什么本领,一路上就看他挑个担子,打仗时也只能打几个小妖。但沙和尚做事最认真,如果没有他,有谁能安全地把担子挑到西天呢?

正因为有了唐僧的坚定意志,孙悟空的本领高强,猪八戒的八面玲珑,沙和尚的认真负责,师徒们共同努力,才终于取得了真经。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每当响起这熟悉的旋律,我总是不禁连连感叹。我最初是在电视上看到的《西游记》,这部经典佳作让人百看不厌;今年寒假拜读了《西游记》原著,我对此更是情有独钟。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斩妖除魔,历经八十一难,前往西天取经的故事。

记得在“孙悟空三借芭蕉扇”中,师徒四人来到了火焰山,孙悟空“二借芭蕉扇”都没有成功,还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出了十万八千里。猪八戒看情形不对,便打起了退堂鼓,但这并没有动摇其他人去取经的信念。最后,孙悟空略施小计,靠着那份坚持,终于“借”来了芭蕉扇,成功扑灭了火焰山上的大火,师徒四人才得以化解此难。

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阳光总在风雨后”。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爬朱雀山,开始我爬得很快,到半山腰时渐渐体力不支,我不想再爬了,可是同伴们依旧往山顶爬,没有一点停下来的意思,我只好慢慢地跟上,最后终于登顶主峰,沿途还目睹了各种惟妙惟肖的石头景观,慨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站在山顶看着像丝带一样的松花江,看着渺小的车辆、房子……我体会到了一种难以诉说的心情。

取经之路正如我们的成长之路,充满坎坷,会遇到挫折、失败,但我们不要因此而萎靡不振,人总会“跌倒”,要学会坚持不懈,勇敢面对,永不放弃。记住,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

西游记这本神魔小说故事非常的精彩,非常值得一读,相信在阅读完毕后心中有无限的感触感受。西游记读后感怎么写好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西游记读后感400字左右作文五年级小学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师徒4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的故事。师 父唐三藏一心向佛,为人善良,朴实。大徒弟孙悟空英勇善战,不畏艰险,但也略带冲动。二徒弟猪八戒好吃懒做,贪恋美色,却能在关键时刻帮忙。三徒弟沙和尚为人忠厚,老实,善于理解,体恤他人。这几人中,我最敬佩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他那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可不是吹的。当他的师 父错怪他,他也毫无厌恶之意。他为了过火焰山“三借芭蕉扇”受尽折磨,一路上斩妖除魔却从未放弃,他重情重义,机智灵敏,总能在关键时刻解救师 父。像他们这种患难与共的人还有多少?

想想自己,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真是自愧不如。不过,在我读了这篇文章后,领悟了许多,我下定决心向文章中的人物学习,学习他们那种齐心协力的团队精神;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那种追求真理的民族精神。是他们教我学会勇于克服人生中的困难,让我变的更加积极向上了,我真是受益匪浅。

朋友们,人的一生中失败和困难是难免的,在这时,不能垂头丧气,半途而废,我们要坚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要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面对困难,乐观向上,做一个持之以恒的人,相信自己!!!

《西游记》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七回合,主要讲三打白骨精。

白骨精第一次变成了月貌花容的女子,说不尽的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女子上前给唐僧吃东西,唐僧回绝说悟空己经去摘果子。

这时在摘果子的悟空站在山顶上,用火眼金睛看有没有妖精!悟空看见师父旁边的女子正好是妖精!想哄骗师父,悟空放下钵盂,拿着掣铁棒去打妖精!孙悟空用力一打,一下子,女子就倒在了地上,留下了一堆白骨,魂变成烟飞走了。

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白骨精两次、三次的去哄骗唐僧,变成老奶奶、老公公。最后他们都被悟空打“死”了。幸好有了孙悟空,要不唐僧早就被妖精吃掉了。

唐僧误认为悟空打错了好人,把悟空逼走,把他赶回花果山去。悟空怎么解释,师傅也不原谅他。直到唐僧再次被妖怪抓走,他才想起悟空是对的。

这一回合让我不禁想起毛泽东和郭沫若爷爷的诗句,毛泽东说道:“金猴奋起千均棒,玉宇澄清万里埃。”郭沫若说过:“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习。”

唐僧实在愚蠢、死板、不知变通、只看外表,都认不清是敌还是友。但是,唐僧毕竟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没有飞天遁地的本领,他只是有着一颗菩萨慈悲的心。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悟空是个勇敢、机智的人,但有时也很好动,总是坐立不安,非常急躁,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打败妖怪。猪八戒是一个善良,有点呆的,只知道吃,一路会听师傅和大师兄的话,确保师傅西天取经。沙僧是一个勤劳、诚恳、做事不马虎的人。里面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师徒就像是家庭或团队一样,一一不可缺少,在取经的过程中,克服困难,打败“妖怪”,冲着一个目的前进!

书中的很多环节,都教我们要有一个团队精神。无论做什么事情,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大家一起合作,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取长补短,一起努力,哪怕再难的事情也会成功。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我们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思想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但我认为,《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吴承恩塑造的孙悟空,嫉恶如仇,神通广大,一切称凶逞狂的妖魔鬼怪在它的金箍棒下都推动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或一命呜呼,或束手就擒,这都反映了吴承恩扫荡社会丑恶现象和丑恶势力的强烈愿望,也是《西游记》民主性精华之所在。

?西游记》的语言生动流利,尤其是人物对话,富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富有浓烈的生活气息,表现了一种幽默诙谐的艺术情趣。吴承恩善于提炼人民生活中的口语,吸收它的新鲜有力的词汇,利用它的富有变化的句法,加工成为一种优美的文学语言。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傅雷家书》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写《傅雷家书》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傅雷家书读后感800字左右”,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傅雷是一个真诚的人,能有这样一个父亲,我想当子女的应该是荣幸的,因为他把子女看成是独立的个体,有错就认,而且非常真诚。在一九五四年一月十八日晚/十九日晚的信中写到: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这些念头整整一天没离开过我的头脑,只是不敢向妈妈说。人生做错了一件事,良心就永久不得安宁!真的,巴尔扎克说得好:有效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十八日晚。我想任何一个看到身为父亲的写出这样道歉的话,不论受到多大的委屈都会释然的。

傅雷是一个尊敬的长者,能够给孩子提出批评和要求,也是在温和而鲜明中指出,在一九五四年四月七日的信中写到:“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待朋友不能如此马虎。”不仅指导孩子的学业,还关心孩子为人处世的方法,而且态度鲜明,

