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我们都要保持清晰的思路才行,为了确定双方的义务关系是正确的,一定要签订合同,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设备合同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设备合同篇1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附件a)
三、维修方式、维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修复设备的交付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方实施维修,在_________日内修复。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3.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七、保密
1.在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 供方进入维修场所不得携带任何存储介质。
3. 供方在维修后不得留存复印品,打印品或者技术资料。
4.未经需方许可,供方不得使用计算机。
5. 供方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6. 供方不得将更换的配件留存或者带出,应及时转交需方负责人。
7. 未经需方许可,供方不得擅自添加仪器到维修机器上。
八、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设备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址: 。
3. 防护单元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生产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峻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守材料除外)。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装费¥: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造价经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护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甲方委派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别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和赔偿损失。
4.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五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备合同篇3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设备合同篇4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
根据《民法典》及甲方的订货单、乙方的报价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设备产品(见附件一《ktv音响设备产品报价单》)
注意:本合同设备产品报价不含税,不含异地运费,为长沙本地出货价格。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二、 合同总价及单价有效期
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即rmb¥_____ 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乙方提供产品单价以签订合同当时定价为准,如果甲方在其他时间再行订货,价格亦以当时双方商定为准。本供货合同设备产品单价有效期为甲方提完全部货物为止。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2、 乙方须按照给甲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板后,乙方按样板供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标准。
3、 设备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 货到现场后(甲方提货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甲方负担。
四、 订货周期及交货
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为乙方厂家的设备产品生产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从生产厂家发货到长沙。
2、 从生产厂发货到长沙需要4~10个日历天。
3、 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送货到甲方现场。
五、 付款方式
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即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定金:¥ 431371.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柒拾壹元整。
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六个月后的壹周内即支付合同尾款 50%,¥431370.00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柒拾元整。
六、 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设备产品由于出现生产质量问题而导致故障或损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以不影响甲方营业使用为前提,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与故障设备产品相同型号的替补设备产品供甲方使用,并将故障设备产品在2个星期内检测维修完毕(返厂维修以及运输),再和替补设备产品进行互换。乙方承担检测维修及相关的其他运输费用。
2、 话筒音头、话筒手柄外壳、话筒线均属于易损消耗产品,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列。
3、 乙方在壹年免费保修期后长期成本价提供甲方售后服务用的备品和备件。备品备件价格见合同附件《主要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参考》。
5、 壹年免费质保期过后的售后服务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售后服务原则上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
6、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售后服务联系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产品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无权要求退回定金;
2、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设备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设备产品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设备产品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 乙方不能交付设备产品或逾期交付设备产品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设备产品外,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
3)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仅以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选择权利在甲方,乙方没有任何对于工程或其他范畴上的明示的或暗示的承诺,一切可能应由乙方负责的总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八、 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设备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设备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 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合同篇5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办公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型号、用途
设备型号:施乐dc400数码复印机(双面自动复印等功能) 计数器读数:零
设 备 用 途:乙方内部使用
使 用 地 点:乙方公司内
如需改变使用地点,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安排租赁设备的拆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年,甲方从20xx年 月 日起将租赁设备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可免费复印 张,超出免费复印张数部份按每张 元计费,每月凭甲、乙双方核对一致的复印机计数器读数,由乙方结算应付费用给甲方。
第四条:设备的保养、维修、耗材及零配件
1、甲方每月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免费保养壹次(机器内外清洁、加油、除尘),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2、租赁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包括电话通知)进行维修,甲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乙方上班时间八小时内派出技术员上门排除故障,复印机每次维修完成时间以不影响当日复印工作为前提,若故障不能一、二天排除的,甲方要另外给乙方一台机替用,待修好后换回,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设备使用的碳粉及零配件(不包括复印纸)。
4、下列情况修理及更换零配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1)由甲方雇员以外人士进行改造、维修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2)人为的`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第五条: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时,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给甲方,作为承租机器的保证金,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清算完所有应付款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 、赔偿金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非乙方原因)收回租赁设备,除退回乙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外,另应赔偿保证金50%的金额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非甲方原因),甲方可即时收回租赁设备,并在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50%赔偿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复印机转租给他人,合同期满后,乙方退还复印机给甲方。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时,则可向合同签定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经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合同篇6
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负责人: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型号数量,设备原值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支付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 。甲方需预付乙方订金 元,剩余设备款元,在20_年_月_日前结清。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订金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设备的检测与维修
甲方在接收设备后的日内,为设备的使用检测阶段,检测出的故障和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交接日期为。
甲、 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为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乙方收取甲方订金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尾款,每天按转让价总额%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七条 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机械设备原有的购买发票或收据等,乙方需保证所转让机械设备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顶账、租借等行为出现,合同一旦生效,甲方立即拥有所转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与所转让机械设备以前的所有行为无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合同篇7
本合同由如下双方签署:
买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项下的产品
型号 e420酷冷大师散热器 磐众g31 金士顿1g 西数80g动力火车380套装 得丽珑15寸 屠龙刀套装¥1300元x数量= 元保修期 1年 1年 3年 3年 3年 1年 1年 1年名称 cpu 散热器 主板 内存 硬盘 机箱电源 显示器 鼠标键盘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无破损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信息产业部关于该产品的相关标准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所提供的产品均经其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书等材料,且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产品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产品在壹年内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时,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
按乙方的包装标准执行,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的措施;乙方在交货时应保证货物包装完整,未拆封、全新;货物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如出现包装破损,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及损坏,如出现损失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付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办运输;(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不限。
3、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
5、运费、装卸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的负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1、产品全部到货时间: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
2、分批交货时间及数量:无。
第六条 付款
1、合同总价:¥ (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 )。
2、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用户货款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 (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甲方凭乙方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
3、付款方式:转帐或支票。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产品后当日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需安装调试后才能进行测试验收的,则在安装调试完成后7天内验收完毕。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在收到产品后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产品需安装调试才能进行验收的,则在验收完成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异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质量监督部门作出质量认定,并据此作为交货、付款及认定质量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 伴随服务
1、乙方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调试至验收通过。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向用户提供产品操作的培训服务。
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由乙方负责15天内更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维修、保养服务实行本地化服务,乙方在收到用户报障后,乙方的技术人员须即时响应;当电话响应无法解决问题时,须根据故障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人力无法抗拒的天灾等问题除外);
a、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电话,电话:。 b、 乙方对产品故障排除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服务。
c、 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保证4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小时,重大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48小时内未解决故障,乙方应立即提供与本合同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产品,彻底解决问题。
5、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按质保期内承诺的响应时间进行对设备的维护及维修。
6、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或向甲方提供替代备件型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应向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没有定金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10天不能交货或不能全部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货款总额2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修理或调换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7、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字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多页的须双方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合同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商议同意,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机械设备维修电焊工,使用期暂定为一年,为公平、公正、合法、自愿,特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工程机械设备维修工具和机械。
2、按月支付其工资,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学徒工月工资1200元。(放假,请假,事假除外)
3、有权监督其行为,倘若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立即解聘使用,并协助有关部门让其承担责任后果。
4、公司严禁上下班驾驶摩托车,杜绝无证驾驶其他车辆,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5、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销假,违反制度规定的,扣除工资。
6、公司不承担个人行为而涉及违反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公司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工地工程随叫随到。
2、负责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工程设备等电焊加工。
3、按公司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任务,若违反公司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个人负责。
4、不得因个人主观因素(技术、喝酒等)打架闹事或造成公司财产和经济损失,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5、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添制必要的工具设备,但负责管好使用。
6、有权按时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待遇。以上合同事宜不尽之处,经双方协议完善。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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