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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8篇

教案的编写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锻炼和健康意识,教案的编写过程可以促使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下面是录取选题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8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8篇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1

活动目标:

1、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2、认识邪教的本质特征和危害性。

3、学习用科学的眼光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形式:

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活动过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

3、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4、班主任老师总结。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5、首先我们通过一段录像来了解什么是邪教。(看录像)

(1)、什么是邪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封建迷信邪教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邪教普遍具有哪些特征?

①所谓教主虽来自弱势群体,却有强烈的出人头地的思想,有强烈的统治欲和政治野心。

②宣传世界末日来临也是邪教惯用的手法。

③所谓教徒大多来自于弱势人群,教内对教徒进行强制性的灌输和精神控制,大搞神秘主义,追求神秘的心灵体验。

④邪教教主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骗取教徒的信任,要求教徒放弃物质享受,俭朴禁欲,交出私有财产。

(3)、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①利用天堂地狱、鬼神;

②制造教主是神来进行欺骗;

③编造前世债孽来进行欺骗;

④以强身健体,治病救命进行欺骗;

⑤利用信仰需要,以传播福音骗人;

⑥制造新迷信。

(4)、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5)、邪教有什么危害?

①剥夺信众人权;

②泯灭亲情人性;

③骗取群众血汗钱;

④破坏生产、生活秩序;

⑤煽动闹事,扰乱社会治安;

⑥危害国家政

7、邪教的危害

邪教骗人时,假装关心你,让你觉得很亲近,不知不觉上了当

案例:魏某因病做了手术,生活更加困难。一天,魏家来了两个神秘的人,对魏“安慰”一番,魏某很感激。这两人逐渐成了魏某的“知心朋友”。魏某受骗入了邪教,交了300元钱和600公斤小麦。魏某积极参加邪教活动,又欺骗他人,还跑到外地散发邪教传单。邪教被取缔后,魏某被绳之以法。他十分后悔。

8、如何预防邪教(学生先谈自己的看法,教师总结)

①良好行为健康保证

②思维清晰理性处事

③积极进取乐观处世

9、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希望同学们树立科学的“三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歪理邪说的侵蚀,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科学、弘扬文明,对邪教的宣传活动不听、不信,发现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后,要勇于揭露、举报,不断用先进的文化充实自己,健康。

小结

“邪教”是精神的鸦片,万恶的化身。它对人们进行精神控制,无休止地折磨着无知的人们。邪教残害生命、摧残青少年,就是对国家,对社会的犯罪,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漠然视之,都会坚决予以打击!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们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还有的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也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会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同学们,铲除邪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科学就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知识有助于人们消除无知和愚昧,从根本上来制止迷信的形成。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人们,我们应该恪守下列四条法则: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让邪教无地容身!

(请同学谈谈自己上这节班会课的体会和认识。)

今天的班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2

课题名称: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机智勇敢的于杰

教学目标:

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本身更有责任保护自己。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命只有一次,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重点难点:

1、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

2、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机智灵活的.处理问题,避免自己身陷险地或脱离险地。

教学方法:

事例引入,激发兴趣。抓住重点环节,深入领悟。问题讨论,拓展思路。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起维权大家的话题一定很多,那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

吗?(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你们还有生命的权利,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的保护自己。请看这样一个事例。(大屏幕显示事例内容)

二分析理解

(一)提出问题,说说自己的理解

1.看了这个事例,你们能说说于杰是怎样脱离虎口的?

2.于杰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向于杰学习什么?

(二)结合实际。说说身边的故事。

根据书、保,收听广播,上网搜索的材料说说你还知道哪些少年自护自救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三)讨论(大屏幕出示讨论内容)

遇到下面的情况你该怎样办?(可选择2—3个感兴趣的话题说说自己的做法)

1、当你独自一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你该不该开门呢?

2、路上,如果有陌生人尾随你,你该怎样办呢?

3、当陌生人送你连环画,说是送礼物时,你该怎样做?

4、一个人自己回家,开门如发现屋内凌乱,或有味异时,你应该怎样做?

5、当你一人在家,有人说,你的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去单位,你去不去?

6、当不认识的人送给你糖果、饮料等诱人的食品时,你该怎样做?

7、放学后,有陌生人抢你的书包,或威胁索要钱财怎么办?

8、当你被坏人挟持后,你将怎样想办法逃离虎口?