傅雷是一个有着丰富情感和博学的人,对音乐的分析和认识,都是令人敬佩的,不仅指导傅聪的对音乐的理解,而且还能指出孩子在艺术修养和音乐学习上的指导,包括对作品的理解,都让人敬佩。从对作品的理解到演奏技巧的提高,每一个阶段都会表达自己的理解,并传递给孩子。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自古就是人们沟通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书信往往可以把嘴上说不出来的话更好的流露。《傅雷家书》就是这个例子。

?傅雷家书》摘编了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家信。这本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的读物,充满了父爱。

傅雷老先生曾说过,他给儿子的信有好几种作用:一、讨论艺术,二、激发年轻人的思想,三、训练傅聪文笔和思想。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看了这本书,就似看到了傅雷丰富的内心世界。他对国家、生活的热爱,以及他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我从书中读懂了很多。比如“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当我遇到困难时,看了这句话,会马上斗志昂扬。读了“得失成败尽量置之度外,只求竭尽所能,无愧于心”,使我明白无论得失成败,只要努力过,奋斗过,就足够了。读了“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让我明白有些事不能做得太过。

有一段话一直令我有无限感慨:“其实完美是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完美……”完美不一定全是好事,有块镜子的碎片一直想寻找另外几块碎片,由于有棱角,他走得慢,欣赏了许多美景,但当他找到其他碎片,圆镜子太完美了,但他们看不到风景了。

?傅雷家书》虽是父母与孩子普通的书信,但却影响了很多人,它是永恒的经典。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轻轻合上书,品味着书中诗般的文字、真挚的情感,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傅雷家书》虽说只是一部傅家书信的真实记录,但是通过这些飘洋过海,飞越大陆的书信,把千里之外的儿子与牵挂他的严父,亦如挚友,还有无微不至的母亲之间的情感紧紧相连,想想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不禁热泪盈眶。

楼适夷说过:“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这也是一部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没错,透过家书,父子二人对艺术深入的探讨中,饱含父爱的关切。他为了儿子,从小聘名师教他钢琴,后来又送去波兰深造。儿子不断学习,父亲不断翻阅古今音乐典籍,从诗词歌赋到古典浪漫时期的经典,为儿子提供最恰当的建议,有多深的父爱,才有如此伟大,这才真是呕心沥血!这也就能明白傅雷家教多么严,望子成龙的心情多么热切,他创造了无法达到的神话。从他对傅聪的指点中对我有很大启发:练习往往只是第一步,迈向成功必须靠理想和思想,灵魂便在其中。肖邦能在傅聪的琴键上重生,不是年复一年的磨练技巧,而是精神上的一致。“头脑是一切的总指挥。”

“美的音质来源于心的感受能力。”中国古典文化给傅聪以极大的帮助,常常捧一本书,品味五千年文明,欣赏汉唐风韵。人生活中不作文/仅仅有疲惫、劳累,更有诗意,使人开朗,给人以奋斗勇气。傅聪曾说:“诗词在手边越读越爱它们,也越爱自己的祖国,人在他乡,心永在家乡,永在中国。”这与傅雷的教育是分不开的。“学艺术在于为人民服务,做人、做教育家,给他人经验、借鉴。”“赤子便是不知道孤独的',赤子孤独了,就会创造一个世界,创造许多心灵的朋友,拥有一颗真挚的心,才能撑起人生的境界,故赤子永不会孤独,没有鸢飞戾天之心,便不会失落,以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积极面对世间百态。”傅氏父子不断进步,至死也铭记于墓碑上。永留于心。傅雷总害怕儿子成名后高傲自大,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儿子谦虚做人,严谨做事,心中要有人格的尊严。傅雷夫妇的心血体现在傅聪的一言一行上。几年前,在西安音乐厅偶遇傅聪先生,看到先生在后台准备演出,与书后照片相似,我一眼便认出了他,举止儒雅,举手投足间溢满了的是教养,虽只是看到先生的侧影,但对傅氏家族的敬意油然而生,也不禁感叹傅雷教育的成功。

傅雷家书,伴随一生,带来的收益存于心里,即使傅聪没见到父母最后一面,但家书勾画出了他们的真情,“润物细无声”,合上书本,回味这些家书,对我做人、处事、立身具有极大的教育启示,受益终身。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经济爆炸的时代,且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增长大大超越了个人的接受速度,引发了学习方式的变革。

读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大家都读过书,各种各样的,励志的、梦想的……今天我想谈谈《傅雷家书》。

这本书是一位父亲——傅雷,写给他两个儿子的书信。傅雷是一个非常关爱儿子的父亲,并把自己的关爱写进了信中,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家书,更是一本教人育人的书。在书中,傅雷不仅是父亲,同时也是儿子的老师、好友,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朋友的勉励。

来往的书信中更多的内容是关于艺术与人生的讨论,傅雷是在教给儿子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与个人的荣辱是息息相关的。他教导儿子做一个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为此向儿子寄送大量中国文化资料,生怕儿子离开故土后淡忘。

傅雷作为父亲,也关心儿子的生活与成长,儿子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种种问题,比如如何劳逸结合,如何正确理财,以及如何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他在信中多次谈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爱子之情溢于言表。

透过文字,我们可以看出,傅雷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祖国有无私的敬爱,对两个儿子有贴心的呵护,为了不让两个儿子走弯路,操碎了心,费劲了神。父爱流淌在朴实文字的背后,深沉而温暖!

在傅雷家书中,我们领悟到年轻一代人做事要有调理,不能激进,要谦虚做人,在学习上要狠下工夫。傅雷对儿子的期望,也正是天下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所盼所望,让我们斗志昂扬,迎接最美的时代!

