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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项目合同篇1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全称)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
发展商:(发展商全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20xx年2月19日
合同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4
2.工程范围和内容...4
3.工期...6
4.施工进度安排...6
5.合同总价...7
6.合同款项的计算...7
7.付款...7
8.甲方一般责任...8
9.乙方一般责任...8
10.安全文明施工...9
11.质量保证...9
12.权利担保...9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9
14.仲裁...10
15.费用及收费...10
16.原产地...11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11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11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1
20.供货时间及延期...12
21.设计责任...13
22.图纸和技术资料...13
23.竣工图纸及资料...13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4
25.调试...14
26.保修...14
27.延期与违约...14
28.变更的规定...15
29.工程价格决算...16
30.工程竣工和移交...16
31.合同修改...17
32.合同生效及其他...17
甲方:(项目发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项目承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项目全称)承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
1.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全称)
1.2.工程地址:(实际施工地理地点详细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2.1.工程范围
a.(项目名称)工程的货物供应由乙方完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项目名称)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工作全部由乙方完成。
2.2.乙方施工工程内容
2.2.1.线路支护:机柜或机架安装等;
2.2.2.线缆敷设;
2.2.3.设备安装;
2.2.4.调试;
2.2.5.试运行;
2.2.6.验收;
2.2.7.完成施工深化图纸设计;
2.2.8.完成竣工图;
第二部分工期、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施工进度
3.工期
3.1.进场日期: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进场的书面报告,经投资方及监理审核后,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实施人员进场为进场日期。
3.2.开工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开工的书面报告,经监理(监理公司全称)审核、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3.竣工日期:年月日(暂定),如因(项目名称)进度变更,则应相应进行调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4.施工进度安排
4.1.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因(项目名称)进度的调整而改变时,将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
第三部分合同总价、合同款项的计算及付款
5.合同总价
5.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估价)。
6.合同款项的计算
6.1.货物款:以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为准。
6.2.工程施工款:按下述约定标准计算。其中:
1)施工安装调试及材料费:以进口货物价格的15%计算,为人民币:;
2)税金及管理费:以进口货物价格及1)项的4%计算,为人民币:
7.付款
7.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计人民币:货金。
7.2.甲方确认设备已经到货并验收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计人民币:
7.3.工程调试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7.4.自工程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12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
第四部分双方责任
8.甲方一般责任
8.1.(项目发包方全称)为项目名称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投资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公司全称)为项目名称的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监督、管理有关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设计公司全称)为北京(项目名称)的总体建筑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建筑设计单位”)。
8.2.投资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有关工程资料,协调工程建设方、监理、顾问公司、各专业工程商的关系以方便本工程实施。
8.3.由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核查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8.4.由投资方协调乙方、建设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交底与会审,完成会审和交底纪要。
8.5.甲方负责将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月度完工工作量等报验材料签章后上报工程监理及业主,定期参加有关工程协调会议。
8.6.当出现建设方安装的管线堵塞、不按照图纸施工、工程质量无法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他专业施工影响乙方施工或破坏乙方完工成品时,甲方、建设方、监理方负责协调。
8.7.甲方协调各方完成工程验收。
9.乙方一般责任
9.1.乙方以弱电总包名义进场施工,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
9.2.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在对工程进行验收后,提供乙方相应的验收文档,乙方在施工现场详细检查已完成的建筑主体结构情况、有关通道、现有的工作面,熟悉工程范围的性质及现状。
9.3.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证等类似的事项上,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方制定的条例和规则。
9.4.甲方在确认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准备一切开展工程实施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设备。
9.5.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情况应合理安排本工程所需货物的供应,在各有关工作面提交日期前预计足够时间将货物运抵现场,以确保全部工程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6.乙方必须配合(项目名称)整体工程的进度计划,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按计划合理组织实施。
9.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现场状况进行施工,凡因现场需投资方配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须接受投资方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
10.2.乙方对其员工在工作范围由于乙方工作和管理得失误而造成责任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
10.3.乙方员工的意外或伤亡,如属于乙方工作和管理中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如属建设方工作或管理中的问题,建设方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
10.4.任何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乙方员工一旦发生与乙方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
10.5.建设方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不得对其它工程的成品造成损坏。
10.6.在施工期间,施工工艺和材料储存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
11.质量保证
11.1.货物质量保证
11.1.1.乙方保证供应的货物是符合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技术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性。
11.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后完全能达到其性能和功能标准并能通过验收。
11.1.3.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具备有关合格证书。
11.1.4.乙方采购中如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无偿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如投资方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向乙方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2.权利担保
