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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先进事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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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先进事迹6篇

法官的先进事迹篇1

3月7日至8日,市高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唐亚林率队到忠县法院调研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市高法院环资庭庭长艾春玲,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永忠等参加相关活动。

唐亚林首先来到任家镇周武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听取教育基地建设背景、规划理念、建设目标、功能定位等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代表委员林和法官林栽种、纪事碑设立、法治教育广场建设等情况。他指出,市二中法院、忠县法院充分发挥“伟大判决”示范引领作用,在案发地用心打造周武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规划理念先进、设计打造精心、功能布局科学、建设规范有序,为重庆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增添了“忠县元素”、贡献了“忠县智慧”,是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珍珠链”上又一颗耀眼的“明珠”,值得充分肯定。

唐亚林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讲好重庆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治故事。要紧密围绕“五个一”建设目标,强化绿色本底,保持原有肌理,坚持倒排工期,完善硬件设施,拓展平台功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教育基地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李永利院长调研讲话精神。要加强协调配合,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凝聚工作合力。

在皇华岛国家湿地公园,唐亚林循着林间小道前行,察看岛上自然风貌和生态保护情况,详细了解皇华岛的人文历史。他指出,皇华岛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良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这为人民法院前移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阵地提供了有利条件。

他强调,要积极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与当地生态资源、人文历史有机融合,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点、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举措,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好发挥辐射作用,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唐亚林还来到忠县法院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站“烽烟三国站”“石宝寨站”,实地了解法治工作站建设理念、工作机制、人员配备、纠纷化解等情况,认为该院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处一线、贴近群众等独特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多元解纷、普法培训等工作,有力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应予高度评价。他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主动融入乡村治理,进一步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司法服务前倾,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法官的先进事迹篇2

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

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周春梅的同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莉含泪表示,“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

一位上海的法官在朋友圈里写道,“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

——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但这个伟大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汗水,也可能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昨天是春梅,明天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你。怕了吗?不怕!只要这场恶性事件能引发思考,带来改变,春梅的血就没有白流,法治道路的建设也不会因此停滞。”王莉的朋友圈下,满满的都是点赞。

情与法

——以良善绘就司法公正的底色

在一片义愤填膺中,也有一些杂音。有的人笃定,周春梅拒绝疑犯是另有“隐情”。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司法冷漠、法官不近人情,疑犯怎会选择行凶报复?

但他们忘了,“近人情”从来不会和“循私情”画上等号。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对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印象深刻。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学生柔中带刚,有着强烈的是非观和荣辱观,对弱者怀有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因工伤导致双腿残疾,后因单位改制下岗,生活困难。周春梅仔细研究情况之后,发现这位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本可以一驳了之的她,选择继续和双方沟通,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纾困。单位一方也被周春梅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适岗位。

“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周春梅的话深深地刻在了法官助理刘寄清的回忆里。

一起纠缠12年的纠纷,在周春梅的调解下达到了双方服判息诉的效果。“我和当事人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参加调解的,根本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竟然调解好了。我想应该是双方都被周法官春风化雨般的热情感动了,也被她鞭辟入里的说理折服了。”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袁伟平如是评价。“这样判不妥”“案件办得太粗糙了”“再搞细一点”是周春梅的口头禅。对每一件案子,她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因为“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在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电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仅卷宗就多达199卷,证据200余份。数千页的文山字海中,周春梅仔细审查每份证据、核对每笔款项,为了弄清事实,甚至还要查阅二十几年前的档案材料。为了核实账目,周春梅带队顶着夏季高温,赶赴工地实地勘察,13700余笔账目查得清清楚楚。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他们发自内心地感慨,“周春梅办这个案子,我们心服口服。”

勤与精

——以专业夯实司法公正的基??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法官的先进事迹篇3

赵诚,男,中共党员,松潘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共产党员、法官,赵诚同志在30余载的法治路上__、牢记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公正高效的办案质量始终在办案一线勇挑重担,在执行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有效执行了系列难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先后被松潘县委县政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维护稳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在“司法大拜年”“惩失信、反规避、打拒执”“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行动中,赵诚同志共执结各类案件48件,执行到位标的500万余元,拘传8人,拘留3人,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名单库中共有88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156人次,其中23位被执行人因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维护了社会稳定。