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乡土中国,其实一点也不土,反而那么的美丽动人。你在找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的读后感300字左右”,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阅读《绿山墙的安妮》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露西·莫德·蒙哥马利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一篇优秀的《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300字左右优秀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5

爱迪生是世界闻名的大发明家,他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创造,为全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爱迪生这么了不起,难道他有超人的本领吗?我带着疑惑翻开了《爱迪生》这本书,书里介绍了爱迪生发明创造所经历过的坎坷,每一项发明都凝聚着他的`心血,每一项发明他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发明电灯是爱迪生最辉煌的功绩,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为了研制灯丝,他睡在实验室,吃在实验室,日以继夜的工作,常常连续实验3个小时以上,在反复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发明了电灯。爱迪生以坚强的意志和勤奋的精神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当我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爱迪生那孜孜不倦的身影使我想起了许多在事业有所成功的名人。我国明代杰出的医药家李时珍,为编《本草纲目》走过了祖国的山山水水,尝遍了各种草药。陈景润为了世界数学的皇冠进仅解数学题的草稿纸就用了两麻袋。我国古代科学家张衡从小就爱动脑筋,以不屈不挠的毅力发明了地动仪和浑天仪,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张海迪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多门外语……这些人难道天生就有超人的智慧吗?不,因为他们比别人付出的精力多、流的汗水多。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由1%灵感和99%努力构成的。”这话说得多好,它时刻提醒我,要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6

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奇妙的科普读物——《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昆虫诗人”法布尔写的,堪称是一本昆虫百科全书。法布尔在书中把昆虫当做人一样来写,我读这本书就感觉是在读一个巨大的趣味十足的拟人句库。

书中,法布尔叙述了他多年研究昆虫的经历,向我们介绍了昆虫们的生存本能、习性、日常劳动、繁衍和死亡。

在书中,让我觉得最笨的就是蝉了。蝉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虫子,也会在那一堆卵里产下它们的卵。而这种小虫子的发育要比蝉早好多时间,它们便拿蝉的卵当做食物。蝉的后代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变成了别的虫子的美味佳肴。

我最喜欢母甲虫,不是因为它美丽的外表,也不是它有多强的战斗力,我只是喜欢它对孩子的爱。它“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贼甲虫则是我最讨厌的虫子了,它不劳而获,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取得别人的食物。但仔细想想,这也不能怪它,毕竟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而且这些法则也不是能轻易改变的。俗语中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书中还介绍,为了完成《昆虫记》这套史诗般的昆虫百科全书,法布尔整整写了三十一年。法布尔的这种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的精神,使我敬佩万分,而这也正是我所缺少的,我相信,如果我们在学习中也能像法布尔这样专注,这样不屈不挠,那么我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得好成绩。

扩展阅读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本书籍,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相信读完后可以学到很多昆虫相关的知识。那么昆虫记读后感怎么写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读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上个学期我们学的《装满昆虫的口袋》中的主人公法布尔。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了好多有关昆虫的知识!如:蜣螂是如何把另一只蜣螂的粪球抢走的,螳螂是怎样产卵的等等,我都觉得非常有意思,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好像在听故事,一点都不费力地就把知识给记住了。

这本书主要是讲各种各样的昆虫的习性、制作巢的方法、产卵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捕食的过程。

我觉得这本书中讲的几个昆虫中,最傻最笨的,就是蝉了。在蝉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的小虫子,也会在那一堆里产上它的卵,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的卵作为食物。其实当时那些小虫子就在蝉的脚边,蝉也看到了,如果蝉会轻轻地一脚把那些小虫子踩扁,,它的孩子也不会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了。另外,螳螂是最无情的,它竟会六亲不认地把它的亲人吞食掉了,而且它在一个地方产下卵后,便再也不回来了,也不管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否健康成长!

我挺佩服法布尔的,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法布尔每次出去,都要装两口袋昆虫回来,而且会加倍地保护们。

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的精神,把他引进了科学的殿堂。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平时学习也像法布尔这样努力、坚持不懈的话,那我们的成绩一定会大大地提升了,就像我做纠错本一样,如果我坚持的话,我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暑假里,我除了睡睡觉,写写作业之外,偶尔看几本好书充实一下空闲的时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好书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在法国有一位非常著名的昆虫学家叫法布尔,他不怕严寒酷暑,日日夜夜的研究昆虫,即使昆虫有危害力他也不放弃,直到研究成功。现在的孩子们没有经历很艰苦的生活,但我们要获得成功就要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

他7岁的时候就开始观察昆虫,有时观察到很晚才回家,爸爸总是批评他。 15 岁那年被阿维翁市的师范学院录取。他立志要做昆虫学家时不足 19 岁。在 1879 年 3 月时编写了第 1 卷,接着又编写了其余九本名叫——《法布尔昆虫记》的书,书中共描写了 15 种可爱的小生灵,又给它们起了绰号,但那绰号可是不错的绰号呀,比如聪明的猎人——节腹泥蜂、手术专家——砂泥蜂等等。除此之外还描写了它们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是什么困难都要去想办法克服,如果没有看这本书,我遇到困难就会马上退缩,可是现在我不会了,我会坚持到底。

都说读书有益,确实如此,一本好书如一面镜子,能折射一个人心灵。现在的我们时间还很充足,可以多看书,让自己变得充实、博学。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黑肚皮的塔蓝图拉蜘蛛后,感触很深,法布尔不像其他的生物科学家写的那样,他是为了让我们看懂,大量运用了拟人、作比较等来体现塔蓝图拉蜘蛛的特点,我觉得他的写法就像西顿写得那样生动。

塔蓝图拉蜘蛛前文写作者是怎样捕塔蓝图拉蜘蛛的,他从他先去问怎样去捕塔蓝图拉蜘蛛,到方法,到一小时能捕20只塔蓝图拉蜘蛛,写得十分生动。但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写塔蓝图拉蜘蛛是怎样把危险的猎物给杀死的,塔蓝图拉蜘蛛对巨大的熊峰,是靠致命一击的毒液去破坏熊蜂的神经中枢的,利用强大的熊蜂将杀手塔蓝图拉蜘蛛作比较,让读者更加信服塔蓝图拉蜘蛛的杀伤性,作者最后还描写了一段塔蓝图拉蜘蛛的毒液,用麻雀、鼬鼠来试验,衬托了它的毒液的杀伤力的强大。

近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写的,书中用细致的观察和生动的语言介绍了许多昆虫的习性,让原本对于昆虫有点怕怕的我,不禁爱上了昆虫,如饥似渴地一下子就读完了整本书。

读了这本书让我很佩服作者的观察是如此的细致,为我打开了一个无所不知的昆虫世界。

就拿萤火虫来说吧,在我的心里,萤火虫是一种小小的、可爱的昆虫。可是等我看了法布尔的介绍,我对小小的萤火虫改观了,原先它也有狡猾、残忍的一面。萤火虫的进餐方式让我大吃一惊,他通常吃的跟他差不多大,甚至比它大的蜗牛。相信读到那里,你们必须和我一样都很吃惊,比萤火虫大的蜗牛是怎样被它吃掉的呢?原先萤火虫用奇特的工具反复轻轻敲打着蜗牛的外壳,就好像在和蜗牛逗着玩,而不是蜇咬。等到蜗牛没有防备的时候,快速地利用带槽的弯钩把毒汁弄到蜗牛身上,蜗牛化成了液态,最终萤火虫一口吸掉了蜗牛。读到那里我不仅仅惊叹昆虫界是这样的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法布尔能将萤火虫观察的如此细微,可见他是花了多少心思啊!