12.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12.2.乙方保证具有与本工程施工等相关的相应资质、资格。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1.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乙方结算和付款,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条款,逾期超过30天,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2.乙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2.1.乙方发生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安排期限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书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过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视履行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本合同工程质量或其他专业施工的进行,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不予纠正。
14.仲裁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正式语言为中文。
14.2.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5.费用及收费
15.1.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文件及规定。
15.2.凡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助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费由乙方解决。办公、库房、安全保护等设施由甲方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货物材料的运输等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部分货物供应
16.原产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产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进口货物的生产地,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
16.2.乙方和货物生产商应向甲方提供进口货物的原厂质量证明和生产厂所在地商会或生产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货物的规格应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中明确的规格相符。如因生产商的原因引起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到货之前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
18.1.货物包装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进口货物必须采用相应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在原厂包装。
18.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施工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锈蚀、损坏等,乙方须立刻收回并为甲方免费更换。
18.1.3.进口货物每件包装应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明。
18.2.货物送达地点
18.2.1.货物送达地点:(项目名称)工地。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9.1.货物的检验
19.1.1.乙方应在进口货物到场检验后出具货物质量证明。该证明将作为乙方付款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19.2.货物验收与保管
19.2.1.货物交验前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19.2.2.货物到施工现场卸车后,应在具备验货条件后3天内按件、按箱验收。
19.2.3.开箱验收时,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签字认可。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损坏等情况,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产地等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货物的供应数量少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20.供货时间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应于双方确定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到货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进度。
20.2.如果乙方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21.设计责任
21.1.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21.2.在设计图纸绘制过程中,有关绘制图纸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1.3.在设计中乙方与其它专业的承包商协调。如因其它专业重大变更设计引致设计工作量增大,双方可另行协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关图纸及资料需经甲方签章后送交建筑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1.5.在(项目名称)工程中出现的资质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指定经销商除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22.图纸和技术资料
22.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设计资料的和图纸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22.3.图纸和技术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并由设计院审核、盖章。
22.4.技术资料
22.4.1.乙方应于签约后15天内提交下列技术资料供甲方审批及参考。
1)工程实施计划;
2)生产厂商介绍及产品样本;
3)其他在工程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23.竣工图纸及资料
23.1.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及提供其他竣工资料,供甲方最后归档。
23.2.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文为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设备及系统技术资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保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报检资料一式三份。
3)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另提供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组成本工程的实施队伍,保持长期稳定。
24.3.乙方负责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险,服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负责自行解决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4.4.乙方在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确定交叉作业的方式,并对发生交叉的其他专业提出条件并与有关专业自行协调,进行施工。如交叉作业影响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投资方、监理的安排。
24.5.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规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
25.调试
25.1.乙方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调校及试运行工作。
25.2.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交一式3份调试及调校报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货物在无人为破坏条件下的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6.2.保修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或分项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2.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和结构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甲方负责费用。
27.延期与违约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顺延,在未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3.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主管部门提出的变更
b、工作量增减超过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内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
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报告,监理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答复。
27.4.不可抗力
27.4.1.甲、乙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7.4.2.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协商终止合同。
27.5.乙方在提供的产品中出现政府部门指定产品,乙方按照政府指定产品进行产品采购,如出现指定产品及价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处理,乙方则按照政府指定产品的清单及单价采购。
