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有助于评估组织内部流程的效率和效果,一篇优秀的调研报告不是没有依据想象出来的,是需要在实事求是的调研进程中完成的,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妇女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妇女调研报告篇1
为了充分履行职能,服务妇女,全面了解xx县妇女权益维护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8月,xx县妇联围绕妇女的政治权、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权利等方面的权益状况开展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xx县妇女维权现状
1、在保障妇女政治权利方面。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县四大家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5名女领导,全县共有党政人才1119人,其中女性224 人,占20% ;女党员1559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6.7%;全县女人大代表19人,占总代表数的10.7%;政协女委员29人,占委员总数的17.5%;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性比重占48%;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性比重占65%。
2、在维护妇女劳动权利方面。xx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倾斜政策和措施。如对凡适应妇女就业的岗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不得以种种理由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经过努力,一些适合妇女就业行业的女职工比例增幅较大。全县女性从业人员比例达42%,全县有6万余名妇女参加“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有力维护妇女劳动权利。
3、在妇女接受教育方面。xx县妇女接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在城市,通过开展巾帼建功、文化活动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等方式,不断加大女性受基础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在农村,县妇联充分利用全县19所农村妇女培训学校这一阵地帮助80%以上的妇女掌握了一至两项实用技术,每年有500多人参加学习,全县成人识字率女性达91.9%,青壮年识字率女性达99.8%,妇女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达80%。
4、在妇女健康权利方面。妇女健康状况不断得到改善,20xx年全县投入卫生经费2791万,妇幼卫生经费122万元,防治防疫经费188万年,计划生育事业费687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38%,100%,42%,3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9.68%,妇女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连续四年没有发生孕产妇死亡情况。
5、在妇女人身权利方面。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共查获侮辱、敲诈妇女儿童的治安案件8起, 抓获违法人员12名。
6、在妇女婚姻家庭权方面。婚姻家庭矛盾是仍然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县妇联的来信来访中68﹪的问题都是涉及婚姻家庭的问题,来访的大多数妇女中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社会问题。
二、县妇女维权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如:妇联目前的维权工作都是说服教育式,唱独角戏,凭着自己的热情去调解、呼吁,力量不够,解决问题不多。
二是妇女参政现状“尚不尽人意”。各级领导干部中女干部的配备情况仍然偏低,县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还没有达到50%,而且领导班子出现老化;尚有5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尚未配齐女领导;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偏低,都比上一届有所下降。
三是婚姻家庭问题仍然严重。县妇联今年接待的上访案件中70%都是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婚姻家庭问题,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家庭暴力取证等都存在举证困难。
四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困难较大。大多数民营、私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和经营管理极不规范,经营者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既没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概念和传统,也没有建立、健全工会及妇女组织,而一些女职工则珍惜岗位胜过维护权益,保护意识差,无形中淡化、阻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力度。如xx县江东管委会葫芦坪拉丝厂女工杨某,因厂方安全设施不到位,致使她在工作时,右手食指不慎被机器裁去半节,老板却以杨某自己操作不当为由拒绝赔偿。杨某家人多次找老板协商未果,只好为治疗四处借贷。当县妇联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向其老板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后经劳动局、安监局、法医鉴定中心等部门联合宣传教育后老板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五是弱势妇女群体权益保护工作难。一是老年妇女赡养、扶养保护难。一些无经济来源的老年妇女,尤其是再婚的老年妇女,因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是丈夫对她的扶养而陷入生活困难,她们一次一次地求助妇联,针对这类群体,xx县妇联只能对其子女或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并无其它行政干预措施。二是因病因灾致贫致残的妇女救助难。今年县妇联共接待求助21起,大多数都是因本人或亲属有病、子女考上大学而无钱上学。对此,妇联选择只能向社会发出倡议,但收效甚微。如今年xx县三锹乡6岁小女孩肖小清,因患口腔纤维肿瘤急需20万元治疗费,县妇联接到求助后,为其广泛发出倡议,但仅收到资助款4000多元,对此县妇联只能表示同情,别无它法。
从xx县妇女维权中存在问题中不难看出,妇女传统维权工作方法已经难以完全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妇女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对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思考与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扩大普法覆盖面,使更多的妇女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的信息网络。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反馈。发挥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反馈各部门妇女问题,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供依据,从法律上保障妇女权利,达到男女平等。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一是利用各种公益团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种力量联手,设立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基金来源一方面纳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各界的经常性捐助),把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整体规划。二是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坚持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多渠道广泛筹集资金,创办公益性老年公寓,为失去劳动能力、孤寡、老弱妇女创造温馨的生活环境。