读了这本书,我从法布尔的身上学到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减持、还要仔细,才能完成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才能把每件事情做的更好。

由于小乐豁达大度和和颜悦色,所以他把树汁跟大家一起分享。大家都对小乐很友爱,只有蚂蚁的立场跟大家完整不一样,他有时候还咬小乐。最后小乐终于受不了蚂蚁了,蚂蚁就告诉小乐一个故事。句意表达完整小乐只得把地位让给蚂蚁。最后小乐弄清楚了这个故事其实是骗人的,蚂蚁还不情愿,持续咬小乐。小乐感到又烦又疼,就飞起来。蚂蚁愉快地跑到小乐的位置,成果树汁干涸了。小乐告知蚂蚁,他爱喝的树汁实在是自己的嘴巴抽出来的,不自己他就只能对着树皮发愣。

一天描写深刻,结构谨严小乐正边喝树汁边唱歌的时候,有一只母蝉飞过来说爱好小乐的歌声,后来小乐跟那只母蝉成了夫妻,可是小乐认为本人越来越没有力量了,有一天小乐逝世了停止了他蝉的毕生,他的友人都很伤心。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长篇科普文学作品,共十卷。

当我怀着看无趣的科普书打开《昆虫记》的时候,看到了它的简介“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以无比的热情、追求真理的精神倾其一生血著成的科学巨著。在他的笔下,昆虫世界是如此千奇百怪、生机盎然,小小的昆虫恪守自然规则,表现出了惊人的灵*”看完简介,我不再觉得这本书很无趣了,而是抱着一种敬佩的心情阅读。

现在世上有多少人憎恨昆虫,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不知疲倦地观察它们呢?

后来,我发现,法布尔似乎并不是在书里只写了昆虫,而他是用了一种无形的链条把我们人类和昆虫联系到了一块儿,从昆虫们有着人的思想感情就能看出他对昆虫的喜爱,仿佛这本书是在写一群人,而不是一只一只的昆虫。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它就是不管多么渺小的虫子,也有它的用处,我们不能瞧不起任何生物,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蚂蚁。

读后感,最重要的就是感受到这本书带给自己的感受,作者所写的作品打动了我。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见解。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昆虫记学生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什的读后感400字作文篇7

听朋友说《哈利·波特》这本书不错,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当时并没有考这本书好看不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买来一看,不知是什么魔力,把我给紧紧的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看,每天都沉浸在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世界里。

哈利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保护哈利,伏地魔的人给杀死了,正当他把杀戮咒发出去时,奇迹发生了:伏地魔发出去的咒语,反弹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他也成为了伏地魔的第7个魂器,哈利一夜成名。当他11岁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并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在霍格沃茨,他结识了他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这两个朋友曾经在哈利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陪着他;在哈利遭到魔法部追捕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开导他。当哈利知道自己是第七个魂器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死,必须斩断这种关系,因为“两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以为,哈利会退缩,没想到,他竟然选择了面对现实。哈利在禁林里遇见了伏地魔,哈利倒在了最后一件,也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并没有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很佩服罗琳,她能把她的写作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一种空前绝后的感觉,使他们忍不住一住读下去。读完哈利波特以后,我对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正义是什么?正义是与邪恶对峙的一股力量,是为受冤屈的人洗清罪名的一股力量,是维护公平的一股力量。

我认为《哈利波特》这本书很不错,有机会你也看看吧!

编辑推荐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在阅读了哈利波特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写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才能防止将哈利波特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整理的“《哈利波特》初中生读后感3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初一年级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言。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读后感《初一年级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言》。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我把哈利·波特1到7的书我都看完了,每一部都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谊,奇妙的想象力,自我印象最深就是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的故事。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仲夏的一个夜晚,反常的浓雾笼罩在窗户玻璃上,哈利波特在女贞路4号德思礼家自己的卧室里紧张地等待着邓布利多教授的来访。

哈利不太确定邓布利多是否真的会来德思礼家。邓布利多为什么现在要来看他呢?几个星期之后,他就要返校,邓布利多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呢?哈利六年级的学习似乎就这样出人意料地提前开始了……

而更加出人意料的事情还在接踵而至:邓布利多终于让斯内普教授如愿以偿,任命其担任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哈利从教室的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邓布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布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布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记忆,揭示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哈利隐隐觉得这一学期期内普教授和马尔福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其中似乎别有一番隐情,而马尔福更是行踪诡秘……哈利试图揭穿马尔福的阴谋,但始终没有成功,直到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进学校,斯内普对邓布利多校长举起了魔杖……

读了这本书,我从哈利·波特这书中感受最深的是:斯内普举起魔杖,直指邓布利多喊到:“阿瓦达索命!”这句话中,我体会到邓布利多教授这么信任斯内普,斯内普却对邓布利多教授背信弃义,杀死了邓布利多教授,我非常愤怒,可读完第七本才知道,斯内普原来是好的,在伏地魔那边当卧底,并不时地关心哈利,并没给哈利发现。

我从这本书,我联想到了一些人:前几年奥运火炬在国外传递的时候,当传到我国残疾击剑运动员金晶手中时,忽然一个人窜出来想要抢走她手中的火炬—祥云。这时发生了感人的一幕,之见金晶双手紧紧的抱住火炬,放在怀里。因为是坐在轮椅上,所以把背弯下来,等于整个人蜷缩在轮椅上。她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紧瞪着双眼,盯他着说“想从我手中抢走火炬,除非从我尸体上爬过去。”当那个人被按倒在地后,她又面带微笑地高举火炬,向前“跑”去。那一刻掌声雷动,有人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我很喜欢这一系列的书,它们都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谊,奇妙的想象,我们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我现在看哈利波特就是入了迷,什么时候都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上厕所时也看。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把《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看完了,看完这一本也很不容易,因为后四本哈利波特系列厚的能砸死人!《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讲的是哈利开学前的一个夜里,哈里·波特的伤疤忽然疼痛起来,他梦见伏地魔和虫尾巴在策划杀害他。

暑假里,哈利和好朋友罗恩一家及赫敏去观看了激动人心的魁地奇世界杯赛,然而就在比赛结束的当夜,受到食死徒的包围,营地上空出现了已经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神秘人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地疼痛起来。一切都预示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正在或即将发生。哈利的心头罩上浓重的阴云。

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的校长还率领他们精心筛选的竞争者前来参赛。届时将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各选出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这个居然能够越过邓布利多设置的年龄界线,把哈利的名字投进火焰杯的巫师,肯定欲借三强争霸赛惊险艰巨的比试项目杀害哈利。这个人就隐藏在霍格沃茨,他是谁呢?