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赵诚同志带领执行局的干警攻坚克难,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当事人各方切身利益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尽量避免了矛盾激化,最终使当事人履行了结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应有的作用。

他始终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工作上认真敬业,思想上从严要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树立了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促进了社会稳定。

法官的先进事迹篇4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周春梅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精研实干、勤勉尽责、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情系群众、公心持正,经常不辞辛劳、不怕麻烦,冒着严寒酷暑到现场组织勘查鉴定,疫情期间通过“云开庭”方式及时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给当事人权益造成的影响。她极富爱心、热心公益,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积极资助困难学生,通过善行义举传播法治精神,传递法官温情。她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周春梅同志用生命捍卫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兑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品格高尚、实绩突出、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周春梅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她是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的好法官,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典型。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健全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广泛开展向周春梅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法官的先进事迹篇5

罗光俊系牟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一级法官,自1995年8月进入牟定县人民法院,近27年的时光里,罗光俊一直秉持法治初心,对案件“深耕细作”,凭着对法官工作、对法治事业和对人民群众的热爱,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案件数量大幅提升,矛盾纠纷难度显著增大,以及个人责任随能力增长而增长,罗光俊拥有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少,但他依然能够像最初一样潜心钻研法律,不止熟练掌握法条的立法目的与运用,对常用法条甚至能一字不漏地背诵,成为同事们一致认可的可靠伙伴;他也依然能够像最初一样耐心地与当事人沟通,寻找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达到法、理、情的最佳平衡点,尽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好;他还依然能够像最初一样乐于用自身所学回馈社会,辗转全县7个乡镇、10余所中小学和社区进行法治宣讲,令近万名师生及社会群众与法律近距离接触。

他勤学善思,提升能力不松懈

为提高自己的审判水平,只要一有时间,罗光俊就会学习,学法律,学时政,学科技,学自己不够精通的一切;潜心总结审判经验和调解方法,做好学习笔记;他撰写的案例分析等多篇文章被国家级媒体采用。

在一件生命权纠纷案件庭审中,一代理人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作为依据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该规定在2019年人民调解法出台就已经废止!”罗光俊脱口而出,顿时,代理人哑口无言。

同事们有需要组合议庭的案件,总是喜欢邀请罗光俊,他们都说:“和老罗一起办案很省心,他就是一本移动的法律书籍”。

他司法为民,寓情于法暖民心

案子是一摞摞长着一样外表的卷宗,罗光俊却总能看到卷宗里群众或焦急、或恳切、或无助的目光。

在曹某等人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产妇产后大出血死亡,亲人的骤逝、可怜的婴孩令家属情绪难以克制。把案件交给鉴定机构是法官最轻松的处理办法,但想到高昂的鉴定费用、死者父母从外省千里迢迢而来等种种因素,罗光俊没有选择鉴定,而是查阅了很多专业书籍和网络资料,并多次带着书记员深入医院妇产科、化验科、麻醉科等找医务人员调查了解,尽管引得旁人纷纷侧目,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后来的调解中,双方对罗光俊的观点均予以认可,死者家属也在罗光俊的督促下很快拿到了赔偿款。

他注重预防,以案释法促和谐

有些当事人不懂法,赢官司赢得不明白,输官司也输得糊里糊涂,以至于一个叫屈、一个叫冤,弄得法官两头不是人。罗光俊认为,审判实践就是普法教育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每次庭审结束,他都要就案说法,把法律的规定、标准向当事人阐明,不遗余力地通过案件的办理对接触到的每一位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真正让赢者赢得清清楚楚,让输者输得明明白白。