四是构筑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积极争取、依靠党委和政府部门(公、检、法、司法等)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解决维权问题。与公安局配合,发挥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社区暴力投诉站的作用,使家庭暴力事件及时得以解决;健全和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的作用,由妇联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与司法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动,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努力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人大、政协配合对“两法”、“两纲”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视察,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进行监督,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妇女调研报告篇2
当前,xx区妇联把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作为当好娘家人的的重要平台。深入基层妇联组织和农村妇女群众中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对新时期基层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妇联组织开展的受妇女群众欢迎的活动
一是开展家庭美德创建活动,如开展 “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表彰的妇女先进典型,能在广大妇女中起到带头作用,使广大妇女在活动中直接受到教育。二是开展“双学双比”、“三下乡”等活动,密切联系妇女实际,能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一部分妇女脱贫致富。三是开展结对帮困活动,使那些因生活遭遇不幸的单身贫困母亲、两癌妇女、孤儿改善了生活条件,这项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四是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通过教育培训,可以增强广大妇女和妇女干部们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拓展她们的知识面,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五是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维权保障,使她们能够切实了解到哪些是应该享受的权利,如何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等。六是以“三八”、“六一”等节日为契机,开展的一系列特色活动很受欢迎。比如通过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妇女英模人物进行表彰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了鼓舞人心激励上进的目的。七是组织开展妇女儿童体检活动,关爱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是提高工作学习和生活水平的基础,通过健康体检,对早期疾病及时发现和进行有效治疗,这对进一步树立妇女儿童的健康生活理念,提高其身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妇女群众希望妇联组织为她们所做的实事
一是加大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解决好男女在升学、招工、就业、经济和政治待遇等方面的平等,特别是要解决好育龄妇女产假期间的经济补助问题,以消除性别歧视等问题。二是多提供适合妇女的致富信息、致富技术、致富项目和学习致富技术的机会,解决好技术培训、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等问题。三是切实维护妇女权益,解决好妇女在婚姻家庭中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如家庭暴力问题。
三、当前基层妇联组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村党委对妇女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妇联是“虚设”,各项妇女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上可有可无,重视程度不高。二是部分妇女组织的妇女干部,都是身兼数职,工作压力较大;再则,由于活动经费不保证,造成只能维持生存,难以创新发展;三是村级妇代会主任不仅身兼数职,而且综合素质不高,在工作中疲于应负,缺乏新思路、新方法;四是基层妇女儿童维权难。当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多种因素,某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如妇女受到家庭暴力等,往往因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保留证据不足或取证难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或根本就不能立案。五是农村妇女群众对一些“事不关己”的活动不够热心,对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她们受“男主外女主内”旧思想的影响,认为自己参不参与活动无所谓,参与活动的自信心不足。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妇女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由于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加,导致留守的妇女儿童人数逐年递增。为全面了解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进一步做好关爱帮扶工作,xx市妇联对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留守妇女儿童基本情况
1、留守妇女儿童基本生存生活状况
xx市共有14个乡镇,116个行政村,农村妇女9.6万人,其中留守妇女4450人。这些留守的妇女多数在30—50岁之间,她们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无法随丈夫一起外出务工,只能留在家里务农,照顾老人、孩子。
xx全市共有儿童69184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2541人。这些留守儿童中,父亲单独外出的占69%,母亲单独外出的占12%,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的占12%。这些留守儿童多数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少数被托付于亲戚照顾或被父母送于长托,与在外打工的父母很少联系,多半一年才能相聚一次,有的几年才能见一次面。
2、留守妇女儿童的基本思想状况
一是留守妇女精神压力过大。留守妇女由于要照顾老人、孩子,要承担家里的劳动,要维持家庭的和睦,精神始终处于紧绷状态,加上丈夫不在身边,使留守妇女在受了委屈时,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心里和精神的压力等不到缓解。
二是留守儿童思想容易偏激。留守儿童因为长期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老人都认为只要孩子吃得饱,穿得暖就行了,对留守儿童的其他行为不是特别注重,使得多数的留守儿童养成不良的行为,思想出现偏差,等到父母回来约束他时,他会觉得父母长期不在身边,没有管他的资格。
3、留守妇女儿童亟待解决的主要困难
一是留守妇女的健康问题。中国的传统思想是男主外、女主内,现在,由于丈夫外出务工,使得妇女从丈夫的贤内助一下转变为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人承担了夫妻双方共同的家庭劳动。特别是在播种、秋收的农忙季节,主要劳动力的短缺,就是花钱也请不到好的劳力,这就导致留守妇女只好重任一肩挑,最后积劳成疾。还有一部分留守妇女因为家里困难,使得她生病了也舍不得去看,又因为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不能及时发现,等到丈夫回家时,病情已经发展过重。因此健康问题是困扰留守妇女的一大问题。
二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数和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祖辈生活在一起,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特别是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年龄一般相隔近50岁,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三是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留守儿童多数和长辈、亲戚生活在一起,长辈对孩子的溺爱,亲戚的不好深管,使得留守儿童的行为得不到约束,长辈、亲戚的监管不到位,导致留守儿童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受到某些侵害,成为了留守儿童发生意外的主要因素。
4、留守妇女儿童最大的期盼与需求
家,是每个人的港湾,最幸福的事就是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留守妇女儿童最大的期盼就是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工作、学习,因此,他们最迫切的需求是自己的家人在家乡可以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二、健全完善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开展了哪些健全完善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留守机构