虽然哈利为此心烦意乱,但霍格沃茨的生活仍然是令人向往的。新来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穆迪,以前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傲罗,他居然在课堂上演示三个令人胆战心惊的不可饶恕咒,所有的学生都对他既佩服又惧怕。这期间,三个好友的友谊和初恋,美好而又充满波折。赫敏热衷于组织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希望改善家养小精灵的法律地位,使他们不再受到残酷虐待。拉文克劳学院魁地奇球队的找球手秋·张是个漂亮的东方女孩,她令哈利心旌摇曳,但她好像已经芳心他属,这使哈利朦胧的憧憬遭受了小小的失意。

参赛者在万圣节举行挑选勇士的仪式。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每个项目看起来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哈里·波特渴望在这三强杯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但是,每当哈利感到绝望的时候,总会有人提示他、帮助他,使哈利涉险过关。哈利的出色表现使大家确信,他肯定会夺得三强杯,而那个想借危险的魔法比赛杀死哈利的人失算了。但与哈利并列争霸赛冠军的塞德里克却失去了生命……

谁都没有料到,在所有这些的背后,酝酿着一个更大的黑魔法阴谋。伏地魔已起死回生,哈里·波特落入他们的陷阱,伏地魔对他念了不可阻挡的阿尔瓦索命咒,哈里·波特的生命极度危险,但他在父母灵魂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伏地魔的迫害,并夺得了三强杯。

刚开始读,我就很想知道火焰杯是什么,读完之后我才明白火焰杯是竞选勇士的杯子。而且我觉地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读着很过瘾,开始设立一个悬念,到最后才解开整套书又是一个悬念最后一章才解开了所有的谜题。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读了作者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是时候把自己阅读哈利波特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初中生看《哈利波特》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今天又有时间上来了~呵呵~才写没几天,我的读后感就有这么多人看过了,实在让我很感动~感谢大家的厚爱,再说说赫敏吧~赫敏其实是个很有前途的巫婆啦,之可惜要嫁个草包,哎。。扼腕啊。。罗恩虽然是二号男猪脚,但是地位比起哈利波特来要差到哪去了。光从罗琳不吧他的`书叫做《罗恩·维斯来》就可以看出。去年看第五部的时候肖泌琳就对我说,因为邓布利多不是自然死掉的,所以他的头像不能出现在画框里。在这一部里好像他是能出现的吧~哎~这个忠实的哈利迷也会有范错误的时候啊~第二季已经写完,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的写作事业,我会一如既往地给大家奉献我的感想!!!谢谢大家,要天天来看哦!!我会不时更新地哦!!

大家肯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今天又上来了~呵呵!其实答案就在你们这些忠实的读者身上啊!是你们的支持让我又了动力写这些文章!再次谢谢大家!

徜徉于书海之中,总有那一两本名作获得我的钟爱。但每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会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这就是jk罗琳在咖啡馆里用小纸片写成的著作,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

虚幻的事物在罗琳的笔下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强大黑魔法师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咒语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大事,由此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信,告诉他身世。他很高兴地入了学,但他不知道前面的道路是多么坎坷。年仅11岁的哈利就与被伏地魔附身的奇洛教授展开了搏斗,保护了尼可洛美的魔法石;密室中勇敢战胜了少年伏地魔汤姆里德尔和蛇怪,救出了金妮;阿兹卡班中帮助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了他的清白,并借机救了无辜受罚的巴克比克;三强争霸赛中与伏地魔的对决;神秘事物司的激烈搏斗;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的逝世……直到哈利17岁彻底打败了伏地魔,为人们赢得了一个和平的世界。

?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力高强,为什么却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爱,不懂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协力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佛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要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挺起胸膛勇敢地去面对,征服他。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勇敢、不轻言放弃的人。

暑假里,妈妈给我推荐了她爱看的《哈利?波特》全集,我被七本厚厚的大部头惊得一愣:这么长的故事,怎么读得完?结果,一翻开书,我就被j?k?罗琳笔下的魔法世界深深吸引了,那曲折紧凑的情节,丝丝入扣的推理,让我沉迷其中,废寝忘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五集,讲述哈利.波特即将成为霍格沃茨五年级的学生时,他的生活变得更困难重重,其中最大的威胁依然来自他永远的敌人伏地魔。哈利、罗恩和赫敏以邓布利多军的名义私下学习黑魔法防御术,在食死徒到来之时能加入战斗。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魔法世界虽然神奇,但也不是单纯美好的童话世界,里面也有很多坏人:邪恶的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腐败无能的魔法部,还有以乌姆里奇为代表的不作为魔法部官员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为非作歹。每次看到这些,我都很想冲进书里,狠狠地教训他们!我很佩服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他们毫不畏惧黑魔势力的残暴,自发组建了邓布利多军(d.a),并自学了各种各样的黑魔法防御术,与黑魔势力做了顽强不屈的斗争,最终又一次击退了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每次看到他们反复练习各种咒语、有时闹笑话有时受伤的情节,我都在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着急。

我们在父母和老师的陪伴与保护下长大,虽然我们的社会充满了阳光和正能量,但成长途中仍有许多不安全因素,比如交通事故、触电、溺水、迷路走失等等。我们每一个青少年都应该像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一样,不断学习各种知识,锻炼各种技能,学习他们坚强勇敢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毫不畏惧、知难而上,消灭掉我们成长途中的一个个拦路虎,努力长成参天大树。

