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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供水应急预案7篇

我们制定应急预案可以提前防范和及时应对突发的危害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危机时刻能够快速找到应对方法,以下是录取选题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镇供水应急预案7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7篇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1

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我乡出现持续干旱天气,降雨量少,造成了部分农作物生长缓慢甚至枯死,人畜饮水紧张等情况。据统计,截止9月22日,全乡农作物累计受旱271亩,其中,轻旱95亩,重旱186亩。全乡10863亩水田中,缺水218亩,旱地缺水33亩,因旱人畜饮水困难2620人。受旱农作物主要分布在上峰、名山、平天、新安、义平、五星等村委。受旱灾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摸清旱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抗旱措施。截止9月21日,累计我乡共投入抗旱人数3020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0套,投入抗旱资金4500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3020人,解决大牲畜饮水困难82头。9月20日下了一场雨,我乡的旱情得到了部分缓解。为确保下步抗旱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其他班子成员,抽调水管站、党政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乡的抗旱工作。通过打造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为全乡抗旱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强力保障。

二、不断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乡、村两委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带领各村(社区)群众抗旱保收。首先,乡包村工作组组织村委会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水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淤维修,使主渠的水能引水到田;其次,对地形比较高而引不入水的农田采用抽水机抽水灌溉的办法进行灌溉。再次,指导群众对无法灌溉(望天田)的旱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按照宜种宜地的原则,改种番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使农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乡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想方设法,多方筹集抗旱资金。

三、全力协调配合,加强服务

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县抗旱服务突击队做好抗旱指导工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的服务。

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充分发动群众,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县直包乡面对旱情,突击队所在的农业局、气象局、总工会等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我乡大力的支持,其中,农业局支持抗旱资金20xx元、气象局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总工会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合计5000元,重点用于购买抗旱设备,同时,对旱情较重的社区绕城路一带、竹根垌、林村垌和义平村委瓦窑垌、那蓬垌,以及高田社区崩山垌、名山村委李高垌的水田进行抗旱燃油补贴。此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抗旱,采取户与户、村与村互助的形式进行抗旱。

五、尽快修缮水利设施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20xx元用于修缮义平村委桃子坝,恢复引水后,解决瓦窑垌、那蓬垌的灌溉,以缓解旱情。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000元用于修缮磨刀江水库放水涵洞水阀和水库管理员的吃水问题,加强水库值班,合理调度灌溉。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2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村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机构

成立菜花坪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欧阳中胜(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余霆(镇长)、王斯(人大主席)担任,农业办、综治办、党政办、环保站、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办主任徐运川兼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乡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相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协调指导事发地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三、预防与预警

重点预防对象及其责任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实行防溺水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先斌

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桐木镇中心学校防溺水工作。

副组长:刘正洲

根据校园可能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

防溺水办公室主任:

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救工作,负责学校稳定。

成员:各班班主任在学校防溺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防溺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2、成立校防溺水工作抢险突击队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防溺水预案

1、加强防溺水知识教育。学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各班主任充分利用班会及安全教育课,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于学校附近塘、堰、河、水库等处树立“严禁下水抓鱼、游泳”、“珍爱生命”、“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

3、事故处置办法:

(1)发动学生检举揭发下河洗澡的学生,将其上报学校,由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2)一旦学生发生溺水现象,立即报告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上报教育局同时组织抢险突击队以最快速度赶往事发现场,采取措施当场急救,情况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尽最大可能弥补损失。

(3)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家长做好善后事情处置。

4、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纠当事人的责任。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4

为切实保障全乡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涉及我乡集中供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乡集中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并组织实施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预测预警

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饮用水监测与预警系统,负责饮用水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乡供水应急防范办公室要随时掌握乡集中供水水源水质、供水水质、管网等动态,一蝎有影响卖危及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的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再层层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响应和处置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乡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权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件,严重影响圈乡安全供水,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级应急指挥中心,以便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xx水库取水

2.供水水质防范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3.供水水源防范的措施:

(1)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水源枯竭,限时供水,要提前通知用水户。

(3)涝情严重,确保供水的措施。如无法供水,要提前通知用水户。

4.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沉淀水、滤后水浊度、余氯、出厂水进行观测。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观测,同时向供水水质防范领导小组及上级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5.如果水源污染及水源枯竭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尽可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过程;污染物种类、品名、数量、性状及污染程度、危害和扩散趋势,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应急处置工作。

(2)供水水源的水质污染影响供水,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立即停止集中供水,并通过多种媒体向用水户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水源污染或枯竭无法供水的情况下,联系市消防大队提供,从市上供水到xx乡,每天供水两车,确保全乡居民生活用水。