27.6.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没有及时保修,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合同额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合同额的5%。
28.变更的规定
28.1.变更权
28.1.1.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指令,认可、修正、取消或增添工程的任何部分。(甲方独立采购设备除外)
28.1.2.如工程中发出的变更指令,结构和设备的修改,无法满足乙方提交甲方的技术要求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
28.1.3.乙方按照甲方变更指令开展工作。乙方可以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工程实施建议。如发生变更导致乙方财产或工程量的损失,如取消乙方已订的货物及取消与运抵现场货物相关的工程、要求乙方拆除按照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等,据实予以补偿。
28.2.变更指令的程序
28.2.1.在甲方发出变更指令之前,甲方应把该项变更的性质和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28.2.2.乙方接到该通知后,通过双方协商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
a、一份即将开展工作的说明和一份完成该项工作的计划。
b、乙方的建议(关于施工计划的修改,或乙方的责任。)
c、乙方对调整合同价格的提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增加的材料,增加的工作量,需延长的工期等)。
28.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说明、计划、建议或提议后,应尽快决定变更是否应实施。如甲方认可变更应实施,甲方应发出变更指令明确表示乙方的提议或其通过协商的修改方案。
28.3.价格调整
所有因甲方变更指令引起变价将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评估: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应参考合同单价计算经甲、乙双方商定后调整合同金额;
b、合同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以确定变更价格,调整合同金额。如不适用,则应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程度。
c、如载项目中出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制定产品问题,在价格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格进行决算,如出现政府制定价格有出入,以有关部门指定产品的价格为准。
29.工程价格决算工程的决算取费按照《xx概预算定额》取费的相关要求进行取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中实际工作量进行决算,在决算中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发生的实际工作量的增减,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优惠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0.工程竣工和移交
30.1.竣工验收
30.1.1.乙方应在竣工前7天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准备验收,乙方应完成工程自我检验认为满意并符合合同要求并准备验收时所需的一切文件。
30.1.2.乙方协助甲方、用户、监理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本工程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30.1.3.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纸、检验证书和有关纪录及验收和竣工材料。
30.1.4.在本合同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呈交有关规范的竣工报告。
30.2.竣工结算
30.2.1.全部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视为本合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验收合格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即为工程竣工之日。
30.2.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一切有关文件及结算依据给甲方,以便进行结算。
30.2.3.甲方接到乙方提供足够的材料后5天内,应向乙方提出审核意见。
30.2.4.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结算通知单后,7天内办理结算手续。
30.2.5.乙方收到甲方竣工验收满意后5天内应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第八部分附则
31.合同修改
31.1.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而欲对有关合同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1.2.合同修改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相对被修改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1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32.2.在合同履约期内,所有因燃料水电费、运输费、保险金、汇率升降、工资、材料价差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经双方协商后,乙方获得有关费用的调整,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32.3.本合同未尽适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32.4.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工程联系的代表人,明确工程文件的签字及盖章程序。
32.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承包项目合同篇2
(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经理)
为强化项目管理,更好地建设 工程,确保工期、安全、质量、效益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本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主要工程量:
1.4 工程总投资:合同总额 元,其中暂定金额为 元,
2、承包期:从项目组织上场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工程款回收及上交款完成,项目审核结束之日止。
3、承包经营指标:
3.1 承诺利润:完成产值的 15%(国铁)、12%(地铁)、9%(高速公路)、7%(一级及以下公路)、6%(房建)、8%(水电)12%(专业工程)筑1.5 工程工期: 天(日历工天)。 年 月 日 至 龙扣除暂定金后合同额为 元。 着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计 元)
3.2 质量要求:以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
3.3 安全:无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3.4 工期: 天
3.5职工工资: 平均每人 元/年,确保不拖不欠。
4、项目经理薪金:
4.1.1 项目经理薪金基数:
(1) 完成产值的 0.5‰(20___万以上项目)、1%(20___万以下项目);
(2) 承诺利润的 3 %(该项薪金在工程结束后兑现);
(3) 超额利润的`10 %;
承包项目合同篇3
1、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项目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发包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浇灌、模板制安,钢筋加工及安装,等项目。
(四)工程数量:
实际结算数量依据技术计量规定,以可计量的施工设计图纸数量并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为准,不符合技术计量规定的将视其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费用之中,不再另行计量。
变更工程数量需经业主批复且在甲方计回后再给予结算。
(五)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第二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分项工程的进度要求:________
第三条合同价格
(一)本合同总价值为实际做产生为准,以单价和实际长度计算
(二)混凝土隧洞支护每延长米单价600元(甲方只供应钢筋,扎丝,水泥,砂石料)
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具体包括劳动力投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调遣、材料加工制作及其辅助材料使用、工地搬运、运输或倒运、临时设施修建、工作平台搭拆、临时防排水、构配件安装和场地清理等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和费用。
(三)技术计量规定:
1、砼项目以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数量分类型及强度等级每延长米计量。
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埋构件(型钢及钢筋)、防护角钢或槽钢,脚手架或支架以及模板的安拆和维修,临时排水设施和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砂浆垫层及抹面,混凝土捣固、养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混凝土工程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隧洞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钢筋按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包含混凝土单价,不做计量。
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焊条、套筒(连接套)、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焊接、弯曲、操作损耗、场内运输(含二次搬运)和安装等,均作为隧洞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同时因搭接或施工连接而增加的钢筋数量也不予计量。
加工、安装及吊装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担。