妈妈常说我们这些孩子没有吃过苦,我想,如果有机会,我愿意接受苦难的挑战,我会在苦难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因为,勇敢坚强的哈利,聪敏博学的赫敏,忠诚耿直的罗恩,会一直陪伴着我。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在认真品味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哈利波特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哈利波特》读后感初中生作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今天,我第三次打开《哈利.波特》,沉湎于另一个与当今世界截然不同的一个奇妙国度----魔法世界,一个我做梦都想去的一个世界,我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收到一封来自魔法学校的邀请函,虽然不可能,但保留一个小小的幻想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书中的主角哈利是我心目中的偶像,他勇敢顽强,虽然失去双亲却毫不自卑,他有强烈的好奇心,又勇于去探索,他年龄不大但却能将目光放的长远,不拘小节,他一生下来就注定与众不同,自命不凡,因此,他常常不被人理解,但他一笑置之,他可以说是一个开朗自信的男孩的完美写照,在两个知心朋友的帮助下,他不畏不惧,意志坚定的与别人连名字都不提的伏地魔战斗,最终用人间真情,人的真性---爱的力量,使贪婪的伏地魔一步步地显现了自己的渺小与丑恶。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断抛出一个又一个悬念,象一块磁铁把你的目光紧紧吸引,这套书的第一本告诉我,人生不要有太多欲望,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是毫无益处的,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才能真正去体会它的快乐。

?哈利.波特》是我情有独钟的一套书,其实不仅是它,书,本身就像一面镜子,我们总能在其中发现自己的影子。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因为语文老师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初一上学期必读名著之一,所以我就抽空去书店借了一本,这几天正读得津津有味。其实之前我就了解过一些《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觉得很有意思。

当我读到“只要他决定要杀的人,没有一个人能逃过劫难,只有你(哈利波特)大难不死。”时,我真为哈利波特感到庆幸,太好了,他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中,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这句话写出了哈利波特在佩妮姨妈家中生活得不好,我替他感到伤心和难过,佩妮姨妈很坏,从来不让哈利波特吃饱穿暖,哈利波特简直就像他们家中的仆人一样,这使我气愤不已。

往下看,哈利波特并没有因为佩妮姨妈对他呼来喝去而生气,没有对只能住在碗柜旁边,只能穿达力不穿的衣服而自卑和难过。反而他表现出来的却是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虽然他也会不时地抱怨几句,但是他是因为反对才抱怨的。虽然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但是他没有整日哭丧着脸,怨天尤人啊!这种精神,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或失去了什么而觉得上天不公平,没有给予你美好的事物。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去创造的,要自己创造生活的美好、和谐!

这就是《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它是本值得我们读的书。只要认真去读,我想你的收获是不亚于我的!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哈利波特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您从哈利波特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生看了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写作”,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曾有人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人世间最美好的情谊就是友情。在我们的生命之中有一朵最珍贵的花,陪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它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无论风吹雨打,它总是坚强而挺拔,永远开得那么绚烂,那么迷人。它就是友谊之花!

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一个恶魔--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小住在姑父家,受尽了苦难。哈利背负着一个沉重的使命:消灭伏地魔。他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凭着自已坚定不移、勇敢向前的意志,打败了伏地魔。他在其中得到了一个最珍贵的宝物一友谊。他与赫敏、罗恩组成了一个铁三角,彼此用最真挚的情谊浇灌出了一朵灿烂的友谊之花。

赫敏是一位大方开朗、自信的女孩。她做事一丝不苟,追求完美,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不会因为一点儿失败而放弃对梦想的追求。她富有正义感,在《哈利,波特与密室》当中,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哈利成功通过魔鬼网。她一身正气,永远不向恶势力低头。在寻找并毁灭伏地魔魂器的艰难历程中,她与食死徒殊死搏斗,才使大家安全返回陋居。

罗恩善良忠实、信守诺言。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他牺牲了自己赢得比赛,才使哈利顺利通过了守护魔法石的巨大巫师棋盘。在马尔福骂林敏为泥巴种时,他与哈利不顾一切挺身而出。他对朋友的真心付出使我感动。

哈利、赫敏和罗恩拥有着同样的信仰:要用正义的力量战胜邪恶,永远不向恶势力低头他们凭着坚强不屈的精神最终打败了恶势力。每一次在紧要关头,他们都不退缩,为朋友挺身而出。难道这不是世界上最真挚的友谊吗?

爱因斯坦说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是在你困难的时候向你伸出援手的人;朋友是在你成功时为你鼓舞,同时提醒你要不骄不躁的人;朋友是在历经风雨过后,还站在你身后的人。

这本书是著名的英国作家j.k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终一部,我觉得这也是七部中最经典、最精彩的一部。

书中精彩的描述和扣人心弦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老校长邓布利多死后,哈利波特与赫敏、罗恩为完成杀死伏地魔,解救霍格沃茨学院,完成邓布利多的遗愿而四处寻找和消灭魂器,最终成功了。故事的写作手法依然如旧,很多的悬念及大段的描述,都让我读得激动不已,忘情忘我,以至于爱不释手,沉醉在书中精彩的情节中难以自拔。

读到疯眼汉之死,我难过不已;读到罗恩闹不和,我叹息痛恨;读到赫敏被威胁,我一阵心痛;读到哈利三人潜入金库,我也紧张得心跳加速;读到伏地魔被杀,我也高兴得直呼过瘾……当我完全沉浸在书中时,就会有无法言壮的欢乐,我仿佛就置身于神奇神秘的魔法世界,也与他们一齐并肩前行,并肩作战,骑着飞天扫帚,念着魔咒,享受着拥有魔力的乐趣,体验着身挑重担的艰苦,感受着朋友之间的关爱……

这整本书中,也能够说整个哈利波特系列中,都有一个关键的情感蕴含其中,那就是“爱”:邓布利多军对邓布利多的敬重与爱;邓布利多对他的家人的悔恨与爱;哈利波特、罗恩、赫敏的友谊与爱;比尔对孩子们的关心与爱;斯内普对莉莉的怀念与爱;大家对哈利的信任与爱……

同样的,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就像书中罗恩一时生气离开赫敏和哈利:不理解友爱不珍惜友情,在我看来是多么愚蠢,真想走进书中告诉他真相,他当时却不感觉不到。

读完这本书,我又一次感受到爱的伟大、无私、美丽,而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教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这本书让我清楚:爱,就是每个人灵魂的生命线,爱,让人永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jk罗琳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栩栩如生,她用她的笔,塑造了这个充满了神奇色彩的魔法世界,书中人物个性鲜明,令人难忘。

一位名人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便是如此。他勇敢善良,机智过人,敢于直面困难,不屈服于命运。从第一部到第七部,他都像读者展示了自己不同的个性。面对魔法部的指责与朋友的不信任,他毫不退缩;在三强争霸赛中克服重重困难,战胜了自我;在伏地魔面前,在死亡面前,他从未退缩,直面恐惧,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他这样呢?