(4)乡政府组织寻找替代水源,如开展找水打井,解决居民用水问题。

(5)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能进行预处理的,会同环保、卫生等专业部门研究,在水源处或反应池或沉淀池进行预处理,投加适当的缓冲剂(无烟煤、活性炭以及氧化剂等)。

(6)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上级领导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排放反应池、沉淀池、滤池以及清水池不合格的自来水。

(7)由于水质污染造成人群中毒时,医疗救治组负责实施医疗治。

(8)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9)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6.医疗救治组人员:

组长:

成员: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源水管网、供水主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3.供水管网抢修设备:

潜水泵、发电机组、电焊机,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供水管网抢修时限:

Φ50以下管道白天6小时以内,夜晚10小时以内;

Φ100以上Φ200以下管道36小时以内。

四、责任追究

乡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乡政府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5

农村饮用水安全是消除贫困的硬指标之一,是消除贫困攻势的胜1保障的重要内容。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实现扶贫过程、民生福利、事关同步小康目标。根据县扶贫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松脱总指挥发〔20xx〕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我街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一、总的来说。

(一)创建目的。

指导全城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制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件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文件制定本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城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干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设施和水源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水质不符合标准

3.由于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设施严重破坏

4.由于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和地质变迁等,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人为破坏或其他原因严重影响农村饮用水的安全。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责任。

成立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事务所主任张文飞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涛担任,辽皋区水务服务中心、街道综合事务所、财政局、卫生院、供电所、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事务所等成员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上综合办公室,王再涛担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周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的责任。

负责制定街道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街道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理的指导,协调开展供水设施的应急保险、保险和再建工作,指导街道供水公司(村、社区)进行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应急应急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的潜在危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报告执行情况

(二)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水源调度方案及受灾应急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

2.街道综合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地进行;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财政分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恢复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卫生院:负责疫病的防治和医治工作,组织应急队伍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护;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卫生防疫、水源水质监督监测等工作。

5.街道供电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加强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管理。保障救援现场应急用电。

6.街道派出所: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讯线路的违法活动,保证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抢险现场秩序。

7.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并领导民兵执勤和急、险、重任务,负责拟制事发地的动员,并做好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防汛等任务。

8.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灾农村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做好受灾农村群众的生产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

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响应按照供水突发事件抢修,恢复时间划分为Ⅰ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Ⅱ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和Ⅲ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约应急供水,抢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Ⅰ级响应

因发生特大早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5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一方面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抢修,另一方面协调有关村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级响应

因发生旱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1000-5000人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工程进行抢修,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级响应

因干旱、自然灾害、供水设备损坏和供水管网遭受人为破坏,导致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镇政府统一协调指导有关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街道级财政应设立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也可通过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群众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和用水户的技术指导。

五、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镇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的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苏州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苏州市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苏州市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

苏州市的各市、区制定本市、区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自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供水企业制定专业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本企业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行业事件,把保障公众生活用水、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公共用水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量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做好应对、处置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增强及早发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针对不同供水突发事件及其相应级别,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实行分级响应。发生突发供水事件时,抓紧先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行业的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供水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保障社会稳定。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本市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供水突发事件,根据本预案规定,成立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对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本市范围内发生一般供水突发事件,主要由相关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根据本预案规定,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级应急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海事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所涉及的市、区政府(管委会)等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应急信息组、现场救援组、水源保护组、应急供水组、应急送水组、应急卫生组和专家组等。

县级应急指挥部可参照市应急指挥部成立。

2.2应急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

1、总指挥: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由市长任总指挥,重大和较大供水突发事件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

总指挥职责:全面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主持召开市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指挥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供水应急响应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本级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和重大应急处置情况;请示上级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调派物资、人员支援抢险。

2、副总指挥: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由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事发地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重大和较大供水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事发地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按总指挥要求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及事件应急善后工作。

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相关市、区可参照市应急指挥部模式成立。

2.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制订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定期应急演练;甄别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协助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或协调应急队伍现场抢险救灾;建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建立和维护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平台。

2.4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1、应急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应急期间信息的收集、汇总和起草相关报告,并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2、现场救援组:由市水务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由各供水企业专业抢修队为主组成,必要时可动员社会专业力量参与,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3、水源保护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务局(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配合,负责涉事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和保护工作。

4、应急供水组: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相关供水企业负责水源调度和供水互连互通调度等工作。

5、应急送水组:由相关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供水企业等,负责向居民应急送水。

6、应急卫生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应急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和应急供水水质监测。