一是组建“留守儿童之家”、“妇女之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妇联的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和“妇女之家”。二是组建留守妇女互助组。组建了196个留守妇女互助组,通过在一起做手工编织、合伙开小饭店等形式,互帮互助,共同增收。三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双学双比”等活动,以家庭文明引导留守妇女追求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在节假日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二)搭建妇女平台,推进留守服务。
一是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市妇联充分利用节假日时间,摸清并掌握留守家属基本情况,重点了解留守儿童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等基础情况,完善留守儿童登记表,二是通过“妇女之家”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各种针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系列服务活动:联系农业、劳动部门对留守人员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在节日期间对特困留守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留守妇女搭建创业平台;请妇幼保健院的医生传授妇幼保健常识,另一方面利用“妇女之家”深化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对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安全教育,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三是营造和谐社会,搭建魅力平台。妇联通过送法下乡、进校、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学校进行广泛宣传“以人为本”、“尊重儿童”、“以德育人”等新观念,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维护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利用12338妇女维权热线,积极开展维权行动,热情接待来访留守妇女儿童,进一步畅通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沟通及妇女诉求渠道,从源头上维护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帮扶措施,关爱留守妇女儿童
xx市妇联把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帮助想要创业,又缺少资金的留守妇女解决资金问题。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各项关爱活动。联合济仁医院免费为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妇科疾病检查。同时,利用节日之际到乡镇、社区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妇女儿童,帮助留守妇女儿童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把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及时送到他们身边。在六一节期间,爱心企业家们看望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运动服、书包等礼品。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xx市妇联组织20名巾帼志愿者以“爱心妈妈”的名义走进安化小学,与20名留守儿童牵手结对。让这些远离父母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享受社会大家庭的浓浓亲情。开展爱心帮扶活动。二是为强化留守流动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妇联在各学校开展一系列家庭教育讲座活动,从根本上提高了监护能力和水平。三是关注留守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积极引导留守妇女儿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对留守妇女定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免费开展各项技能培训,提供心理咨询等。
2、取得的工作实效和成功经验
一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工作的重点,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
二是乡镇党委把留守妇女儿童的需求提上了重要日程。xx市有些乡镇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还和相关部门积极联系一些加工、编织等适合居家从事生产的产品订单,让一些外出务工人员结束在外务工,回乡工作、创业。
三是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加大了。市妇联经过对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状况的宣传,使社会各界提高了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注程度。
3、最受留守妇女儿童欢迎的关爱服务工作有哪些
一是关爱救助活动。每个人都希望被关爱,但是留守妇女儿童却恰恰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因此一些关爱救助活动的开展,让留守妇女儿童感觉到他们是被关爱的、是被照顾的。
二是亲子活动的开展。留守儿童常年见不到家长,而亲子活动的开展,促使外出务工的家长至少有一方回来参加活动,让留守儿童见到父母,和父母一起制造回忆。
4、对健全完善留守妇女儿童服务体系工作有哪些设想与打算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妇女儿童问题,把做好留守妇女儿童生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重要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妇女儿童监护网络。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发展农村寄宿学校,对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可到寄宿学校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二是贯彻落实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就近入学。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流入地就近入学,是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基本措施。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学校要尽力就近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且要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努力为流动儿童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的主阵地,要进一步规范对农村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特别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第二监护人培训、打工父母学校等特色家长学校,以及咨询站、服务热线等多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要完善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培训一批家庭教育骨干,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第二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时,要把家庭教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正确引导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指导父母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做到挣钱与教育子女两不误。
三、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目前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是缺乏家庭的安全监管,造成留守妇女儿童生活中存在着诸多隐患。留守妇女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和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妇女、孩子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忧。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二是社会文化环境对留守妇女儿童存在负面的影响。随着文化市场的开放,各种先进的文化传播手段投入使用,人们的精神生活不断得到丰富,但由于缺乏监管力度,加之留守妇女儿童的自保能力较弱,无法抵挡外界的伤害,使一些留守妇女儿童不同程度的受到侵扰。
