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该注重条款的精确表达,以确保合同的条款能够准确地反映各方的意图和约定,在合同的规定中以保护各方的利益和生态平衡,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村租赁合同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村租赁合同篇1
内容摘要:本文从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入手,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需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效力应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只作为一个参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根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 对抗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成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赁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租赁合同越来越多,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而在审判中发现,房屋租赁合同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很少,不到1/5,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登记备案的出发点是什么。正确回答以上问题对于恰当合理地处理现实生活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下面我们着重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的依据以及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当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首先,双方必须达成合意,即租赁合同的成立原则上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实践中,一些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书写"此房出租"等字样的做法,应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承租人表示要承租,而出租人拒绝,此时应认定合同并未成立。其次,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约定租期、租赁用途、租金、修缮责任等权利义务,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当事人即使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而没有书面协议,租赁合同亦未成立。但是,《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合同的,应认定合同已经成立。
二、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几种审判实践中的观点
合同成立后,登记备案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审判实践中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因为,房地产租赁行为为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需由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才算成立,交付房屋或
者租金已经是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签订之后,还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经备案房屋租赁关系才能成立。"
第三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的生效要件,不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不生效。
第四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种观点在有些地方的立法中得到了体现,如《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们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并未规定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或者成立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可见,经过租赁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只是是租赁行为合法性的证据而已,并非房
屋租赁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仅规定未得到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的行为无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和",而不是"或"。也就是说,应同时具备这两个消极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这在《合同法》即有规定,这里只不过增加了一个条件"未办理登记备案"。即使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或",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也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是否有对抗性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登记生效主义者认为:国务院各部委规章是我国法律渊源。宪法第九十条和立法法第七十一条均规定了国务院各部委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行政规章具有参照的效力。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的,缺少房屋租赁必备程序,其租赁行为应属无效。而《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根据学理上的通说,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交付出租屋或者租金为条件。交付出租房屋或给付租金属于合同的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因此,登记备案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是否产生对抗效力?我们认为,租赁合同的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1)认定合同的效力应该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不能违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也无权制定有关民事基本法律关系的规章制度,所以《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不能作为此观点的依据。(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对抗第三人效力无非是指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能够对抗房屋买受人或者其他承租人,其实这些对抗力并非登记的效力,而是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具有的。首先,对抗买受人,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效力,没有登记租赁合同亦有此效力。其次,未占有房屋而办理登记的承租人并不能对抗已经占有房屋的承租人。债法原理认为债具有平等性,对于同一物上能够产生两种以上的债务,两者之间不具有对抗效力,而租赁登记备案又不具有物权转移效力,因此,承租人基于占有的事实即可对抗第三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未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属生效合同,也不能对抗第三人的观念更加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因此,登记备案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租。
村租赁合同篇2
甲:
乙: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四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于每月10日前向甲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清场甲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应向甲交付壹万贰千元押金(1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计收。同时乙应自觉遵守甲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未经甲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书面通知乙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承担,乙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应优先乙。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两份,乙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法人代表签字:
乙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村租赁合同篇3
合同编号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金单价(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效依据。其上下车费及运费由承租方负责。若由出租方代装代运,其费用由承租方负担。以上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地为交货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归还完物资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第四条 租金的交纳期限及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从承租方提货之日起至归还验收完为止。每月结算一次。出租方按月提出租金结算单,承租方每月 日前领取上月租金结算单并在每月 日前付清上月租金。
如承租方对结算的租金数额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于下月结算租金调整,当月租金不得拒付。如逾期五日(含五日)未付清租金,出租方按未付租金总额每天收取 1‰的违约金。在出租财产未全部还完并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租金。租赁保证金于租赁财产还清且租金付清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付款方式可采取通过银行汇款、支票转帐或现金支付方式。
第五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赔(见附表)
租赁期间周转材料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归还时周转材料若需维修与保养,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维修保养费,如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或丢失,由承租方按损坏丢失财产的 赔偿(损坏丢失财产 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第六条指定领返料经办人
1、承租方指定专人 为领退料经办人。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办理。
2、出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承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检查搭设使用周转材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l、未按时按量提供承租方所需租赁物,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应向出租方偿付欠费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有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租赁财产,还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变卖、抵押租赁财产价值100%承担违约的责任。
3、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时,诉讼至合同履行地法院。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持 份,承租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
村租赁合同篇4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_________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层/厅)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
场地租赁合同书[智库|专题]。库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详见双方核对的图纸)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免租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币),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期支付_________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先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币)的租金,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支付第_________期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_,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受益人为_________,保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受益人为_________,保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
5.其他。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租赁期间因场地使用产生的所有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
9.其他。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_________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6)其他。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交付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_____天内仍未交付的。
(2)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严重影响乙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活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5.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6.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7.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场地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场地,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场地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己方物品搬出租赁场地,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滞留于租赁场地的乙方物品。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可与甲方协商作价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合议则由乙方在交还租赁场地前自行拆除添附物,甲方不予补偿,因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选择适用)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选择适用)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选择适用)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选择适用)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在租赁期限内因场地本身问题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_________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____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
一、经双方核定的场地平面图。
二、甲方出具的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
村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内容
1、_______________钢琴_________台。
2、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钢琴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限
钢琴租用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钢琴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钢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在承租方使用前对钢琴进行运送、系统维护、调律和整理,确保不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六、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承租人需在签订协议书之日付给出租方钢琴押金和租金。
2. 出租方钢琴送回出租方后,经出租方检查无误,出租方退还押金,租金不予退还。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的钢琴转租他人,否则保证金将不退还。
4.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址:
承租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凭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金期租金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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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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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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