7、专家组:市水务局负责建立供水行业应急专家库,专家组主要由专家库专家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指导调查分析我市的供水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负责提出供水突发事件的控制措施和处置建议;指导事件现场抢险人员自身防护及周边居民的疏散范围和路线的建议。受指挥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对口技术支持;参与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

2.5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供水突发事件的宣传,确保信息内容的客观、真实;开展网络等媒体的舆情监测、分析,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解释工作,稳定民心,防止惑众谣言等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舆论负面炒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中抢险时所需电力的供应和调度;监测、分析、预报纯净水(瓶装水)市场物价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重要信息。

市工信局:应急时期负责做好企业生产用水按要求进行控制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管控,保障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对寻机闹事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协同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网络信息监测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应急处置资金,供水突发事件损毁修复、重建工程经费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污染物、污染源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并分析通报污染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所需起重机、挖掘机等应急抢排险设备。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供水突发事件涉及的公用设施的排险抢修和市容市政、环卫设施的恢复工作,配合维持事故现场秩序。

市交通局(海事局):负责协调水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航道、交通管辖范围桥梁、道路的排险、疏通、修复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和通报长江、太湖航道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船舶交通事故及处置信息。

市水务局:承担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供水应急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协调水源地紧急调水,负责搜集汇总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资料,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应急队伍和设备进行抢险救援,组织、调度应急供水;组织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对市场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的库存、调运、销售、市场波动及供应情况实施监控、汇总和分析;必要时统一调配本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确保市场稳定和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饮用水水质监测;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现场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市应急局: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期间全市物价监督检查工作,违反政府定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突发事件现场的防火、灭火、危险源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以及应急终止后的洗消工作。根据需要,协助做好应急送水工作。

相关市、区政府(管委会):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供水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调度本地区应急供水,协调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抢修;组织发动所在乡镇(街道)、村组织(居委会)参与应急工作,维持取用水秩序;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数据和应急处置情况;协调、确定宣传报道事项;指导开展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3、预警及预警措施

3.1预警

3.1.1预警支持系统

依托水务、生态环境部门、供水企业现有的水资源、水质监测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布设水源水质、供水管网水质监控点,设置水质自动、实时监测站,密切监控全市水环境、供水管网水质动态,做好供水安全预测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各供水企业建立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强化我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配置并完善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装备,建立和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及潜在供水风险源的调查建档。

水源地水质和供水水质监测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守制度,明确信息接收、报告程序和责任人。

预警支持系统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时进行在线监测仪表参数的巡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生态环境部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内容主要有:

(1)长江、太湖、阳澄湖等各水源地定时监测水质。

(2)发生水环境事故后可能受影响的水源地水质加密监测。

供水企业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内容主要有:

(1)各主要取水口原水水质定时监测和加密监测。

(2)净水厂、增压站运行状态监测。

(3)供水管网流量、水压、水质实时监测。

(4)供水服务热线对接收信息进行甄别,对重要信息进行跟踪监测。

3.1.2预警条件

(1)太湖、长江、阳澄湖等主要水源地藻类严重暴发、或因上游沉(翻)船、偷排污水、投毒等水体污染事件引起的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程度接近临界值,又没有应急备用水源可切换,预判会造成净水厂停产;

(2)我市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预判会影响供水系统运行;

(3)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预判会导致供水设施设备严重毁损;

(4)战争临近、或有恐怖活动先兆;

(5)河、湖取水口水位过低或冰冻,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预判会造成取水困难;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锈蚀严重、发现多处渗漏,预判有爆管可能。

(7)供水运营信息网络系统遭病毒入侵,不能在短时间内清除,可能影响到供水安全。

(8)其他有可能造成供水停顿的情况。

3.1.3预警级别

按供水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个级别:由高到低分别i级(特别重大事件)红色预警、Ⅱ级(重大事件)橙色预警、Ⅲ级(较大事件)黄色预警和Ⅳ级(一般事件)蓝色预警。

红色预警:i级(特别重大事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预测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48小时以上的特别重大事件。

(2)苏州市范围内供水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是第(1)~(5)条件之一,预测可能造成3个及以上(县级)供水片区局部或全部停止运行。

橙色预警:Ⅱ级(重大事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预测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的重大事件。

(2)本市范围内因供水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是第(1)~(5)条条件之一,预测可能造成1~2个(县级)供水片区局部或全部停止运行。

黄色预警:Ⅲ级(较大事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预测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12小时以上的较大事件。