(四)表演《你是陌生人》。

(五)教师小结

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请大家多关注。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天津卫视的“案与法”等法律节目并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得到启迪。

教学反思:

通过分析事例,弄清了主人公于杰是如何脱险并机智带领干警擒获犯罪分

子的,使学生充分认识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学会识破犯罪分子的种种花招以及花招背后掩盖的丑恶目的。

通过读事例、说理解、讲故事、议收获等环节和方法,提高了学生的思想认识以及操作水平,强化了法律观念,拓宽了思路,并通过大家的讨论交流,丰富了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的方式方法,真正的达到了教育目的,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为组织开展好我校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营造全校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福建省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4日

三、活动主题

守规则保安全

四、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全校师生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避免交通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具体是八个一活动)

1、在校园内外利用led、宣传栏、广播台、校讯通等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活动,围绕“守规则保安全”营造氛围、(负责人:保卫科)

2、进行一次“守规则保安全”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月2日上午课间操,负责人:保卫科)

3、部分班级出一期手抄报、主题是:“守规则保安全”交通安全内容、(负责人:保卫科)

4、组织学生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12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5、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五、六年级为“守规则保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一至四年级为“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12月4日下午班队会,负责人:各班主任)

6、进行一次公益活动,部分学生上街发宣传单、(12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保卫科)

7、与每一个学生签订一次交通安全承诺书、(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8、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展板活动、(负责人:保卫科)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交通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要调动全员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4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营造全校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福建省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5月4日

三、活动主题:

守规则 保安全

四、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全校师生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避免交通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具体是八个一活动):

1.在校园内外利用led、宣传栏、广播台、校讯通等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活动,围绕“守规则 保安全”营造氛围。(负责人:保卫科)

2.进行一次“守规则 保安全”交通安全知识讲座。(5月2日上午课间操,负责人:保卫科)

3.部分班级出一期手抄报。主题是:“守规则 保安全”交通安全内容。(负责人:保卫科)

4.组织学生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5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5.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五、六年级为“守规则 保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一至四年级为“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5月4日下午班队会,负责人:各班主任)

6.进行一次公益活动,部分学生上街发宣传单。(5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保卫科)

7.与每一个学生签订一次交通安全承诺书。(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8.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展板活动。(负责人:保卫科)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6

一、教学内容:

当前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本节课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1、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2、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

(4)犯罪的类型复杂

3、学生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4、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社会的因素

(2)家庭的因素

(3)学生的心理因素

5、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

6、布置作业

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一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7

教学目标:

1、大致了解安全常识,尽量保护自己。

2、基本理解常用的安全知识,学会保护自己。

3、知道与生活相关的安全知识,会在不同情况下应用和保护自己。教学重点:有关安全的一些常识

教学难点:

在发生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教学过程:

一、播放歌曲《祝你平安》导入主题:

祝你平安,祝愿在场的每一个人一生都平安!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生活当中也充满了一些意外。安全第一,自己的生命健康总归是第一位的,在遇到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二、

1、 生活当中有哪些意外情况,或者在哪些方面,我们要注意安全?(个别+补充回答)

比如有:火灾、用电安全、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突发病症,遇见被偷被抢等等。

2、 遇见这些紧急情况我们能不能慌张?为什么?

不要慌张,在情绪上要镇定,因为越是慌张,对事情的处理其实越不利。

三、接下来,我们逐一看遇见紧急情况如何处理。

1。 案例情景:隔壁邻居家着火了,烟雾很浓。而且有蔓延的趋势。这个时候,你应该怎么办?(讨论回答)

方法:打119火警电话。讲清楚自己的地点,附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在什么路附近。在消防车还没有到来之前: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果火势蔓延了,千万不要只顾着财物,可以拿湿毛巾捂嘴巴,千万不要坐电梯,也不要轻易跳楼等。如果火势不大,要学会一起用消防设施灭火。但是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

2。 用电用煤::用电时候不小心,触电了。怎么办?(讨论回答)如果还和电器接触,千万不能拿手去碰,要拿干的木头挑。然后立刻打120急救电话。

3。 案例情景:半夜起来,忽然闻到煤气味道,怎么办?(小组讨论回答)

千万不能开灯。然后,立刻开窗通风,关掉煤气阀门。第二天请人来检查煤气管道。

4。案例情景:遇见被偷被抢,你应该怎么办?(小组讨论回答)

老师提示:分事前和事后两种情况。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保证自己安全情况下与歹徒周旋,要智勇双全。当时发现,要大声呼喊,恐吓歹徒,请求周围人的帮助,利用时间,及时拨打110报警,事后,可以去公安局报案或者拨打110求助。

5。 案例情景:自己突然感到不舒服,仿佛要晕倒,或者周围有同学突发一些突发疾玻(讨论回答,补充回答)

首先要暗示自己,要镇定,不要惊慌,尽量让自己坐下来,向周围人求助。如果是其他人,要及时拨打120求助,在救护车没有到来之前,也要因地制宜进行抢救,向附近人求助。

6。 过马路和骑车时候我们要注意什么?

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道。骑车要慢一些,不要飞跑,不要和机动车比赛,不要骑到机动车道上,不要一边骑车一边听音乐,不要三五成群一起走。

三、请同学复述发生以上情况怎么办,请同学讲讲自己有没有这个方面的经验和经历,或者听到的,看到的,都可以。

四、活动总结:

生命可贵,希望大家记得以上各点,以防万一,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

小学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篇8

教学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形式:

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活动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活动过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1、学生讨论发言。

2、老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1、学生讨论交流

2、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

2、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

三、案例分析:

案例: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

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

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师: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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