赫敏和罗恩都是哈利出生入死的好朋友,赫敏沉着冷静,总是能凭着她极高的智商帮哈利度过难关,罗恩勇敢,讲义气,哈利遇到危险总是会前去相救。

其中最令我感动与震惊的还是哈利恨了整整七年的西弗勒斯·斯内普。在许多人眼里斯内普冷漠,刻薄,心狠手辣,是个令人憎恨的食死徒,然而却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信任,但到最后却残忍的杀害了邓布利多。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然而真相却是:斯内普爱了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一辈子——从他孩提时代到死亡,他一直都没有改变。莉莉死后,他一直给邓布利多当间谍,暗中保护哈利。斯内普忍受着大家的不信任,挚爱之人的儿子的讨厌可以说是憎恨。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因为他对莉莉深沉而炽热的爱,斯内普是一个为爱牺牲的英雄,他高大的形象将会永远刻在人们的心中。

哈利·波特中的世界,不仅是那奇特的魔法令人向往,更重要的是比魔法更为真实的感情。哈利、罗恩与赫敏之间牢不可破,相濡以沫的情谊;还有斯内普对莉莉的那份执着的追求……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哈利波特》这本书的'内容不仅十分神奇,而且令人拍案叫绝。它向我们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霍格沃茨经历的磨难和事情,并结识了两位十分要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人经历了许多风雨,并打败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黑魔头。书的内容不仅惊险刺激,而且曲折离奇,令人读了就放不下,主人公哈利波特的精神更是令人敬畏,他勇敢执着,为了打败那个黑魔头,他不舍不弃,花了无数的力气和勇气。

一开始,我对《哈利波特》这本书毫无兴趣,到书店看都不看它一眼,翻一下就更别说了,就连电影《哈利波特》都不愿去看,总觉得它既无聊又恐怖。在老师的推荐和妈妈的鼓励下,我买下了《哈利波特》的全套书籍,从翻开第一页起,我就真正地成了一个小“哈迷”,我对他爱不释手,有时,我还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这时,我才发现它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一直吸引着我,每一个书中的文字都闪闪发光,充满了魔力。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充满了智慧,把一个特殊的世界生动形象地展示在我们眼前,我想,jk罗琳是不是生活在想象力的世界里,要不怎么会有全世界上万个哈密为她笔下的《哈利波特》疯狂?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本书竟是罗琳女士在前往伦敦的火车上有感而发的。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这是一个宽敞、美丽的圆形房间,充满了各种滑稽的小声音。细长腿的桌子上放着许多稀奇古怪的银器,旋转着,喷出一小股一小股的烟雾。墙上挂满了昔日的男女老校长的肖像,他们都在各自的相框里轻轻地打着呼噜。房间里还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桌脚是爪子形的,在桌子后面的一块搁板上,放着一顶破破烂烂的,皱皱巴巴的巫师帽—分院帽。这是谁赐予作者这般神奇的力量,让她写下这神秘悬疑的故事?作者的聪明才智令人佩服。

捧起《哈利波特》细细品读,顿时,你会感觉,自己也会魔法,并与哈利波特在一起学习生活,让我们学会去欣赏这本书,一起住进魔法世界里吧!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阅读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充分回味哈利波特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写哈利波特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哈利波特》的读后感怎么写”,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听教师推荐,我阅读了世界闻名的科幻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男子汉该是什么样貌。

这本书主要讲述哈利波特,在魔法学院第二学年,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

一个名叫多比的家养精灵告诉他,到学校会发生坏事,新来的抵制黑魔法的教授洛哈特自称伟大,可没想到竟然是个冒牌货,还有经常在女生洗浴室里出没的鬼魂“哭泣的桃金娘”,这些都是次要的。

重要的是最近几天学院经常有人被石化,哈利波特打听后才明白学院里有一个密室,密室里,有一个能够将人石化的蛇妖,最终,他勇闯密室,最终战胜了蛇妖。

哈利波特是一个勇敢的男孩,遇到危险不害怕,遇到困难不低头,遇到鬼怪不慌张,是我们的榜样。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次试胆量的经历。

我的作文班举行了一个游戏---试胆量。那天,教师给我们拿来了一个箱子,我猜教师是要让我们将手伸进箱子里摸里面是什么东西。

果真如此,王星雅先上“战场”,我心想:“这箱子里不会有蛇吧?”

但王星雅在那箱子里左摸,右摸,上摸,下摸,还是啥也没有。

我最终有了点胆量,只见一位个子高高的男生上场了,他正要伸手摸的时候,教师阴森森地说了一句:“细心,里面可能有螃蟹呦!”

我吓的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那位男生“啊”的一声,像小兔子一样往后跳了几步,还边跳边说:“螃蟹夹我啦!”

我吓得毛骨悚然,死也不会上台摸了,毕竟保命要紧。

可教师和同学哪壶不开提哪壶,竟然点名让我上台,我内心做了一下挣扎:“上还是不上啊?上的话,万一被螃蟹大哥夹了咋办?可是不上,那我这么高个儿男生岂不是丢了面子?管他那么多呢,上!”

我微微颤抖着走上讲台,咽下一口唾沫,然后鼓起勇气,将手伸进了箱子里。我四处摸了摸,暂时没发现什么,15秒过去了,30秒过去了,1分钟又过去了,我有些恼火了,心想:“你个死螃蟹,竟然还不给你爷爷出来,这是明摆着要找打的节奏啊!”

我大喊一声:“死螃蟹,我打死你!”

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教师都把眼泪笑出来了。

之后,我用尽洪荒之力,在箱子里“大闹天宫”,有的同学都说我把螃蟹搞出脑震荡了,可最终教师才告诉我们箱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是心理作用罢了,我们扫兴极了。

也许教师说的对,都是心理作用。

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即使里面有真蛇,他也不会畏惧。

因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不怕任何东西的。

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哈利波特的,而他最经典的形象就是非常的瘦弱,而且还带着一个大大的眼镜,手里面拿着一个破旧的魔法棒。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哈利波特能个打败敌人就是拥有魔法,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没有魔法的话也是能够打败敌人的,他对朋友的真情,对老师的尊敬,对恶邪恶势力的勇敢,这些都能够成为他打败敌人的一种力量。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哈利波特的那种魔法,但是知道这种魔法并不是我们人类能够实现的,起码目前并不是,也许将来经过科学的变化,人类会通过一些机器来实现。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哈利波特身上的那种精神,那么我们在任何困难的时候也是会打败的。比如说在困难的面前不害怕,不放弃,勇敢的战胜它。比如说在对待自己朋友的时候,用自己的真心等等。在文章中哈利波特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付出所有,付出一切代价。这种友谊真的太让我们感动了,但是这种友谊也是很多人缺乏的。所以朋友并不是说在我们高兴的时候可以陪伴我们的人,而是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帮助我们一起共度难忘的人。朋友应该是共患难,共甘苦,这样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阅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哈利波特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哈利波特》读后感写作”,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我现在看哈利波特就是入了迷,什么时候都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上厕所时也看。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把《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看完了,看完这一本也很不容易,因为后四本哈利波特系列厚的能砸死人!《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讲的是哈利开学前的一个夜里,哈里·波特的伤疤忽然疼痛起来,他梦见伏地魔和虫尾巴在策划杀害他。