(2)本市范围内因供水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是第(6)、(7)条条件之一,预测造成1个(县级)供水系统内较大区域停水。

蓝色预警:Ⅳ级(一般事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预测可能造成1万户以下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6小时以上的一般事件。

(2)本市范围内因供水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是第(6)、(7)条条件之一,预测造成1个(县级)供水系统内局部区域停水。

(3)一个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使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多个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严重影响供水安全的。

3.1.4预警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发布按以下规定执行:

红色预警、橙色预警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并委托市水务局发布。

黄色预警由市水务局审核批准后发布。

蓝色预警由相关市、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发布。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可及时调整预警级别。

审核批准的预警信息或者调整、解除预警信息发送到同级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发布,对学校、医院等特殊用水户可直接通知。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信息报告

3.2.1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相关供水企业要立即向当地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件原因;

(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展趋势;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件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其他知情的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也可以及时通过“110”“12345”、水务公众微信平台等,向市应急联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当地供水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供水主管部门通报,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同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

3.2.2信息上报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事发地区市、区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在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警后,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迅速了解和汇总相关信息,甄别供水突发事件等级与发展趋势。发生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有关市、区政府和市水务局必须在接报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口头报告,并尽快提出书面报告。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突发事件,事件发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市水务局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3.3预警措施

1、供水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供水企业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2、启动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进入备战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检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确保随时实施救援行动。

4、做好相关水源应急调度和启用供水互连互通的前期准备。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应急响应分级处置

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Ⅳ级(一般事件)四个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应当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

Ⅳ级应急响应由事件发生地的的市、区政府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和各市区预案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水务局。

4.1.2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已发布红色预警信号,事态正在发展的;

(2)本市内发生严重水污染突发事件,已经对3个及以上供水水源地造成严重影响的;

(3)省级以上已经启动供水突发事件i级应急响应,对我市供水安全有严重影响的。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已经发布橙色预警信号,事态正在发展的;

(2)本市内发生严重水污染突发事件,已经对1~2个供水水源地造成直接影响的;

(3)省级以上已经启动供水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对我市供水安全影响较大的。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已经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事态正在发展的;

(2)本市内发生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对重要供水水源地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本市出现严重冰冻天气,最低温度连续三天在零下5度以下,大范围影响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的。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本市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已经发布蓝色预警信号,事态正在发展的;

(2)本市内发生水污染突发事件,对供水水源地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

(3)其他对局部供水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情况。

4.1.3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核签发后启动。

应急响应的启动、级别调整和解除信息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发布,对学校、医院等特殊用户和居民区也可以采取直接通知或张贴公告方式。

4.2应急响应

4.2.1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

(1)紧急动员: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进行紧急动员和应急部署,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和省供水主管部门。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按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责立即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发现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及时会商:应急指挥部或委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召集相关部门、专家和相关供水企业紧急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排险、救灾、紧急供水等方案;及时派出由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督促、指导相关地区的应急抢险、排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可以组织召开会商会,及时汇总情况,分析形势,商量确定阶段性应急工作重点,并向指挥部报告。

(3)组织抢险:市水务局对全市各供水企业的专业抢修队伍、物资、装备进行统一调度,支援重点地区的排险抢修;需要时市水务局可以紧急征调在苏建筑企业等专业抢修力量和设备,支援应急抢险工作。相关市、区政府广泛发动,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本地区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和供水工作。

(4)应急供水:市水务局及时协调,对有条件的水源地实施紧急调水,尽可能减轻灾害影响;及时调度和启用供水互连互通,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必要时,市供水主管部门可以依次对部分地区城市建筑施工、洗车、娱乐、洗浴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其他企业生产性用水和居民用水采取限制用水措施;相关市区政府同时组织镇(街道)和消防、供水企业向缺水地区的居民应急送水。

(5)加强监测:水务(水文)、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供水企业加密水源地、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分析。

(6)稳定市场:发改、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市场桶(瓶)装商品水调度和管理,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出现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7)畅通渠道: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公开居民投诉电话、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方便居民投诉和反映情况,并做好记录;也可通过“110”“12345”等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以在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临时应急工作联系点,方便居民就近投诉和反映情况,各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及时做好情况汇总和报告。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稳定公众情绪。

(8)信息公开:加强各地区和各部门的信息联系和沟通,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供水应急抗险救灾情况汇总,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网络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4.2.2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主要涉及一个供水片区或一个水厂的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以事件发生地的市、区政府为主成立供水应急指挥部,市水务局配合协调;涉及姑苏区的应急响应以市水务局为主,姑苏区政府协调配合。