三是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和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目前,我市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有关方面重视程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注和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社会大众群体关注留守儿童意识不足,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2、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认识度不高。现今社会对留守妇女儿童中存在的问题认识度不够高,多数人认为,“留守”就是一方在家,另一方出去而已,还没有认识到,丈夫的外出务工,对妻子、对老人、对孩子、对家庭造成了怎样的伤害。父母的不在身边,对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造成了怎样的失误。
二是重视度不够。政府对切实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没有达到足够的重视,监管不到位,在留守妇女儿童遇到问题时,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三是缺乏相应制度。留守妇女儿童有问题时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制度,形成了我们想说,无人听,想做,做不了,想管,不能管的尴尬局面。
3、意见和建议
在留守妇女儿童就医、就学方面要给予一定的关照,在遇到留守妇女儿童受侵害的案件时,要视情况作出相应变通,使问题快速有效的解决。同时,出台具体的工作机制,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专门的实施制度,专门的监察制度。
妇女调研报告篇4
虽然xxxx县绝大部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但在少数村,侵害妇女承包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有的村在村规民约中规定出嫁女、离婚妇女户口一律迁出,未迁出者不得参与本村的土地承包;有的村不分给出嫁女和离婚妇女应得的征地补偿金;有的村通过讨论自行决定给不给出嫁女、离婚妇女承包地;有的出嫁女户口一经迁出,娘家村便抽回土地,而婆家村则迟迟不能予以落实等等。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习俗的作用。“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古老的“三从四德”虽然在法律或者制度中已经销声匿迹,但依然顽固地存在于人们的习俗和观念中,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完整的家庭中几乎所有的户主都是男性。另外,妇女婚前跟父母一起生活,结婚后移居丈夫家庭,即所谓的“从夫居”,这使得妇女所在的村庄和家庭都把她们看成暂时的成员,一旦出嫁,将不再享受娘家与土地相关的权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获得财产和继承权,使得妇女在夫家事实上处于依附地位。而在男方居住的村要得到承包地则要等到土地调整时才能实现,如调整周期过长,出嫁女将长期得不到承包地。
(二)法律与政策存在的漏洞。我国宪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和《继承法》也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突出强调了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但并没有规定这种保障的办法。《土地承包法》虽然有妇女结婚、离婚、丧偶时有关土地承包的规定,但过于原则,条文少、不细化,法律与政策还缺少社会性别视角,许多政策从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没有歧视妇女权利,但是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妇女带来不利。比如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都忽视了妇女的个体土地权益。正因为现有的法律规定不明确,在实际中土地的分配和再分配都直接取决于镇村的决策,而镇村依然保留着以男权为中心的财产分配习惯,妇女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也是不足以为奇的。
(三)现实的利益驱动。在城镇周边地区,地少人多,土地利益关系复杂,加上土地的商用开发价值逐年攀升,因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最容易被侵害。同时,受利益驱动,一些村庄为了不让出嫁女参与征地补偿金的分配,规定出嫁女无论嫁到何处,户籍是否迁出,承包地一律被村集体收回。
(四)村规民约违背政策法律。中办[2001]9号文件《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都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结婚后本人的责任田和口粮田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妇女有权选择其户口所在地。一切与法律关于男女平等原则相违背的村规民约均应废止,绝不能以“小政策”对抗国家法律。然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利益驱使,部分村干部和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以村规民约、村民大会通过等借口,要求出嫁女户口一律迁出,不迁出的村集体不分配给其承包地,严重侵害了妇女选择居住地和承包地的权益。
妇女调研报告篇5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末,全区总人口243216人,其中:女性人口114148人,农村人口201875人。劳动人口139003人,其中:女劳动力6525人。全区外出务工人员41033人,留守妇女668人,占全区女劳动力的10.23%。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留守妇女589人,占88.1%;
高中学历的67人,占10.2%;
中专以上学历的12人,仅占1.7%。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年龄结构。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89人,占总数的13.3%左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
30-39岁的317人,占总数的47.4%;
40岁以上的262人,占39.3%;
30-40岁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成长的孩子。
3、留守原因。调查显示: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的留守妇女有214人,占32%左右;
无就业技能,致富能力不强的有568人,占85.03%。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
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调查显示:身体状况差的留守妇女有31人、身患疾病的有18人,占7.3%;
身体状况一般的198人,占29.6%。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5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
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对策与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建立“农家书屋”、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建立“妇女健康之家”、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四区建设”为载体,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
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
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
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4、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互助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帮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乡镇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生产联合互助组”以减轻劳动强度;
“生活联合互助组”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求;
“文化活动联合组”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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