暑假里,哈利和好朋友罗恩一家及赫敏去观看了激动人心的魁地奇世界杯赛,然而就在比赛结束的当夜,受到食死徒的包围,营地上空出现了已经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神秘人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地疼痛起来。一切都预示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正在或即将发生。哈利的心头罩上浓重的阴云。

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的校长还率领他们精心筛选的竞争者前来参赛。届时将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各选出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这个居然能够越过邓布利多设置的年龄界线,把哈利的名字投进火焰杯的巫师,肯定欲借三强争霸赛惊险艰巨的比试项目杀害哈利。这个人就隐藏在霍格沃茨,他是谁呢?

虽然哈利为此心烦意乱,但霍格沃茨的生活仍然是令人向往的。新来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穆迪,以前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傲罗,他居然在课堂上演示三个令人胆战心惊的不可饶恕咒,所有的学生都对他既佩服又惧怕。这期间,三个好友的友谊和初恋,美好而又充满波折。赫敏热衷于组织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希望改善家养小精灵的法律地位,使他们不再受到残酷虐待。拉文克劳学院魁地奇球队的找球手秋·张是个漂亮的东方女孩,她令哈利心旌摇曳,但她好像已经芳心他属,这使哈利朦胧的憧憬遭受了小小的失意。

参赛者在万圣节举行挑选勇士的仪式。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每个项目看起来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哈里·波特渴望在这三强杯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但是,每当哈利感到绝望的时候,总会有人提示他、帮助他,使哈利涉险过关。哈利的出色表现使大家确信,他肯定会夺得三强杯,而那个想借危险的魔法比赛杀死哈利的人失算了。但与哈利并列争霸赛冠军的塞德里克却失去了生命……

谁都没有料到,在所有这些的背后,酝酿着一个更大的黑魔法阴谋。伏地魔已起死回生,哈里·波特落入他们的陷阱,伏地魔对他念了不可阻挡的阿尔瓦索命咒,哈里·波特的生命极度危险,但他在父母灵魂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伏地魔的迫害,并夺得了三强杯。

刚开始读,我就很想知道火焰杯是什么,读完之后我才明白火焰杯是竞选勇士的杯子。而且我觉地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读着很过瘾,开始设立一个悬念,到最后才解开整套书又是一个悬念最后一章才解开了所有的谜题。

我轻轻合上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系列小说《哈利波特》,慢慢的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地浮现在脑海中……

我对哈利过生日的那副场景记忆尤为深刻。哈利的表哥达利悠闲地吃着冰淇淋,而那天过生日的哈利却在擦窗户,冲洗汽车,修理草坪……重新油漆花园的长板凳。烈日当头,晒得哈利直发烫,可是哈利有滋有味的干着每一样活,还快乐的唱着《生日歌》,他这是一个乐观坚强,心胸开阔的人啊!

我不由得想到自己的生日。以往,我每次过生日时,父母总是忙前忙后的,既要招待我的朋友还要为我们做一大桌的好吃的,而我却还不知足,嫌弃父母这那的,弄得大家都很扫兴。

看了哈利的故事,我明白大人们总是说现在的小孩“身在福中不知福”了。是啊,我们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付出,不知道感激,我们能体会到幸福吗?我在家中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学校我老师细心备至的关爱,在生活上还有同学们热诚的帮助,这是哈利多么期望得到的幸福啊!我去不知道感激,不懂得珍惜。

从20xx年起就掀起了一股所向披靡的《哈利·波特》热潮,全世界销售4亿套,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看看主角就知道了。

哈利·波特3岁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由他伯父收养了他。一天收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于是他便来到1又四分之三火车站,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车,此后他刻苦学习魔咒和邪恶的伏地魔展开了拼搏。正是哈利·波特有着临危不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成功战胜伏地魔。

前几天奥运火炬在国外传递的时候,当传到我国残疾击剑运动员金晶手中时,一个西藏的独立分子以为她是一个残疾女孩好欺负,忽然窜出来想要抢走她手中的火炬—祥云。这时发生了感人的一幕,之见金晶双手紧紧的抱住火炬,放在怀里。因为是坐在轮椅上,所以把背弯下来,等于整个人蜷缩在轮椅上。她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紧瞪着双眼,盯着西藏的独立分子说“想从我手中抢走火炬,除非从我尸体上爬过去。”那表情分明是在告诉全世界,“你们这些西藏的独立分子真丢中国人的脸,西藏永远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可能分离。”当西藏的独立分子被按倒在地后,她又面带微笑地高举火炬,向前“跑”去。那一刻掌声雷动,有人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事后,她被大家评为最“美丽”的火炬手。每个人只要有不屈不挠、临危不惧的精神,任何事都能做好。我要学习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是一套神奇科幻的巨作,文章主要写了一个小男孩在幼儿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而他却反射了攻击,只留下了一道闪电状的伤疤,从此,他长大后来到了霍格沃兹学院,开始了他不平凡的生涯......他不止一次的接近人人都闻名色变的伏地魔,与他那最亲爱的邓布利多校长,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惊险经历,可是当黑魔王东山再起时,他那些亲爱的朋友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遵循了邓布利多教授的遗言,最终用爱和信赖的地量打败了黑魔王...这个令人惊心而又温暖的故事告诉了我:爱。爱有很多种,它包括:亲人的爱,这使我有信心;同伴的爱,它使我有了更强大的力量;教师的爱,它使我有了无穷的知识力量......让我们看看书中,有了邓布利多教授、赫敏与罗恩、哈利的伟大父母的爱之力,才使有邪恶、贪心、欲望的伏地魔不能接近哈利这耿直我们明白了爱的力量。希望外国的哈利作家jk罗琳能出版更多有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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