具体应急响应工作参照4.2.1执行。

根据相关市、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请求,市水务局可以调度全市各供水企业的专业抢修队伍、装备、物资进行援助,或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

4.3应急解除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卫生健康部门水质检测满足供水条件的,立即恢复正常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经指挥部领导同意,由应急指挥部或委托指挥部办公室宣布解除应急预警信号,应急响应同时终止。

5、善后处置

5.1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突发事件中的伤亡和损失,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卫生健康做好疫病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调查评估报告在应急终止后二个月内完成。

因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引起的供水突发事件由相关主管部门按其规定执行。

调查评估报告应包括: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分析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

4、从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应急预案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5.3恢复重建

受供水突发事件影响的市、区政府及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尽快组织供水企业修复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4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预防或抢救事件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各级各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在事件发生地设立应急救援现场办公室,由市水务局和当地政府领导及相关专家负责现场指挥。由当地政府指定专门场所并安装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响应期间,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市政府、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事件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保持通讯畅通。

2、建立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供水事件现场与供水主管部门之间逐步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电信、移动和联通苏州分公司等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3、结合智慧水务建设,建立全市从水源监测预警到管网供水安全预警的自动预警体系;开发突发供水事件应急供水调度和救援力量、设备、物资和专家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事件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提高供水应急管理水平和效率。

6.3应急队伍保障

供水应急救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建立供水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一旦应急响应需要,可以迅速动员和组织一切专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供水企业专职抢修队伍是应急救援的基本力量。各供水企业要建立专业抢修队伍基本信息,适当增加储备工程抢险装备、设施、备件备品和专用工具;加强专业抢修队伍技能培训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2、建筑、装潢、维修、物业等企业供水专业施工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依靠力量。各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加强与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应急救援工作快速联系机制。

3、社会上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各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具有供水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建立相应的应急联络机制。

6.4物资装备保障

1、各供水企业要制定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供水主管部门备案。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响应期间,应急物资的调用,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3、建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和生产供货商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5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及时调度安排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安排善后重建相关资金计划。

6.6交通运输保障

为处置突发供水事件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应急时期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相关市、区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6.7电力保障

供水企业水厂必须满足双回路供电的要求,保障水厂生产和应急方面的用电需要。供电部门对发生输电线路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供水企业;落实抢险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加强值班力量,确保信息畅通。

6.8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卫生健康部门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同时要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防控、消毒和卫生防疫准备,并组织实施。

6.9宣传保障

1、宣传、供水主管部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和应急救援等信息,满足居民知情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2、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权威。供水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传播与供水应急有关的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应客观、公正,并以正面报道为主。

6.10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必要时武警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市、区政府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7、应急预案管理

7.1应急预案宣传培训

市水务局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救援水平。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供水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7.2应急预案演练

市、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3应急预案解释、修订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进行修订。

7.4应急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7.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篇7

目前,已进入6月中旬,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我县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从7月份起会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日平均最高气温可持续在37℃以上,对大量新植苗木、行道树的成活率将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保护县城的绿化成果,保障新植苗木花卉乔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干旱造成的苗木损失,确保把园林处的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及园林处工作实际,制定园林处抗旱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

二、工作目标

在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发挥洒水车辆作用,确保园林处各项抗旱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新植苗木、乔木的成活率。

三、具体措施

1、成立园林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处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内苗木的抗旱工作。

2、需调用抗旱作业车4台。目前,园林处现有洒水车2台,因2台车都已老化,工作不正常,远不能满足全城抗旱工作需要,为做好此次抗旱工作,在发挥洒水车的最大功效下,满足全城抗旱需要,还需抗旱作业车3台。(晚班需要)

3、抗旱作业车司机由环卫处派人,园林处安排工作任务。驾驶证必须是b照及以上,工作时间18:00—00:30。

四、工作要求

1、各园林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其管辖地段苗木旱情,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各小组组长及园林处小组负责人为管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旱情的监测上报并监管抗旱工作质量。

2、园林处每天检查抗旱情况,做好抗旱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3、每辆洒水车负责一个责任区,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

4、每日工作时间分为早、晚两个班,暂定为:上午5:30—10:30,下午18:00—00:30,遇特殊情况需调配时再另行通知。

5、各路段责任人及洒水车辆应认真负责,服从抗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遵照洒水车工作时间要求,保证浇水质量,每日浇水数量应有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抗旱工作任务。

园林处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冒着酷暑,迎难而上。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旱情持续发展,我处将采取歇人不歇车24小时连续轮班抗旱。最大限度保证苗木花卉成活。做好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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