他一身正气,廉洁自律不染尘

2015年,一位远房亲戚因为案子要找罗光俊帮忙,好说歹说罗光俊硬是不见,于是亲戚就找到罗光俊的二哥,二哥怕伤了亲情,劝罗光俊见一见把原则讲清楚,罗光俊当场就发了火:“今天这个亲戚见了,明天别的亲戚就能找上门来,以后,就可能是朋友、同学,甚至案件当事人,绝不能开口子!”此后,罗光俊家便多了一项“三不准”规定:不准为案件打招呼、不准接受送礼、不准打听案情。

在罗光俊审理的3000余件案件中,无一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也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或举报。公自生明,廉自生威,渐渐地,罗光俊这位“折愣豆”式的人民法官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可。

他默默耕耘,法爱无声不言悔

因为能力强、工作出色,干警会、审委会、开庭、看现场、走访、写判决、写调研报告、学习……越来越多的工作花费了罗光俊太多太多的精力,高强度的工作使他的身体频频亮起红灯。一次开庭时,肾结石发作,尽管痛得汗如雨下,罗光俊依然坚持完成庭审,接着,他休了工作以来最长的一个假期——十天病假。即便如此,他心心念念的还是那些案件。

他__,铸就正义法魂

多年来,罗光俊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被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楚雄普法30年先进个人、楚雄州第九届先进工作者,荣获劳动模范奖章;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6月,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楚雄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优秀人民法官,被中共楚雄州委授予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罗光俊说:“一辈子做一名普通的法官,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法治道路无止境,把基层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做好,以法官之身,为正义发声,正是这样的精神,注定了罗光俊这位党员法官的不平凡!

法官的先进事迹篇6

“天平先锋”志愿者服务队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审判台前明察秋毫,在执行路上坚韧不拔,当疫情来临时,他们又纷纷请战,脱下法袍,穿上防护服,走向抗“疫”战场。他们的逆行身影,温暖而有力量。“作为临时党支部的一员,我感受到了党组织在关键时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大家拧成一股绳,用贴心的服务让居民放心,临时党支部越来越有力量和温度,我心里特别感动!”已经在封控小区奋战15日的一级法官王明才说起抗疫经历,表示自己只是尽了一份党员该出的力。

王明才是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一级法官,今年51岁,令人畏难的疑难杂症案件,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体察民心,严谨细致是他的法治情怀,工作以来多次获得获得“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3月9日,接到紧急动员令后,正在家中撰写法律文书的王明才毅然放下手中的活,主动报名参加突击队,简单收拾行李前往封控小区的临时集装箱驻地报到,默默坚守在抗疫一线,在这个平均年龄仅有33岁的志愿者团队中,51岁的王明才并没有以年龄为借口要求“留守后方”,而是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冲锋在前,与志愿者们并肩战斗在疫情防控战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初心,让党徽和法徽在抗“疫”一线交相辉映。

安装电磁门禁、入户排查、安抚居民情绪、落实隔离政策、清运生活垃圾以及配送生活物资……王明才法官在封控区内的防疫工作每天都排得满满当当,除了日常工作,还常常在凌晨接到紧急任务。电梯狭窄、灯光昏暗、防护服闷热、垃圾恶臭、待配送物资太多、居民抱怨等等,困难接踵而至,但他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一个一个地安装门禁,一遍一遍地解释防疫要求,一层一层地清运垃圾,一户一户地配送物资,水蒸汽模糊了面罩,实在看不清路了就到楼下吹吹风,等视线清晰就接着干;防护口罩憋闷,实在喘不过气来,就在楼栋里歇一歇,等缓过气来再坚持干.......从清晨到凌晨,往往一干就是一整天。

王明才在封控小区已经坚守15天,每天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加上艰苦的住宿环境,年轻干警都有些吃不消,但王明才从来没有一句抱怨,而是以乐观的心态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事事冲锋在前,总是将最艰苦的工作留给自己。防疫工作之余,他和同事还组成了法律咨询服务小组,通过微信群无接触的方式向封控小区的企业和居民普及法律法规,积极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文明法治社区建设。

没有什么超级英雄,有的只是不计得失,默默坚守防疫一线的志愿者;没有感天动地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疫情不散,我们不退”的庄严承诺。王明才是海州区人民法院“天平先锋”志愿者的缩影,他们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取港城人民的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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