3、工程所用模板和支架的安拆、内模的制作及使用、脱模剂以及地底固化处理(材料费除外)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项目单价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和支付。
4、基坑的开挖、清理、余土运弃、防排水、地基处理等均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5、预埋构件的加工和安装均作隧洞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6、合同单价均不包含工程施工所消耗的全部电费。
7、工程所用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的调遣、使用、维修和安检等均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
本工程税金仅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除此之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9、本解释未包含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年版)》技术规范说明为准,并做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水利施工标准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依据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或处罚等全部经济损失及甲方的名誉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施工中检验程序为:乙方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检验,共同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的检查或签认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负的最终质量和责任。
(三)钢筋的规格、绑扎、连接或焊接、布置等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不得私自变更。
(四)所用模板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或采用适当规格模板,隧洞顶拱采用定型规格的模板,表面要平整、光滑、无锈斑,结构尺寸要规范,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砼在浇注前要严格检查钢筋及模型位置,保证砼具有足够的保护层厚度,其标高及结构尺寸要准确。
(五)浇注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外露表面应光滑、平整和直顺,无水锈、蜂窝、麻面及裂纹等情况,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
否则,甲方将按30元/平方米给予处罚。
同时,乙方须无条件负责修复或返工重做,其费用自行承担。
(六)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掩埋,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将要覆盖或掩埋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特别是在基础的任一部分修筑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
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进行返工,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结构物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做到内实外美,并要加强养生和保护,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八)模板的安装须平整、直顺、稳定和牢靠,应能够完全抵抗住施工过程中的剧烈振动和冲撞;错台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认真涂抹甲方指定的脱模剂,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清除模板中的污物及杂物;拆除或移动模板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否则,所造成的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自负。
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九)支架安装前必须进行检算;对地底应进行固结处理,确保具有足够强度,安装完成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坚固性,能够完全抵抗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荷载、剧烈振动和冲撞。
拆除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必须达到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每降低1%,甲方将扣除工程造价的1%,最多扣除10%。
评定结果均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
隧洞的外观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坚决报废、推倒重来,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材料供应
(一)甲供材料:
甲方甲方只供应钢筋,扎丝,水泥,砂石料运送到洞外,其余乙方应自行解决。
混凝土泵送管道的安接、疏通、清洗和拆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钢筋及钢板由甲方按设计数量加%的损耗量统一供应,超出设计数量加规定损耗部分甲方将按供应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隧洞工程用钢筋,扎丝,水泥、砂、石由甲方统一供应,并负责运送至隧洞外。
乙方须认真履行材料检验和签收认可手续。
其他工程用料乙方自行解决。
对于甲方统一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负责卸车并承担材料保管、场内损耗(含浪费)及二次搬运等费用。
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超过了设计数量,其超出部分甲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给予扣回,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如果乙方使用的个别材料无法解决,需要甲方提供,按到工地的市场价加运杂费计算,并收取10%的采购管理费。
甲放所供材料乙方不得随意购买,一经发现将给予双倍费用的处罚。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按照合同工程设计的要求及特点,对于甲方不进行统一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解决,其费用自理。
具体要求如下:
乙方自购的材料必须在甲方或业主指定的厂家内进行购买,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
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等必须随材料一起交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查验。
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或经检验评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其费用自理。
乙方须严格、认真做好材料使用的检查和检验关,不合格材料(包括辅助材料)或没有正规出厂合格证的材料,坚决不允许用于本工程。
否则,因此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不提供和不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模板和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具体要求乙方负责提交使用计划并自行购买。
模板及脚手架的装卸、搬运、搭拆、提升、维修、堆放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对于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甲方将按采购进场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调进入工地的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乙方均应认真规划并集中堆放整体。
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机具,其费用自理。
乙方调运进场的机械和设备,必须完好且经调试后工作正常,其各项费用自理。
不允许将破旧、老化或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调入工地。
第六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统一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检工作。
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私自上岗作业。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乙方进场的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和备案。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由于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有施工参建人员、工程本体及甲方财产等进行保险、保护及看管,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隧洞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八)在施工中严禁双层作业,采用高空作业或行人等立体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危险作业。
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应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或审核,并对所提出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十)乙方应全面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成的各类建筑物及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安排专人看管好已完工程。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业主及地方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乙方应自行承担地方职能部门及甲方安全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职业病的预防、检查、治疗及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乙双方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
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样进行复测。
不负责提供模板及脚手架,包括木材。
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监控。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负责乙方进场前施工场地的征用和平整以及便道和电力线路的修建。
负责已完工程的收方和结算签认。
(二)乙方:
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规划和施工界内的用水,并自觉做好水、电管路及施工便道的维护,并负责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保护好现场施工控制基桩,做好施工安全警戒,照看好施工现场。
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衣、食、住、行和工资性补贴等费用;并承担其进场机械及设备的调遣、搬移、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切费用。
开工前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劳动力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及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规范标准或业主要求。
施工期间应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等管线和设施,如有损坏及丢失,乙方须负责足额进行赔偿。
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私自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和配备满足本合同工程要求的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
乙方及其拟进场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应在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就位,并要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乙方应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工程缺陷的修复及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甲供材料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焊接的钢筋接头其试验费用自行承担。
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其费用自行承担。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以及执法部门的追究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在本合同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和服从。
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外欠款,否则,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在结算支付时扣留乙方款项,并有权代其给予支付,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并认可。
乙方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和上报。
工程结束后,环保、复耕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乙方应承担并支付一定费用(仅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部分)。
施工中,乙方必须指定并书面授权专人(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我国公民),负责与甲方进行合同签定、材料签认、收方结算和财务收支等相关工作,授权委托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主要责任人及职能人员名单附后,合同执行中人员如有调整及时备案,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工程变更
(一)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数量增加或减少,其单价不变,仍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其费用根据数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取消项目将不予结算或进行补偿。
(二)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支付项目变更,其单价将参照合同相关或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计算,协商一致后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工程的任何变更均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负责按违约处理。
(四)变更工程结算在收到业主批复以及付款后给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更不借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本工程结算实行总量控制并按进度进行的原则。
在每次结算前,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审核和确认,按照结算程序计量和支付。
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工程变更按第八条(即工程变更)办理。
(三)甲方在每次结算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费用。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若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的人工费及其他费用,而影响到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20%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完工经双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保修时间从业主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两年结束。
(七)结算中存在的重复或差错,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修正或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将处以1000元罚款。
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以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将罚款1000元。
乙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时,每发现一次将罚款1000元。
若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甚至立即清除出场,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进入施工场地的合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将罚款20xx元。
若乙方在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不及时或不彻底,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将列转乙方足额承担或在质保金中扣除。
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水平和能力,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和范围。
当甲方发现并认为乙方不具备继续施工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所有纠纷均提请陕西省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文件以及双方签约人签认的所有资料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缴纳(杨家坡便桥的模板安装所剩的工资)做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本合同书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承包项目合同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工程项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规定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_________前竣工。每延长一天,甲方从工程总承包款中扣除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或工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5、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开始施工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用于施工;余款_________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等。
7、质保期:_________年。期间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责任:一切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负责;出现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费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视具体情况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安全生产:出现一切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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